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三年後我認識了剛子,在朋友的撮合下,我們倆戀愛了,一年後訂婚了。
在我和富貴訂婚之前,我一直擔心爸媽會把我的婚姻當成一樁買賣,果然不出我所料,在彩禮上他們漫天要價,開口要18萬。而我們老家彩禮標準也就10萬,我知道爸媽要這筆錢,就是為了留給弟弟。富貴當時拿不出這筆錢,因為半年前公婆先後大病一場,再加上富貴剛首付買房。
為了娶我,富貴打算去找親戚借錢,我阻止了。
我覺得女人真的愛一個男人,就會設身處地的為他考慮。我知道富貴是真的愛我,在我看來,爸媽做的太過分了,想來想去,最後我直接告訴富貴:彩禮一分不要了。
為了安撫我爸媽,前我給爸媽10萬,說是他們的養老費,雖說不情願,但他們最後還是同意了,哪知這筆錢立馬轉手給了弟弟。
第2天弟弟找到了我,笑著對我說:姐,你區區10萬就想打發咱爸媽嗎?這錢未免給的太少了吧,你再給我15萬,我好湊個首付去買房,也算是報答咱爸媽對你的養育之恩。
我拒絕了,我給這筆錢是用於爸媽養老,不是讓弟弟拿去買房。我也意識到:不管我怎麼替爸媽著想,他們不會明白我的一片苦心,他們腦海中只有他們的寶貝兒子。
我想著既然爸媽把他們養老錢給了弟弟,那以後我也不管了,將來他們再來找我要錢養老,我一分不給。
我覺得我對爸媽夠可以了,只是他們不珍惜,往後餘生我只為自己活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