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婆結婚時,我已經30歲了。老大不小的年紀,相親了好多回,可一直沒相中。直到認識了老婆,我才終於找到了戀愛的感覺。我比老婆大兩歲,老婆和我第一次見面,她就落落大方。後來兩個沒談多久,就結婚了。
結婚時,我家買的婚房還沒交房。再加上我們婚期急,於是我們就打算結完婚後,再慢慢安排裝修。結果婚後沒多久,老婆就懷孕了。我們裝修的計劃又只能一拖再拖,畢竟還是老婆肚子裡的孩子最重要。再加上我爸媽家離老婆公司也近,她上下班也很方便。所以我和老婆就打算等生了孩子再裝修搬進去住。
老婆還有個弟弟,沒多久小舅子就帶回來一個女朋友,女朋友是做化妝品的,時不時給老婆送一些化妝品。因此老婆很喜歡她這個未來的弟媳婦,兩個人經常約著一起逛街聊天。突然有天小舅子和他女朋友愁眉苦臉找到老婆和我。說不小心懷孕了,可小舅子女友爸媽思想古板,又要求小舅子買一套婚房和給十萬彩禮才能迎娶過門。
可老婆娘家買不起房子,所以只能求姐姐姐夫出手幫忙,把我們城裡那套空著的房子先借給他們做婚房,甚至還提出願意給房租。老婆一聽,沒怎麼考慮就答應了借房子。而我卻很糾結,這關乎到小舅子的幸福,不借吧,老婆和小舅子從小姐弟情深,老婆娘家人會說我這個女婿見死不救,不通情理。借吧,那可是我們一天都沒住過的新房子。老婆當初想租出去賺點租金,我都不捨得呢。考慮了很久,我最終還是心軟了。小舅子連忙說他們出錢裝修,還說要給我們房租。我一聽就拒絕了,都是一家人,我哪能要小舅子的房租?
可等我們的孩子都出生了,小舅子也結婚了大半年,他一直沒提搬出去住。我多次催老婆去跟小舅子說搬家騰房,可老婆要不說弟媳現在懷孕,不易動床不利於安胎。到最後,就連小舅子的兒子都快一歲了,他們還住著我們的房子。每次回老婆娘家,我有意無意暗示提出要小舅子搬家騰房,岳母和老婆總是千方百計阻攔我。
我越想心裡越不踏實,於是我決定找上門跟小舅子把話挑明了。等我說明來意後,小舅子和弟媳從房間裡拿出一張紙,竟然是寫了小叔子名字的房產證。我一看頓時愣住了,我問他們是怎麼回事,小舅子這才告訴我,這套房子原本就寫我姐的名字,可姐夫你是獨生子,你家還有兩套房子。所以我爸媽和我姐商量了一下,就決定這套房子直接寫我的名字,我姐兩年前就把房子過戶給了我。姐夫,這是五萬,就當我感謝你們的照顧。
小舅子的話,讓我徹底憤怒了。原來房子早就被老婆過戶給小舅子的事,他們娘家人全都知道了,就只有我和我爸媽被蒙在鼓裡。想到這,我徹底心寒了。我很失望跟老婆提出了離婚,既然老婆一直補貼娘家,那就讓她凈身出戶吧。離婚前,我讓她儘快把房子還回來,否則我不介意用法律手段要回來。老婆看我沒開玩笑,這才慌了,跪下來求我不要離婚,還說她也是沒辦法。爸媽和弟弟逼著她過戶,她不能見死不救。還說反正我爸媽還有兩套房子,讓出一套房子給她弟弟也無關緊要。我對老婆真的無話可說了。大家說,我這婚離得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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