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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我也嘗試過一些辦法,可還是拿不回這筆錢。當時我真的連離婚的心都有了,可是孩子還小,還需要母親。老婆結婚後在家庭上的付出確實也不少,我也沒有那麼狠心,還是決定再給她一次機會。
不過為了防止類似的事情發生,我拿回了家裡的財政大權,每個月再給老婆打一筆生活費。因為我掙得多,所以平時給的生活費也不少。老婆就一半花在家裡一半花在娘家,這些我是知情的,但我選擇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沒有多計較。
岳父岳母也不是省油的燈,平時對老婆漠不關心,等到需要花錢的時候就找老婆。誰都能看出這是為了錢,我老婆興許也是明白的,可她從小就缺少關愛,對父愛母愛很渴望。只要岳父岳母隨便哄兩句,她就什麼都聽娘家的了,就是記吃不記打,還很滿意自己能夠幫到娘家。
為了家庭和諧,我是一忍再忍。可是岳母卻得寸進尺,觸犯到了我的底線。
我老婆原本是兄妹兩個,有個哥哥,以前岳父岳母就是偏心大舅哥。只不過在我們兩個結婚沒幾年,大舅哥就因為車禍走了。
岳父覺得沒有兒子就是絕戶,跟岳母兩個人一大把年紀還要生三胎。我當時就不同意,岳父岳母都50多歲的人了,工作也不穩定,以後更加沒有退休金。養一個孩子的成本那麼大,不用想也知道他們負擔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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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加上我老婆這麼顧著娘家,由此可見要是有了小孩,壓力也肯定會給到我。可我這個做女婿的,也沒辦法干涉,只能在心裡默默希望他們要不上。
不過我還是沒能如願,在我40歲那年,我的小舅子出生了,小舅子比我的女兒還要小好幾歲。說真的,如果我結婚早一點,可能小舅子這麼大年紀的小孩都能做我的孫子了。
我也沒有意料錯,有了小舅子之後,老婆越發補貼娘家。有時候我們倆會吵架,她總說她父母年紀大了,養個小孩不容易,她作為姐姐,又有能力,理應多幫一幫。
老婆還經常怪我摳門,總是斤斤計較。如果是孝順父母,我也無話可說,兒女孝順父母是應該的。可是讓我養小舅子我真的有點無法接受,我覺得這真的屬實,有點過分了。
因為小舅子的事情,這幾年我跟老婆的感情也越來越差。可老婆根本沒有意識到,還是把重心放在自己的娘家,絲毫不考慮我的感受。
三個月前岳父上樓梯時摔了一跤,當場就不省人事。送去醫院後前前後後花了將近十萬,這錢都是我這個女婿出的,最後還是沒留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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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父走之後,我頭都大了,我能夠想像到以後的日子會有多水深火熱。可我沒想到岳母竟然提出讓我把十歲的小舅子接到身邊養著。
她說:「小於,你岳父走之後,我感覺自己的身體也大不如前,沒辦法很好的照顧濤濤,我不想委屈他。你們是濤濤的姐姐姐夫,我也只能夠把他託付給你們了。外孫女跟濤濤年紀相差不大,都是同齡人,肯定能夠相處到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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