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兩方選擇了折中處理,定下了12萬的彩禮。
兩人的婚禮如期而至,在家人和朋友的祝福下結為了伴侶。
02.婚後生活美滿中又摻雜著一絲不如意。
兩人婚後在婆婆的強烈要求下,和公公婆婆一同居住。公公是一個很隨和的大男人,和任霞在平時的生活中接觸也不多。婆婆對任霞就比較苛責。
郭江勇作為家中的小兒子,上面還有一個大哥。婆婆在家時,就明里暗裡的說任霞家要的彩禮太貴,他大兒子娶媳婦才花了5萬,而且也沒有要房,要車。婆婆一直因為彩禮的事情而記恨任霞,覺得她胳膊肘向著娘家。要那麼多彩禮錢。
由於和公公婆婆一起生活,任霞幾乎很少睡懶覺,每天早上起來都要給全家人做早飯,工作時,只需要晚上回來做晚飯。在節假日時要包攬家中的一日三餐。不能有一絲一毫的懈怠。婆婆一發現任霞沒有把事情做到位,就開始諷刺她。
而郭江勇也沒有做到像戀愛期間承諾任霞的那樣,要把她像個小公主一樣嬌慣起來,面對婆婆的各種指使,郭江勇在一邊也不站出來替任霞說話。
但任霞選擇為了兩個人的婚姻隱忍,她很珍惜她和郭江勇兩個人之間相戀多年的感情。
03.任霞遭遇意外,婆婆藉口她需要靜養,對其不管不顧。
任霞在一次外出買菜的時候,被突然衝出來的一輛電動車給撞倒了,不僅菜散了一地,人也被撞傷在地。路人將任霞送到醫院後,醫生檢查出來,任霞的腳骨折了。
任霞聯繫了家人後,婆婆說,「腳骨折了啊,你自己一個人就能回來,我們就不去接你了。」回到家後,婆婆還聽說了任霞把買到的菜給丟了,覺得任霞真沒用。
任霞骨折後,請了兩天的假,在家休養。婆婆藉口說任霞需要靜養,靜養好得快,便收拾東西和公公去郭江勇大哥家住了。因為腳受傷了,任霞在家中行動不便,也沒有人給她做飯。郭江勇回家後也只知道叫任霞做飯。
任霞聽很是委屈,自己在娘家的時候,也沒有天天幹活兒,做飯。自己平時在婆家做點也就算了,現在自己腳骨折了,婆婆就找藉口去大嫂家住了,郭江勇也不知道心疼自己,每天回家吃完飯就往床上一躺,啥活也不幹。
這樣的生活跟任霞想像中的婚後生活差距極大,一氣之下回了娘家。婆婆這下子可著急了,自家花了12萬塊錢才取到的媳婦,咋就能這麼跑了,便叫郭江勇去哄任霞叫她回來。
看到安慰自己的郭江勇,任霞內心也想起了當初的戀愛時光,婆婆這下子也表示自己錯了,任霞便選擇了原諒婆婆,回到了家裡。
04.婆婆摔斷腿,叫任霞伺候她。
一家人的生活也就這麼過了下去。但生活就是這麼戲劇化。
婆婆出門散步時沒有看清楚,直接從坡上面滾了下去,摔斷了腿,需要住院。事情發生後,全家人當天就都去了醫院,婆婆坐在床上,當場表示,叫任霞請幾個月的假照顧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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