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一,是因為他判給了前夫,不能長期和他相處在一起;其二,是自己也沒有那麼大的精力,除了上班,還要事無巨細的照顧繼女,很多時候,自己的兒子就顧不上了。
關於兒子,我是有愧的。這麼多年裡,我除了交撫養費,或給他買件衣服之類的東西,很少把關愛分給他。
時間一晃而過,女兒除了學習一般,其它都不錯。中考那年,勉勉強強上了個高中,後來讀了高職,然後在一家小公司做文員。
而我的兒子呢?他是學霸一枚,高考時,考了我們當地最好的學校,畢業後,進入了電力集團工作。
幾年之後,我退休。正好女兒有了寶寶,我又幫忙帶寶寶,直到寶寶三歲,我才有了自己的生活。
我和老伴過起了幸福的二人世界,女兒也會經常過來吃飯,對我也不錯。
但後來發生的事情,讓我明白了一個道理~在利益面前,繼母和繼女的關係一文不值,哪怕你把她撫養長大,給了她全部,但在利益面前,都要敗下陣來。
老伴的突然離去讓我猝不及防,老伴原來就跟我們開過玩笑,如果他提前先去,就讓媛媛(我的繼女)給我養老。另外,這套房子,我願意住到什麼時候就住到什麼時候!但老伴走了不到三個月,媛媛就要我搬出房子,她給我的理由就是打算賣掉,不願看著房子繼續傷心。
對此,她表現得毫無歉意,而是跟我說了一句~你抓緊找地方吧,儘量在一個星期騰空,我都找好買主了!
我詫異了,這就是我為其付出一切的女兒麼?真的寒心,說出去讓人笑話,家醜不可外揚,我還是自己忍了吧。
後來,我租了一個老破小居住。兒子知道我的情況後,經常過來看我、安慰我;而女兒,卻在他爸爸去世後,跟我漸行漸遠!哪怕連一個電話都沒打過,痛心!
三,小結
其實,在二婚家庭裡邊,最難處的關係就是跟對方子女的關係。
關係的特殊性,決定了兩者的複雜性!
案例中的女人公,拿出一顆真心,把對方的女兒捧在手掌心,含在嘴裡怕化了,捧在手心怕掉了,但得到的結果卻讓人唏噓!
女主人公把感情看得很重,而繼女卻把利益放在最高的地位!
在這種情況之下,勢必會傷女主人公的心。
都說相處了幾十年,即便沒有血緣關係也會血濃於水,但其實事實似乎很打臉,在很多時候,血永遠都不會濃於水,這才是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