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婆一年前結婚,我們是相親認識的。結婚那會,老婆爸媽直接開口要了十萬彩禮,還要求全款買房買車。當時我爸媽不同意老婆爸媽的無理要求,可老婆卻仗著她懷了我的孩子為由,堅持要滿足她的要求,否則她就打胎分手。
我爸媽望孫心切,再加上我也老大不小了,如果再分手,又不知道猴年馬月才會結婚。所以就答應了,女友爸媽的所有要求。就這樣,我爸媽借了不少債,這才全款買房買車,而老婆家一分錢沒出,就連十萬彩禮也沒帶回來。她就是拎包入住。
婚後,我們住進了新房。可新婚沒多久,老婆就提出讓我在房產證加她的名字,說房子沒她名字,她住著不安心。我以房子是我爸媽全款買為由拒絕了,老婆當時很不高興,還跟我鬧了很久。後來生下孩子後,我就發現,老婆一不給家裡拿一分錢,二不給家裡買任何東西,家裡所有開銷水電物業費等都是我出錢。
她的收入全部零花或補貼給她娘家,而我月入一萬五,她的月薪也有八千。我讓她買點紙巾,她都要我發微信紅包,用我的錢去買。我一提起她不為家庭付出,她就說,房子沒她名字,她沒必要出錢。她只不過是個住客,她的錢必須攢著,萬一哪天我跟她離婚了,她還有個後路。她還說了,要向她出錢,就必須在全款房加上她的名字。
前段時間,我媽生病了,病得有點嚴重。當時老婆陪著我一起給我媽看病。我扶著我媽,指指窗口,讓老婆去繳費。結果老婆卻說,你媽又不是我媽,她生病你做兒子的出錢,憑啥讓我一個兒媳出錢?你房子又沒我名字,我不可能給家裡,給你爸媽花一分錢。
聽到她的話,我氣得跟她大吵了一架。吵到最後,她直接拂袖走人,根本不理會我媽還病著需要人照顧。那天我攙扶著排隊交了費,安排了我媽住院。辦完這一切之後,我越想越心酸,對老婆徹底失望心寒了。回到家,我讓她去醫院照顧下我媽,我還得上班。老婆卻說著風涼話,說我媽生病,跟她沒有一毛錢關係,她沒義務伺候婆婆。我一聽就火了,直接甩了她一耳光,跟她提出離婚。
可結果她死活不同意離婚,說我耽誤了她,要離婚可以,必須賠償她十萬塊錢。她的話,讓我徹底憤怒了。結婚時,我爸媽全款買房買車,還給了她十萬彩禮。可就因為房產證不加她的名字,一直捂不熱她的心。這一年裡,她吃我的住我的,自己卻一分錢沒出。要離婚了,她居然還有臉問我要十萬賠償費。
我拎起她的行李,直接扔出門外,把她趕出家門。這樣的女人,簡直就是自私。用多少錢都捂不熱她的心,她永遠也不知足。當初我怎麼就瞎了眼,看上了這樣冷漠的女人?
註:圖片來自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