結婚當晚,丈夫:家規五條,你簽名同意吧,不然離婚,妻子:離婚
導語:
現在都什麼年代了,居然還有家規。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呀?為什麼會這樣子的?我們一起來看看這個事情吧。結婚當晚,丈夫:家規五條,你簽名同意吧,不然離婚,妻子:離婚。
30歲的陳女士:
難道我不應該選擇離婚的,為什麼那麼多人說我錯了?今天我把丟人現眼的事情說出來,大家幫我評評理。這個事情應該從半個月前說起吧?我已經回娘家半個月了,但是我丈夫還是不來找我。
雖然當時說了可多的離婚,但是我們還沒有離婚的,可是現在已經過去半個月了,他不來找我那就離婚吧。半月前我跟我丈夫結婚了,結婚的時候我跟我丈夫說,我是真心想跟你在一起的,差一點事情差不多就可以了,你就給38,000吧。
對於任何一個家庭來說,38,000也不多吧,哪怕是看文章的你們的家庭。我覺得38,000真的不得。有些年輕人一個月都有1萬多塊錢的,幾個月就能夠存到30萬塊錢了吧。可是我丈夫卻跟我說,這不是錢不錢的問題,38,000不好聽,要不這樣子吧,就給你18,000吧,18,000一起發。
更何況我們兩個人是真愛在一起的,居然說我們兩個是真愛就應該不給錢的,但是為了讓你娘家好看一些,我還是給1萬吧,這已經是儘量的符合你們娘家了吧。要不是我太喜歡我男朋友了,我也不會同意這個事情的。18,000算怎麼一回事,現在都什麼年代了,居然只想給18,000。算了吧,18,000就18,000吧,只要我們兩個人幸福就夠了。
當時我父母也是這麼說的,我父母說,是你自己非要跟他在一起的,多少彩禮無所謂的,只要你們幸福那就可以了。就這樣子,我跟我男朋友也就是我現在的丈夫結婚了。結婚的時候,我父母送了一輛車,還有十幾萬的陪嫁。
我父母說,我就一個寶貝女兒,所以我們要對你好一點。越是這樣子,我父母送的東西越多。本來以為跟自己最愛的人在一起,而且又得到了父母的祝福,那麼我一定會有幸福的。我萬萬沒想到,當天晚上我丈夫就跟我說一件我受不了的事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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