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父過世後,岳母要求我養10歲的小舅子,我選擇結束20年的婚姻
我姓於,今年50歲。不久前我結束了20年的婚姻。我都年過百年的人了,已經不年輕了,這個年紀還離婚讓人有點想不通。其實我也不想這樣,實在是已經忍無可忍了。
年輕那會我的心思都在事業上,只想趁著年輕好好打拚。家裡人生怕我會打光棍,到時候連個傳宗接代的人都沒有,掙再多的錢也沒用,於是總是向我催婚。
我是個有主見的人,並沒有妥協,依舊我行我素,按照自己的計劃來。直到將近30歲,我才有成家的打算。
我跟老婆是通過相親認識,她比我小8歲,一開始我對她並沒有什麼感情。不過她很討我父母的喜歡,特別是我母親,總在我面前誇她賢惠孝順,以後會是個好妻子好兒媳。我接觸下來感覺也沒有什麼大問題,再加上我父母滿意,我很快就跟老婆結婚了。
當時給的彩禮不少,遠遠高於平均水平,但我們家條件不錯,也沒有計較那麼多。不過岳父岳母的做法還是有點過分。拿了我們家那麼多彩禮,可是卻連點像樣的陪嫁都沒有,只給了一鋪被子,一對鐵桶跟一對鐵盤,屬實寒酸。
即便是我母親對老婆滿意,也難免會有意見。只不過結婚後,老婆一直把我們的小家照顧得很好,沒讓我做過家務,早上起來就有早餐吃,晚上下班回去飯菜也都準備好了,讓我感受到了家庭的溫馨與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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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父母面前,老婆同樣是個好兒媳。我平時工作忙,不太有時間陪伴父母。我老婆就經常開回去看他們,缺什麼也都是老婆給買的。
也是因此,我很快就把老婆當一家人對待,在金錢方面也沒有瞞著她。結婚三個月我就開始上交工資,家裡所有的開支都由她負責。
剛開始我偶爾也會查一下帳,但是每次都沒有什麼問題,老婆把家管得很好。於是我就徹底放心了,再也沒有過問過錢的事情了。
孩子5年那年,為了方便孩子以後上學,我打算買套房子。我本想著我掙的不少,買套房子錢肯定是夠的。結果我問老婆拿存摺的時候,她卻推三阻四,問她也支支吾吾的。在我的追問下,才得知家裡的存摺就只剩1000多塊錢。我這麼多年的存款早就被老婆花在娘家人身上了。
得知此事後我氣得半死,我辛辛苦苦掙了那麼多錢就這麼打水漂了,我連個響聲我都沒有聽見。我讓老婆把錢要回來,老婆說那是她孝順父母的,哪裡還有要回來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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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我也嘗試過一些辦法,可還是拿不回這筆錢。當時我真的連離婚的心都有了,可是孩子還小,還需要母親。老婆結婚後在家庭上的付出確實也不少,我也沒有那麼狠心,還是決定再給她一次機會。
不過為了防止類似的事情發生,我拿回了家裡的財政大權,每個月再給老婆打一筆生活費。因為我掙得多,所以平時給的生活費也不少。老婆就一半花在家裡一半花在娘家,這些我是知情的,但我選擇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沒有多計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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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page}岳父岳母也不是省油的燈,平時對老婆漠不關心,等到需要花錢的時候就找老婆。誰都能看出這是為了錢,我老婆興許也是明白的,可她從小就缺少關愛,對父愛母愛很渴望。只要岳父岳母隨便哄兩句,她就什麼都聽娘家的了,就是記吃不記打,還很滿意自己能夠幫到娘家。
為了家庭和諧,我是一忍再忍。可是岳母卻得寸進尺,觸犯到了我的底線。
我老婆原本是兄妹兩個,有個哥哥,以前岳父岳母就是偏心大舅哥。只不過在我們兩個結婚沒幾年,大舅哥就因為車禍走了。
岳父覺得沒有兒子就是絕戶,跟岳母兩個人一大把年紀還要生三胎。我當時就不同意,岳父岳母都50多歲的人了,工作也不穩定,以後更加沒有退休金。養一個孩子的成本那麼大,不用想也知道他們負擔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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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加上我老婆這麼顧著娘家,由此可見要是有了小孩,壓力也肯定會給到我。可我這個做女婿的,也沒辦法干涉,只能在心裡默默希望他們要不上。
不過我還是沒能如願,在我40歲那年,我的小舅子出生了,小舅子比我的女兒還要小好幾歲。說真的,如果我結婚早一點,可能小舅子這麼大年紀的小孩都能做我的孫子了。
我也沒有意料錯,有了小舅子之後,老婆越發補貼娘家。有時候我們倆會吵架,她總說她父母年紀大了,養個小孩不容易,她作為姐姐,又有能力,理應多幫一幫。
老婆還經常怪我摳門,總是斤斤計較。如果是孝順父母,我也無話可說,兒女孝順父母是應該的。可是讓我養小舅子我真的有點無法接受,我覺得這真的屬實,有點過分了。
因為小舅子的事情,這幾年我跟老婆的感情也越來越差。可老婆根本沒有意識到,還是把重心放在自己的娘家,絲毫不考慮我的感受。
三個月前岳父上樓梯時摔了一跤,當場就不省人事。送去醫院後前前後後花了將近十萬,這錢都是我這個女婿出的,最後還是沒留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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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父走之後,我頭都大了,我能夠想像到以後的日子會有多水深火熱。可我沒想到岳母竟然提出讓我把十歲的小舅子接到身邊養著。
她說:「小於,你岳父走之後,我感覺自己的身體也大不如前,沒辦法很好的照顧濤濤,我不想委屈他。你們是濤濤的姐姐姐夫,我也只能夠把他託付給你們了。外孫女跟濤濤年紀相差不大,都是同齡人,肯定能夠相處到一起。
萬一哪天我真的走了,希望你們能把濤濤當成自己的孩子對待。以後等到他結婚,你們也得幫一把。」
因為過於震驚,我根本不知道該說什麼,真的想不到岳母居然要把小舅子送來我家,讓我養。
我心裡肯定是一萬個不願意的,然而還沒等我拒絕,老婆就急忙回道:「媽,弟弟住在我這邊,你放心。我們兩個是世界上最親的人,都是一個肚子出來的,我這個做姐姐的,肯定會好好照顧他。
以後他結婚,我跟我老公肯定也會給他買婚房,彩禮錢也不用他擔心。長姐如母,我肯定拿他當親孩子對待。你就在家好好養身體,不要操心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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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老婆拎不清,可我實在想不到她糊塗到這種地步,隨隨便便就讓我多了一個「孩子」。孩子又不是小貓小狗,養了就得負責,不知要多少的金錢和精力。而且老婆還大言不慚地全部包攬,又是承諾給買房又是承諾出彩禮,簡直把我當成冤大頭了。
如果老婆自己有能力,能夠賺錢,我也就不說什麼了。問題是我們家都是我一個人掙錢,家裡所有的開銷都是我出,老婆還要時不時補貼娘家,我已經過得很不容易了。如今還讓我再養個小舅子,真的是欺人太甚。
當時的我很不理智,也說了一些難聽的話,特別是一些貶低老婆娘家的話。老婆聽後很憤怒,甚至還對我動手了。我明白,這段婚姻已經沒有繼續下去的必要了,我忍了20年已經夠可以了,我不想再做他們的提款機了。
老婆一氣之下,也同意離婚了。但老婆事後應該有點後悔了,想著我能給她遞台階。不過我是真心想要離婚的,我不可能會妥協,所以那一個月時間裡我根本不搭理她,她聯繫我的時候我的態度也很冷淡。
我的態度讓老婆更加生氣,到時間後就跟我領了離婚證,前妻也分了一半的財產。離婚我是有點難過的,畢竟我們風風雨雨走過了20年,可是我也感覺更加輕鬆了,以後終於能夠擺脫讓我覺得壓抑的岳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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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天前妻可能回味過來了,一直想跟我復合。畢竟我才是家裡賺錢的人,她沒有了我這個老公後也就沒有了收入來源,再加上還要養著娘家人,以後的日子肯定沒有保障。不過我很堅定,我是不可能再回頭的了。
兒女孝順父母都是應該的,但也應該注意尺度,一味顧著自己的原生家庭是不可取的,更不能做扶弟魔,扶哥魔,畢竟那不是我們的責任。有了家庭以後,凡事都得考慮另一半的感受,如果只按照自己的意願行事,那這段感情肯定難以長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