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媽再婚後,把我寄養在外婆家,如今讓我給我弟買了房子還不知足
1
我是王佳穎,32歲,我三歲的時候我爸和我媽離婚了,我媽說是我爸出軌。
我爸不要我的撫養權,房子也給了我媽,我媽再婚後,把我寄養在農村的外婆家。
姥爺在我媽結婚前,生病去世了,就剩姥姥一個人在家,我媽美曰其名,讓我給姥姥作伴。
我初中畢業,我媽說要養弟弟,沒錢供我讀書,姥姥也沒收入,我只好輟學,跟著表姐外出打工。
開始我在美容院學嫁接眼睫毛,後來又學美容,工作了幾年後,我自己用攢的錢開了家小小的美容店。
由於我服務好,收費也不高,客戶介紹客戶,我的店鋪不斷擴大,後來斷斷續續又開了四家。
2
掙錢之後,我在城裡買了車,買了房,還把姥姥接來跟著我住,姥姥看著我買的房子,高興地直流眼淚,說沒想到還能跟著我住樓房。
28歲的時候我遇到了現在老公,第二年我生孩子,姥姥年齡大了,婆婆也身體不好,我打算找個月嫂。
我媽找到我,說她乾了幾年保姆,也伺候過月子,她想來伺候我月子,彌補之前對我的虧欠。說著還流下了眼淚。
其實我也不怪她,畢竟離婚也不是她的錯,她把我送到姥姥家也是無奈的選擇。
我答應了她,並說每月給她5000,讓她以後就留下來照顧我女兒,畢竟是我女兒親姥姥。
我女兒6個月的時候,我媽對我說,我弟弟準備結婚,女方非要全款買套新房,讓我給他買套房。
我聽了之後,心裡很不高興,房子是說買就買的嗎?
「媽,你是給我看孩子,但我也給你發工資了。讓我給他買房,你覺得合適嗎?我辛苦賺來的錢憑什麼給他買房?」
我媽看我生氣,解釋說:「這些年,我手裡也攢了些錢,但女方還要不少彩禮,如果再辦婚禮,也剩不下多少,要不這樣,以後你就別給我工資了。」
我考慮再三,和老公商量了一下,決定給他買一套房,看在我媽給我看孩子的面子上。
正好有個朋友的房子,有套房子要賣,面積不大,說如果我買還能給我便宜幾萬,我和老公看了房子,感覺不錯,就和朋友約了時間過戶。
過完戶,我領我媽和弟弟去看房,一進小區我媽失望地說:「怎麼是舊房子?」我說雖然是舊房,但位置好,方便。
看了房子,我弟滿臉嫌棄地說房子太小。
他的話把我氣笑了,一分錢不拿,白得一套房,還嫌小?90平的兩室,哪裡小了?
「嫌小可以不要。」我翻了個白眼說到。
未完待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