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大媽,最近非常苦惱。因為她28歲的兒子,終於開竅,願意領著女朋友回家見父母,談婚論嫁了。女孩子是城裡人,家裡獨生女,學歷外貌都不錯,而且工資也不錯,是兒子這些年談過的,條件比較好的一個了。
看得出來,兒子很喜歡這個女孩子。張大媽跟她聊了聊,也覺得女孩子比較適合她心目中的媳婦標準。於是雙方父母沒有任何懸念,就開始談婚論嫁了。可直到談婚論嫁,張大媽才發現自己根本沒有資本來跟人談婚論嫁。
雙方父母見面時,女方父母一落座,開口就提出了好幾個條件,要一套市中心的婚房、30萬彩禮、房子裝修不能低於30萬、酒席20萬全由男方出錢、生孩子坐月子男友出錢請保姆照顧、孩子出生後由女方媽媽帶,每月支付辛苦費5000。他們的要求一說出口,張大媽和老伴就愣住了,這完全超出了他們意料的預算。他們試圖跟對方協商討論,可對面准親家,輕飄飄一句,這又不是菜市場,還能討價還價?最後雙方不歡而散了。
張大媽回到家,就跟兒子商量,要不這婚就算了。可兒子死活不肯,非要娶這個女孩子。張大媽沒辦法,於是和老伴一合計,想著先買套婚房,或許到時女方會妥協退步。於是他們掏出了自己全部的積蓄,在市中心買了一套三百萬的婚房,當然是按揭貸款的。買了婚房,張大媽心裡就有了許多底氣,於是她讓兒子再跟對方約時間談結婚細節。
結果雙方再次結婚時,女孩媽媽聽說張大媽按揭貸款買了一套三百萬的婚房,不說高興也不說不高興,嘴裡還念叨著,怎麼不是全款買房?按揭買房必須得寫我女兒名字,否則彩禮要50萬。聽到這,想到婚後也是兒子兒媳一起還房貸,張大媽連忙同意了三百萬婚房加準兒媳的名字。
房子解決了,可其他的條件,張大媽就實在沒辦法再滿足了。於是她主動討好般跟準兒媳說:準兒媳,我給你買了三百萬的婚房,你看你們什麼時候結婚?結果,準兒媳發話了:阿姨,還有五個條件沒滿足呢。其他的條件,你可沒說怎麼做。張大媽為難地說,為了買婚房,我們掏光了積蓄,你看彩禮能不能給十萬,至於房子裝修和酒席,我們再去借個30萬。另外你坐月子請保姆,這個我可以答應。但孩子出生後,不需要請你媽帶,我身體好,我自己可以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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