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婆是相親認識的,認識那會,她30歲,而我31歲,兩個人都是大齡未婚剩男剩女了。因為初次見面感情良好,於是後面我們又試著接觸了一段時間,覺得彼此合適,於是就確定了戀愛關係。還沒談半年,雙方父母就催著我們結婚了。我和老婆想著都認定了對方,也就點頭答應了結婚。
結婚後,老婆很快就懷上了孩子。這讓我和我爸媽都特別高興,要知道我們的同齡人,早就開始二胎了。老婆懷孕期間,因為身體反應大,所以我和我媽都讓她辭職回家養胎。開始老婆不樂意,後來我媽給了她一萬塊錢,再保證以後家裡的生活開銷由我媽出,老婆這才辭職回家了。
我媽對老婆真的很好,懷孕期間,天天給她換著花樣燉湯做菜吃。老婆想吃水果,多貴的我們都會買。家務活更是一點都不讓老婆沾,就連飯菜都是我媽端到老婆面前。整個懷孕下來,老婆足足胖了差不多50斤,這差不多都是我媽的功勞。為此,老婆還跟我說,我媽對她真好。
後來老婆順利生下了個大胖兒子,足足有八斤,這讓我媽更是笑得合不攏嘴。伺候老婆月子和帶孩子更是盡心盡力,就連醫院陪床,都是我媽做陪的。老婆整個月子坐下來,膚色變得更好,就連兒子都被養得白白胖胖的。而恰好相反,我媽卻整整瘦了差不多十斤。
兒子滿月時,我媽就掏出了自己的養老錢五萬塊錢,在酒店大擺酒席,請親朋好友吃飯。好不容易辦完了滿月酒,我和我媽也累得筋疲力盡。後來我一數紅包錢,足足有四萬塊錢。想到我媽在老婆懷孕和坐月子時,衣不解帶照顧。滿月酒了,又拿出自己的養老錢來辦酒席。於是我沒跟老婆商量,直接把收到的四萬紅包錢全給了我媽。當時我媽還不肯收,是我再三保證老婆不會生氣後,我媽才收了下來。
結果四萬紅包全給了我媽的事情,很快就被老婆知道了。她質問我,為什麼要把兒子的紅包錢給我媽?我很奇怪看著老婆,說,我媽出錢辦酒席,誰出錢誰收啊,如果是我們出錢擺酒,我媽也會把錢給回我們。再說了,我爸媽就我一個獨生子,不管這酒席紅包給誰,以後我爸媽肯定還是會留給我。只不過是先放在我媽那保管罷了。另外老婆懷孕生孩子坐月子,以及兒子擺酒的錢,都是我媽出,我給回她四萬紅包錢不是很應該嗎?我不知道為什麼老婆反應如此大。
我的話,讓老婆更是生氣。跟她講道理,她也不聽,還威脅我要是不把四萬紅包錢拿回來,她就不給兒子喂奶,要跟我離婚。還說我媽太貪心,就連她娘家的紅包錢都拿走。反正不管我怎麼說,老婆就是不依不饒,堅持要回四萬紅包錢。可紅包錢都給了我媽,我怎麼還好意思再開口要回?而且就算是我們出錢辦酒,我媽照顧老婆和孩子這麼辛苦,這四萬紅包錢給她也無可厚非啊。
我沒想到老婆一點都不領情,也不感恩我媽對她和孩子的付出。現在老婆不跟我說話,一直跟我冷戰。唉,看著老婆冷戰的樣子,我真的很矛盾。我不知道她怎麼就如此沒心沒肺不懂感恩?難道那四萬紅包錢真就這麼重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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