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當晚,丈夫:家規五條,你簽名同意吧,不然離婚,妻子:離婚
導語:
現在都什麼年代了,居然還有家規。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呀?為什麼會這樣子的?我們一起來看看這個事情吧。結婚當晚,丈夫:家規五條,你簽名同意吧,不然離婚,妻子:離婚。
30歲的陳女士:
難道我不應該選擇離婚的,為什麼那麼多人說我錯了?今天我把丟人現眼的事情說出來,大家幫我評評理。這個事情應該從半個月前說起吧?我已經回娘家半個月了,但是我丈夫還是不來找我。
雖然當時說了可多的離婚,但是我們還沒有離婚的,可是現在已經過去半個月了,他不來找我那就離婚吧。半月前我跟我丈夫結婚了,結婚的時候我跟我丈夫說,我是真心想跟你在一起的,差一點事情差不多就可以了,你就給38,000吧。
對於任何一個家庭來說,38,000也不多吧,哪怕是看文章的你們的家庭。我覺得38,000真的不得。有些年輕人一個月都有1萬多塊錢的,幾個月就能夠存到30萬塊錢了吧。可是我丈夫卻跟我說,這不是錢不錢的問題,38,000不好聽,要不這樣子吧,就給你18,000吧,18,000一起發。
更何況我們兩個人是真愛在一起的,居然說我們兩個是真愛就應該不給錢的,但是為了讓你娘家好看一些,我還是給1萬吧,這已經是儘量的符合你們娘家了吧。要不是我太喜歡我男朋友了,我也不會同意這個事情的。18,000算怎麼一回事,現在都什麼年代了,居然只想給18,000。算了吧,18,000就18,000吧,只要我們兩個人幸福就夠了。
當時我父母也是這麼說的,我父母說,是你自己非要跟他在一起的,多少彩禮無所謂的,只要你們幸福那就可以了。就這樣子,我跟我男朋友也就是我現在的丈夫結婚了。結婚的時候,我父母送了一輛車,還有十幾萬的陪嫁。
我父母說,我就一個寶貝女兒,所以我們要對你好一點。越是這樣子,我父母送的東西越多。本來以為跟自己最愛的人在一起,而且又得到了父母的祝福,那麼我一定會有幸福的。我萬萬沒想到,當天晚上我丈夫就跟我說一件我受不了的事情的。
正是因為這一件事情,我才選擇連夜趕回娘家的。當天晚上我丈夫跟我說,你先別收拾東西了,這些東西留給我父親送去吧。你過來看一看這個規章制度。
在我們這個家必須要遵守這個規章制度的,我母親也是這樣過來的。現在你已經嫁過來了,就應該遵守這個規章制度。也不是很多,也就是5個規矩而已,這5個規矩就是我說的規章制度就是我們這個家的5大家規。
第一大家規、必須要的,什麼都聽我的。
我是一家之主,聽我的准沒錯。不管我有沒有道理,也不管我說的是對還是錯,你都必須要聽我的。誰讓我是一家之主。如果你不聽我的,那你還想聽誰的?你聽我的我就不會跟你吵架,如果我們不吵架的話,我們就能夠幸福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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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page}幸福快樂就是我們要的結果,所以為了這個結果就不要在意那些細節了。家裡什麼都聽我的,我絕對不會為難你。我母親以前也是這樣對待我父親的,所以我母親跟我父親的感情一直都很好。
在感情這一方面我敢說我父親絕對是這個世界上最幸福的人。所以說為了讓我成為這個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你也必須要聽我的。不管對與錯你都要聽我的,哪怕你上廁所或者說什麼我不給的話,你都不可以做。你只有聽我的,我才不會跟你吵架,我們才會幸福快樂,聽我的,我們就能夠幸福快樂。
第二大家規、我不在家的話,你就要聽我父親的。
有一句話是這麼說的,出嫁從夫,但是我不在家你就不用聽我的,聽我父親的就行了。父親辛苦了一輩子,你總不可能跟他吵架,總不可能讓他難受吧。所以說我不在家的時候你就要聽我父親的,我父親要你做什麼你就做什麼,就像我在家一樣,我要你做什麼你就做什麼那樣子。
我母親以前是這麼過來的,我不在家了,你就好好孝順我父親,好好聽我父親的話。父親是一個老實人,是一個好人,他絕對不會欺負你的,他說的那些話,做的那些事情都是為你好的。所以說你必須要聽他的,如果你不聽我父親的就是不聽我的,如果是那樣子等我回來了,我肯定會收拾你的。
為了我們的幸福更是為了這個家的幸福,你必須要聽我父親的。但是如果我在家的話你就要聽我的,如果我不在家,你就聽我父親的。這沒有為難你吧,也沒有衝突吧,你不聽我父親的話,難道你還想聽你父親的嗎?你父親把你嫁給我了,那麼你就是這個家的一份子,所以你必須要聽從我們這邊的規矩。
第三大家規、以後賺到的錢必須要全部交給我。
你也知道我們這個家生活比較困難的,哪怕你已經帶了十幾萬過來,但是我們這個家還是比較困難的。以後你賺到的錢全部都要交給我。別說100塊了,哪怕一塊錢也要交給我。所有的錢交給我,我來分配。切,你也知道你花錢比較厲害了,我可不想你把所有的錢都花完。
你要是把錢交給我的話,就完全不用擔心這個事情了,我來分配就行了,不過你也放心,我不會為難你更不會虧待你的。你把所有的錢交給我了,我肯定會好好對待你。我答應你,我每個月都會給你零花錢,至於給你多少零花錢,我會根據現實的情況而定。
現實的生活條件好一點,就給你多一點零花錢,要是上學的條件不好就少一點。我這麼做不只是,為了我更是為了這個家,你也想要我們的孩子,讓我們這個家過得更好吧。所以說你必須要做到這一點,我不想你亂花錢,所以才這樣要求你的。這女人必須要持家,必須要把錢交給丈夫。就這樣子這個家庭才能夠過得更好。
第四大家規、以後你不能夠再跟你父母他們有聯繫了。
不管是你父母還是你娘家的任何一個人。都不能夠有聯繫了,因為你已經跟我在一起了,當初結婚的時候我已經給了彩禮錢了,這就說明了已經把你買回來了。以後你就不能夠跟他們聯繫了,更不能夠幫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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