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結婚五年了,老公人很好,對我爸媽也很孝順。老公家裡條件不錯,而我家條件則差一些。和我結婚後,知道我父母身體不好,住樓梯房生活不方便,於是就同意我拿20萬首付給我爸媽買了一套電梯房。
我還有個弟弟,爸媽從小就比較疼愛他。所以在我給爸媽買了一套房子後,弟弟也以父母年事已高,與弟媳搬進了我買的房子裡,和父母同住,說是方便照顧他們。對於弟弟的決定,我也沒什麼意見,畢竟我嫁出去了,父母總要有個子女在身邊照顧。
後來父母相繼去世,於是老公就跟我商量要回我們出錢買的房子。因為到現在,我們還在還房貸。可沒想到弟弟和弟媳卻始終不願搬走,弟弟給的理由是,他們兩夫妻長年照顧父母,理應享有這套房子的部分所有權。為此,我們姐弟之間各執己見,而弟弟和弟媳一直不肯搬離房子。
其實,在贍養父母方面,一直都是我出錢出力多。雖然弟弟和弟媳和爸媽同住,但平時有個頭疼腦熱,住院治病,花錢的都是我,跑腿的也是我和老公多。而且這套房子原本就是我和老公,可憐父母老無所養才買的。在這期間,弟弟和弟弟還免費住了幾年,我一分錢房租也沒收過。反而還時不時給爸媽一些錢,而這些錢也被他們補貼給了弟弟。
雙方鬧得不可開交,弟弟弟媳堅持不肯騰房,被我逼急了,才說:「騰房可以,必須給我補償費。」弟弟的話,讓我很不解:「房子是我買的,房貸是我還的,憑什麼給你補償費?」結果弟弟,卻說,既然房子是我買給父母的,而他是父母的唯一一個兒子,理應有權利繼承父母的所有財產,包括這套房子。
弟弟的話,讓我不怒反笑,房子首付是我出,房貸是我還,就連房產證也只寫了我的名字。弟弟哪來的勇氣說這套房子是父母該給他繼承的財產?我堅持不給補償費,弟弟也堅持不搬走騰房。我一氣之下,直接打電話報警。
結果弟弟卻一點也不緊張,他說反正你是嫁出去的女兒,搶父母留下的房子,是會被人看笑話的,到最後誰輸誰贏還不一定。而且以後也不會再跟我有來往。而老公知道我要報警拿回房子後,反而勸我算了,說都是親姐弟,沒必要為了這套房子撕破臉皮,別人指不定會怎麼說我?
可我也不在乎了,弟弟的所作所為太傷我的心了。如果父母在世期間,弟弟弟媳好好盡心盡力照顧父母,這套房子送給他們未免不可。可他們卻只是一味啃老,那這套房子就沒必要留給他們了。現在雙方還在僵持不下,大家說我報警要回房子有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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