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來車站接我,一進門「吃了兒媳煮的飯」心滿意足 飯後「她端來一盤蘋果」隔天我便收拾行李走了!
以前的時候可能我們只是為了活著而生活,可是後來卻慢慢變成了為了錢而生活,孩子的讀書需要錢,日常的花銷日益增大,甚至還得未雨綢繆,提早的為孩子以後的結婚準備錢,可以說後來的幾十年我們一直都是跟錢在打交道,生活中一直都是為了賺錢而生活,孩子留在了老家生活,我跟老伴去了大城市工作,做民工,做服務員,賺的錢比種地多,承受的壓力也更大,身體上的勞累也越來越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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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子當時上高中的時候是我第一次考慮著拉著老伴回老家的,想要回去了在城裡開個小飯館,又能夠賺錢,又能夠照顧孩子的學習,可是老伴不願意,嫌我們這些年賺的錢不夠多,怕以後孩子上大學了開銷越來越多,以後結婚的時候沒錢買房,沒錢掏彩禮,我猶豫了,他說得對,我們那輩人買房是離我們多麼遙遠的事情,可是兒子以後不一樣了,買房是必然的,而買房的錢也必然是越來越多的,只能繼續咬著牙繼續在外面打工賺錢。
兒子也爭氣,後來考上了大學,讓我們老兩口高興了很久,壓在身上的擔子好像減輕了一點,起碼孩子以後的知識不用我們發愁了,可能工作也不用我們擔心了,也是從那時候開始我們回到了老家生活,在城裡開了一家小飯館賺錢。
老伴是個性子急的人,在外面工作的那些年其實身體就已經有些差了,都是一些體力活,身體早就熬垮了,總是說兒子考上大學了就能輕鬆一點了,就沒必要那麼的拚命了,可是他依舊閒不下來,他老在我跟前念叨:
「等你兒子結婚了咱倆再享受,咱倆的存款連咱們縣城的房子現在都買不起,賺的錢趕不上社會的發展,以後人家要是還得要車,還得彩禮的話,咱們的錢就差的更多了,再賺幾年吧。」
老伴每次說到這些地方的時候也是我心裡的坎,我沒法否認他,只能跟著他繼續一塊工作下去了。
可偏偏就是這樣的生活後來讓我後悔莫及,老伴的身體越來越差了,終於在兒子結婚了第三年的時候他就走了,至此我的生活變成了一個人,小飯館也經營不下去了,就這麼關了,準備搬去兒子家裡養老。
可是我雖然是這樣計劃的,他們卻不是這樣,因為兒媳婦對我並沒有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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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媳婦是個城裡人,從小都嬌生慣養的,家庭條件也不錯,當初結婚的時候買房子的錢都是我們倆家一人一半,我們家拿了十三萬的彩禮,他們家陪嫁了一輛車,基本上跟我們家拿出來的錢一模一樣,我當時也明白,這是明確的要跟我們扯清關係,當時兒媳婦懷孕的時候我本想著過去幫幫忙,照顧照顧兒媳婦,帶帶娃的,可是兒媳婦卻委婉的拒絕了我,沒有讓我去,至於背後的真實原因我也猜了個大概,她不願意我這麼一個農村婆婆,而且從她懷孕開始就沒有來過我們家了,只是在老伴去世的時候來過一次,至此就再沒來過。
我跟她的關係僅僅只是表面的婆媳關係,並不存在什麼感情,所以導致了我入住他們家裡之後其實並沒有那麼的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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