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結婚剛兩年,執意賣陪嫁房再換套大的,我同意後,女婿卻翻臉
前言:
都知道,結婚最不可少的物質條件就是房子,畢竟成了家,至少得有一個穩定的居所。
現如今,不僅僅男方能提供房子,有些家庭條件不錯的女方,父母為了自己的女兒能過得輕鬆一些,也是會掏錢準備房子:有付個首付的,也有「大手筆」、全款買房的。
出個首付,小夫妻一起還貸,這種房子一般不會有什麼爭議;但全款所買,尤其是女方還未婚時就買好的房產,能不能「守住」,會不會被洗成婚後財產,這真的是一個大的考驗:既考驗女人自己是否有「定力」,也考驗了男方的人品。
李阿姨有一個獨生女,家裡的條件還可以,兩年前,女兒結婚時,為了讓她婚後的日子過得好一些,李阿姨陪嫁了一套房子。
原本李阿姨想的是,女婿買了房,但只是付個首付,每月還貸也是一個不小的壓力,她給女兒的陪嫁房是全款所買,雖說小了點,但地段不錯,租出去的費用也不會太低,女兒和女婿婚後若掙得不多,可以用租金抵一部分房貸,如此,小兩口也會輕鬆一些。
誰知,前幾天五一假期,女兒回來,竟然提出要把陪嫁房賣掉,再重新買套大一點的房子,不管李阿姨怎麼勸,女兒都聽不進去。
見女兒執意如此,李阿姨無奈同意,不過,她也提了一個條件,也正是這個條件,讓女婿當場翻了臉。
李阿姨自述:
其實,我女兒還在談戀愛時,這個女婿第一次來我家,我就有點不看好這門婚事。
女婿下面還有一個未婚的弟弟,家裡的條件一般,父母說是做生意,但就是在他們鎮上經營一家雜貨鋪,掙得錢只能說勉強夠一家人花的。
而我們家呢,三線城市,我是事業單位,我老伴兒和他以前的一個戰友合夥做生意,家裡就只有我女兒一個孩子,日子不說有多富裕,至少也稱得上衣食無憂。
當然,兩個家庭的「門不當戶不對」,倒不是我反對女兒感情的理由,主要是我這個女婿,為人看起來不太踏實,雖說有眼力見兒、嘴巴也甜,但總給我一種油腔滑調、不靠譜的感覺。
他第一次來我家,非但一點也不拘謹,反而非常熱情、活潑,見到我和我老伴兒一口一個「叔叔、阿姨」的喊,話說不了幾句,就開始誇我們,不是說我有氣質、年輕,說我女兒一看就是遺傳了我的所有優點,就是稱讚我老伴兒有大領導風範,一看就是當老闆的。就連我洗個菜、切個菜,我老伴兒喝個酒,他都能夸出一朵花出來。
說實在的,咱們年長的雖是喜歡孩子成熟、穩重一點的,但我也理解年輕人的有活力、樂觀,只是,像我女婿第一次見未來岳父母就如此開朗、活躍,我真是有些接受不來。
也正是因為此,我覺得我女兒就是被哄住了,畢竟女孩子二十五六的年紀,很容易陷進小男生的甜言蜜語裡。
我非常鄭重地和女兒溝通了一下,說出了我的看法和擔憂,希望她能再認真地考慮考慮,別輕易地就步入婚姻,反正她年齡也不算大,我又不會催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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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page}可女兒聽不進去,她覺得我就是嫌棄女婿家條件不好,也不是獨生子,害怕女婿對我家「另有所圖」,所以才會門縫裡看人。
見女兒那麼誤解我,我又氣又無奈,原本我還以為這麼多年的培養,女兒至少在感情一事上能理智一點的,哪曾想,她竟也會戀愛腦呢?
不想因為一個男人就把我們母女的關係推遠,再加上老伴兒又一直勸我「孩子大了,管不住了,就讓她自己去選擇、承擔」,於是,我答應女兒不再干涉她的婚事,但我也表了態,女兒既然那麼有主意,不想讓父母插手她的感情,那麼就再有骨氣一點,結婚時可別找我們要任何的東西。
女兒毫不猶豫地答應了,可我老伴兒不樂意了。
我老伴兒覺得,女婿家條件就擺在那裡,能讓我女兒多享福呢?暫且不論女婿是不是看上了我家的錢,才去追、去哄我的女兒,我們要是真一點也不管女兒,那靠女婿那點工資,以後吃苦受累的還是女兒。我想讓女兒認清現實,但也要講究方式,哪能和女兒硬剛呢?若是這個女婿不靠譜,女兒哪天悔悟了,向我們認錯了,還好說一些;但如果女婿比我們想像中的要踏實,對女兒一直都不錯,女兒到時就更堅信我強烈反對就是嫌女婿窮了,她要再怨上、恨上了我,那我該如何做?難不成和女兒過成仇人?
見我不說話,老伴兒又勸我,稱我們可以「靈活」一點,先在女兒的工作地買個房,這樣一來,就是女兒的婚前財產,只是先不寫女兒的名字,等女兒到了三十多歲,婚姻穩定、思想成熟的時候,再過戶給她。如果結婚時,女婿一家表現得還可以,那我們就把這套房給女兒當陪嫁,若女婿一家人不像話,藏著掖著,沒有誠意,那到時房子的事我們就不告訴女兒,就當自己的投資,只給女兒幾萬塊作個陪嫁。
「孩子還小,我們老的只能多替她打算了!但也只能幫她一時,不能幫她一世了。以後她若醒悟過來,明白我們的用心,靠得住,那咱們拼來的終究都會給她;真是她一直都拎不清,扶不起來,那我們就當白養她了,好好守住咱的東西,往後靠我們自己吧!」
看老伴兒把話說到這個地步,我也想不出再拿什麼反駁,於是,只好點了頭。
這之後,我和老伴兒便趁著空閒時間去女兒工作地看房子,因為那會兒還時不時有疫情,我們也不敢再看期房,怕不及時交房、遇到爛尾樓,到時錢房兩空,只好找不錯的二手房看。
大概看了將近兩個月吧,那是將近年關了,老伴兒不知從哪打聽到的,他一個遠親家的孩子,在我女兒工作地那裡剛好有一套房子,因為經濟壓力,正在賣,看在是親戚的份上,人家願意低於市場價出售。
我們去看過那套房子,雖說只有67平,但地段是真不錯,而且房齡也不長。考慮到房子一定得買在女兒辦婚事之前,因為不知道女兒哪天會不會突然結婚、領證,我和老伴兒沒有猶豫,也沒怎麼講價,全款83萬拿下了親戚的那套房。
就這樣,房子買好後不到五個月,也就是2021年的五一,我女兒和女婿辦了婚禮、領了結婚證。
說到結婚,我還是有些不舒服的。
那時,親家稱她手裡就只有50多萬的積蓄,已經花32萬首付了房子,只能再給10萬,可以當彩禮,也可以買車,全看我女兒怎麼選擇,至於剩下的10萬,她還要留給小兒子,畢竟倆兒子,她不能太過偏心。
不過,她也承諾,等她再掙了錢,只要小兒子沒結婚,她的錢還是會先緊著我女兒、女婿花的。
我那時想的是,與其她這樣想兩頭兒都顧及,不如先拿手裡的錢給大兒子辦好婚事,以後再攢的錢就都留著給小兒子娶媳婦。再者,誰知道她手裡到底有多少錢呢?是不是故意裝窮、實則給小兒子留了不少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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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page}其實,這也是我反對女兒嫁給女婿的另一個原因:家裡有一個兒子的,哪怕是一兒一女的,父母至少不會太偏心,會全心全意地疼愛兒子,家庭關係也不會太複雜;有兩個兒子,那父母肯定難以做到「一碗水端平」,總有厚此薄彼的時候,而父母一旦不能做到公正,那大家庭必然會不睦,到時婆媳矛盾、妯娌關係,足以讓我女兒頭疼不已。
但看到女兒挽著女婿一臉嫁給愛情的幸福、開心,再加上我家也不缺那十萬、八萬的,最終,我也懶得再計較那麼多了,畢竟,與其指望著別人疼自己的閨女,不如自己去疼。
就這樣,雖說我以前嘴上撂狠話,稱不願給女兒任何東西,但終究沒能狠下心來,不但把買的那套全款房給女兒作了陪嫁,而且彩禮也沒留、又添了五萬塊錢。
不過,我也告知了女兒、女婿,因為房子是我和老伴兒花錢所買,所以房產證寫的是我的名字,女兒和女婿以後可以隨便住,只要他們恩愛和睦,那終究都是他們的。
女兒支支吾吾,想再爭取一下,添上她的名字,但被女婿攔住了。女婿拍著胸脯向我保證,稱有房子住,已經幫他們分擔不少了,他非常感恩了,不管寫誰的名字,他都不計較。他謝謝我和我老伴兒的付出,以後一定會好好對我女兒,更會好好孝敬我和我老伴兒。
女婿這樣說,讓我心裡寬慰不少,我在心裡也默默勸自己,希望自己看錯了,女婿不是我想的那種人,他沒有別的心思,值得託付,會好好對我女兒。
女婿真做到了他所說的那樣嗎?
婚後的這兩年,他和我女兒的感情的確還可以,聽我女兒說,親家對她的態度也不錯,每當她和女婿回親家那裡,親家都非常寵她,一點活兒都不讓她做。
至於女婿對我們,和他第一次來我家一樣熱情,只是,因為他工作不穩定(私企做銷售),收入時高時低,再加上他家買的那套房去年七月底才交房,他們沒法拿房租抵一部分房貸(女兒和女婿婚後一直住在我陪嫁的那套房裡),女兒沒少找我們要錢資助。
想到這兩年,孩子們在外掙錢的確也不容易,花銷的地方又大,需要父母幫一下也情有可原,因此,每次給女兒轉錢,我都很痛快,雖說不多,但一次一兩千,一年下來也有不少了。
我本以為看在我「不計前嫌」、爽快幫忙的份上,女兒和女婿應該會發奮的,至少他們會向我證明,他們在一起是正確的,女婿不是我想的那種人,我的顧慮可以一點點消除了。
可讓我沒想到的是,終究是我一廂情願了。
前一段時間,也就是5月1號那天,女兒和女婿趕在午飯前進了家,給了我和老伴兒一個驚喜。
為什麼這樣說呢?
在這之前,我曾給女兒打電話問過她是否回來,她稱要和女婿過結婚紀念日,以後有時間再回。
我以為她真不回來了,哪能想到她突然又回來了呢。
就在我沉浸在女兒回來的喜悅中,忙忙碌碌地做好了午飯後,還未吃兩口飯,女兒的一番話就讓我瞬間沒了食慾。
「媽,這次回來,給您和爸商量一件事,您看我結婚都兩年了,我和大軍的狀態,您也看到了,也該放心了吧?是這樣,我想把現在住的這套房子賣掉,因為我們倆打算這兩年就要孩子了,到時地方太小、會很不方便的。至於為什麼不賣大軍的,那套才交房不久,而且80多平,也不大,再者位置也有點偏、賣不上價。雖說這兩年房子沒怎麼漲價,但您給我買的這套房位置在那裡放著,多多少少漲了些,差不多夠我們在別的地方買一套稍微大點的了。」
看著女兒一臉期待的模樣,我說不出心裡是什麼滋味,只知道真是想扇她一巴掌:就算有了娃,兩套房子總有一套能住的吧?他們還想要多大的房子?再說了,放著好地段的房子不要,非要賣掉,再在偏一點的地方買套大的,如果錢夠還好說一些,錢要是不夠呢?難到他們要背著兩套房子的貸款壓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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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page}「等你和大軍有能力了,想換啥樣的大房子就換啥樣的!現在還不是時候!你們工資就那一點,當初你們結婚,兩家父母給你們的錢估計都花光了,還想著換大房子,真是打腫臉充胖子!我自己花錢買的房,我想賣才能賣!」
聽到我的話,女兒非但沒有適可而止,反而生了氣,稱我既然說是給她的陪嫁房,那自然就該由她處理,我不想賣可以,那把房子過戶給她,到時她怎麼處理就和我無關了!
「媽,您能別那麼強勢嗎?我都這麼大了,都成家了,再過兩年都當媽了,您還處處以為我好的名義控制我,您不覺得累嗎?您總是站在您的角度考慮問題,總以為您凡事都是對的,從來都沒聽一聽我內心的真實想法,我只要過得好不就行了?您管我怎麼安排自己的生活呢?您能不能不要總是疑神疑鬼的呀!」
女兒的固執,讓我既想氣又想笑:花著我的錢,還嫌我管她,有本事靠自己啊!那樣的話,我絕對不多說一句話!
不想和女兒做無謂的爭執,我笑著告訴她,行!既然她要自由,那我給她!她想賣房再買套大的,我也同意,只是,她和女婿要答應我一個條件:
「你們賣房後再買的房,必須還要寫上我的名字!畢竟那裡面有我的錢,當然,到時也可以加上你們倆的名字。如果你們都答應,那咱們先寫個協議,然後都按上手印兒,省得到時變……」
我的那個「卦」字還沒說出來,女婿就打斷了我的話,他憤怒地站起身,指責我自始至終都沒信任過他。
「媽,我知道您看不起我,嫌我家窮,但您能不能把我往好的方向想一點啊!你去問問,誰家陪嫁房不是寫閨女的名,就您,非寫您自己的!好,這我不和您計較,您說現在我們想買套大的,您還要再寫上您的名字,您就那麼不信任我們,非得時時刻刻盯著我倆嗎!」
說實在的,女婿的反應,讓我安心了很多,我覺得他在這個時候發作,總比隱忍了很多年之後,再發作、甚至是露出真面目要強。
其實,我也曾想過,看女兒和女婿關係好的份上,哪天不等他們開口,主動把房子過戶給女兒的,如今看來,還好沒早早地這樣做!
想了想,我很平靜地回復女婿,我沒有看不起他,但確實有點防著他,因為他畢竟還有一個弟弟,不是獨生子,我不能確定我女兒和他共享的東西,都會是他的。我女兒嫁給他,他可以享受我和我老伴兒對我女兒的任何幫助和資助,但他的弟弟不可以,我們沒有養他弟弟的責任。女婿可以氣我不信任他,但他也要拿出讓我信任的實力和行動!
女婿聽不進去,他徹底翻了臉,惡狠狠地扔下一句「你們就好好守著你們那點錢吧!爭取全都扔了也別給你閨女花啊!看你閨女以後還回來看你們不」,之後,怒氣沖沖地奪門而出。
女兒見狀,沒和我們說一句話,也氣呼呼地離開了家。
看到女兒的態度,我著實寒心,雖說老伴兒不停地說「被洗腦了,靠不住了,以後咱不指望她」,但我還是氣得不輕:女婿當面對我發脾氣、說狠話,女兒沒任何的勸阻,眼下女婿離開,女兒又跟上去,不給我說一句安慰的話,這她才結婚兩年啊!就那麼和女婿站統一戰線了?一點也不體諒我們的苦心!明明自己的日子過得那麼累,還要賣房再買房,這說給誰聽,誰都會覺得是在「洗房」的!
女婿真有本事,就該把心思放在踏踏實實過日子上,早晚我女兒的不都是他的嗎?
還大發脾氣、怪我看不起他,一個人想要被人看起,是靠自己的努力,而不是惦記不該屬於自己的東西、爭不該爭的!
真正用心過日子的人,絕不會去想別的,也不會終日活在別人的評價里,只會整天想著如何過好自己的生活,如何和相愛的人走下去。
一個人,與其怨天尤人,怪別人沒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做事,期待從別人那裡獲取認可和安全感,不如自己踏踏實實的努力。
朋友們,你們覺得我做的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