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找女兒借十萬買房,如今我讓女兒撕掉借條,女婿鬧離婚
都說借錢是有借,再借不難,兄弟姐妹之間借錢也應該遵循這個原則,不能打著親情的幌子把錢借到手,到時候不還錢,這樣勢必會引發家庭矛盾。
最近女婿和女兒因為一塊十萬的借條鬧離婚,這事說到底還跟兒子有關,不過我認為我的做法並不過分,我覺得還是女兒和女婿本身婚姻出了問題,和借錢這事沒多大關係,只不過是女婿為離婚找的一個藉口罷了。

我出生在一個條件不是很好的鄉村裡面,平時家裡的條件也不是很好。交通環境也很差。平時的話,我們也很少出門,因為要去城裡的話,會經過很遠的距離,要轉很多趟車,最後還要走很遠的。一段泥巴路如果是下雨的話,路是非常的不好走的。所以村裡面的人,都是過著自給自足的生活。後來和隔壁村的王富貴認識了,我們兩個人認識了之後感情也就急速升溫,最後很快就在一起了,平時我們兩個人的感情一直很不錯,從來就不會因為生活上面很小的事情吵架,雖然說我們有時候也會因為一些事情鬧彆扭,但是我們也會很快的和好,畢竟我們都知道,兩個人在一起本來就非常的不容易,平時的話也還是希望兩個人能夠很好的在一起,所以就要更加的珍惜對方,時間一天天的過著,我們的感情也還是很穩定的,身邊的朋友們都非常的羨慕我們,後來我們也很快的就結婚了,結婚沒多久我就懷孕了,當時我知道我懷孕了之後我和我丈夫都非常的開心,周圍的人都知道我有兩個孩子,女兒老大,兒子是老二。由於家庭條件很糟糕,所以兒子在念高中的時候輟學打工,掙錢供他姐姐念書。
女兒念大學四年,基本都是兒子拿錢給她交學費,每月給女兒生活費,可以說沒有兒子的支持,女兒也不會順利畢業,更不會有今天這份體面的工作。
後來女兒成家了,眼看著兒子年齡越來越大,我和老伴著急了。雖說兒子打工十多年,可掙的錢基本上貼給了家裡和女兒,一想到兒子沒錢買房,我和老伴商量後一起進城打工,我們一家三口努力掙錢,想儘快地給兒子買房。如果兒子沒房,到時候找對象也難。

我在縣城找了兩份工作,一份是小區保潔員,每月工資2000;還有另外一份兼做保姆,每個月工資2000,兩份工資算下來,一個月能有4000。
本來我乾得挺好,想著用不了三年就能幫兒子存夠首付款,哪知工作才一年,女兒懷孕,她讓我去照顧。
說實話我那時候非常不情願去,一旦去了,我的兩份工作就丟了。可不去吧,我又怕女兒沒人照顧,擔心女婿見有意見。後來我想了想,最後還是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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