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生氣懟了婆婆,說沒有我爸媽出錢買房,哪有我和老公現在舒心的日子?就算給他們一百萬我也願意。我的話,讓婆婆狠甩了我一耳光,罵我沒良心,是個白眼狼,胳膊肘往外拐,出嫁了還想著補貼娘家。我生氣拿回10萬,轉身就離開了。這錢我還一分不給了。
後來,老公和我大吵了一架。說我不尊重他媽媽,兩邊都是家人,我卻只顧娘家,沒有一視同仁。還說我讓婆婆和小叔子下不來台,現在房子買不起,弟媳也跟小叔子在鬧離婚。我越聽越心寒,果真是人心不足蛇吞象。我娘家人出錢出力對我好,我百倍回報理所當然。可反過來,結婚這麼多年,不管彩禮,買房買車,婆家沒給一分錢。看在婆婆幫我帶孩子的份上,我給小叔子5萬結婚,現在又給10萬買房。我覺得我已經算是仁至義盡了。
既然他們不稀罕10萬塊錢,那這錢我又何必給,還給自己找罪受。就這樣,我得罪了婆家一家子人,老公也對我沒好臉色看,直到現在還對我耿耿於懷。可大家說說,這事真是我做錯了嗎?圖片來自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