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63歲,退休金3千,把房子賣掉投奔女兒女婿,如今腸子都悔青了
導語
常言道「愚者求人,智者求己」,求人始終不如靠己。別把希望寄托在別人身上,自己成為自己的靠山,把命運把握在自己手裡才是正確的選擇。
對於養老,亦是如此。人們根深蒂固的思想都是靠兒女養老,晚年身體變差之後,會有很多地方都需要指望兒女過日子。因此對於子女,老人都願意全身心去付出,這不僅是因為愛,更是為了自己的晚年能夠有所依靠。
然而付出也應該要有所保留,得先保證自己的利益和生活,再去考慮幫扶兒女。不然結果很有可能是自己沒法接受的。
63歲的霍阿姨在幾年前就把老家的房子賣掉,去投奔女兒女婿,在女兒家承包家務,又補貼生活費。可如今卻悔得腸子都青了,這究竟是什麼原因呢?接下來就讓我們一起來看看。
自述人:霍阿姨
我姓霍,今年63歲。我年輕那會正處在計劃生育時期,就只能要一個孩子。我結婚第二年就生下了女兒,我婆婆對此很不滿。因為身體原因,婆婆就只生了我老公一個,她希望我能生一個兒子繼承他們家的香火。
為此沒少給我氣受,但無論婆婆好說歹說,我都沒有聽她的話再繼續生。因為我不傻,我跟老公都是在單位上班的,如果違反規定再生一個,那我倆都會丟了飯碗。孰輕孰重我還是分得清的,我又不重男輕女,我不可能為了要個男孩放棄自己的工作。
因為這輩子就這麼一個孩子,我們夫妻倆也竭盡所能的對女兒好。不管是教育還是生活,都儘量去滿足她的要求,不讓她羨慕別人。
當然也是因為彌補我小時候的遺憾,我父母重男輕女,我沒有得過多少的父愛母愛,自然就希望我的女兒能夠過的幸福。
一直以來我對女兒都比較滿意,她都是孝順懂事,人見人夸,還是我們夫妻倆的開心果,可是卻是個戀愛腦。
女兒畢業後,我們是希望她回老家工作的。離得近,我們也能夠照應到。但女兒沒跟我們商量,就選擇去一個四線城市,我們知道的時候她連工作都找好,房子都租好了。
我跟老公都不能理解,按照正常人的思維,一般畢業後會有四個選擇。
一是往高處走,去發達的大城市發展,那裡機會多,對於以後的發展更有利。
二是去自己喜歡的地方,在喜歡的城市生活,天天都有好心情,日子也能更舒心。
三是回老家發展,老家是自己生活了二十幾年的地方,是自己熟悉的地方,家人也都在身邊。捨不得親人不願意背井離鄉都會做這個選擇。
第四就是還沒畢業的時候就已經找好了工作,聽從公司的安排。
可這四個選擇都跟我女兒無關,她要去的那個城市我們以前甚至都沒有聽她提起過。我們問過女兒幾次,她每一次都沒有正面回應,而是應付過去了。
直到後來有一次我們夫妻倆過去看望她,才知道她原來是為了男人。讓我們痛心的是,對方不僅是男朋友那麼簡單,兩人已經領了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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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page}這才想起來原來女兒在參加工作後不久問我要過戶口本。我當時都不知道她有對象,自然也不會對她設防,聽女兒說工作需要到,我就趕緊給她寄過去了。
誰知他們是偷偷領了結婚證。不得不說女兒是真的了解我們,如果讓我們知道我們是絕對不會同意的。我們本就不願女兒遠嫁,更何況女婿的條件還不太好。
女婿家裡是農村的,這也不是關鍵,我們倆也沒那麼在意門當戶對,只要對方是個好的,我們也願意把女兒嫁過去,大不了以後我們多幫一點。
要緊的是女婿是個媽寶男,他對我女兒是還不錯,但只要觸及到他母親,他就毫不猶豫選擇聽自己母親的話。而他母親又是個偏心的,把小兒子當成心頭肉,大兒子的女婿卻一點也不受重視。
這樣的家庭就是個火坑,沒有哪對父母願意把女兒嫁到這樣的家庭去,可女兒就偏偏自己跳進去了,還瞞著我們偷偷領證。
看著他們蝸居在一個二十幾平的單間裡,我真的很難過,我女兒這二十幾年來就沒有遭過這樣的罪。
我老公是個急脾氣的,知道真相後氣得高血壓都犯了,對於女兒的所作所為他非常憤怒,緩過來後就拉著我回去了。自那以後也不讓我聯繫女兒,老公說女兒把他的臉都丟盡了,以後不讓她進家門,就當沒有這個女兒了。
女人總是心軟的,雖然老公不讓我聯繫,但那是我十月懷胎生下來的,我又怎麼忍心跟她斷絕關係呢。所以我私底下經常會偷偷聯繫女兒,可能後來老公也知情,他從來沒有說過,就當作什麼都沒發生一樣。
三年前我老公腦溢血去世,我當時根本不敢相信,我老公還這麼年輕,怎麼人就沒了。我難過得不能自已,老公走後,我也病了一場。
那段日子都是女兒陪在我身邊,我才能夠慢慢走出來。後來女兒建議我去她家養老,一來有個照應,二來想麻煩我幫他照照孩子。
我其實一直都很想女兒,也希望能夠生活在女兒身邊,讓我幫忙照顧孩子我也願意。所以我就決定聽女兒的話。
這時候女婿在我面前提了一嘴,他說如果我過去他們那邊,那房子一定要安排好,太久不住人也是不好的。我聽女婿這麼一說,就有把房子賣掉的打算,反正以後我去了女兒那邊,回來的機會估計就很少了,不如就把房子賣掉,正好女兒還在租房住,房子賣掉了我也能夠幫幫她。
就這樣我的房子賣掉了,賣來的錢我很大方的交給了女兒女婿,讓他們買了屬於自己的房子,結束了租房的生活。
女兒女婿都很感謝我,這幾年我在他們家的日子過的還算舒心。女兒像個小棉襖一樣,每天都能陪在我身邊,總是對我噓寒問暖。女婿也把我當親媽對待,很在意我的感受,也很為我著想。
能夠有這樣的女兒女婿我感到很幸福,為此我全身心為他們付出。我理解女兒女婿要工作,家務活我都是能自己干就自己干,不會輕易讓他們動手。
我自己有3000塊錢退休金,我就把那筆錢拿出來用作生活費,也沒問他們要過一分錢。以前女婿也給過我生活費,但我都沒要。年輕人不容易,我有能力就多分擔一點,這沒什麼。
只是近來發生的事卻讓我腸子都悔青了,當初賣房來投奔女兒就是一個錯誤的選擇。
原先兩個親家是跟著女兒的小叔子生活的,畢竟他們兩個老的偏心小兒子。女婿每個月就給生活費,以前我聽女兒提過一嘴,好像一個月要4000塊錢。4000塊錢真的挺不少的了,但是能夠擺脫這樣的公婆,我覺得這錢也花得值。
但是現在親家母中風了,女兒的小叔子就不願意照顧了。要求一人照顧一個,他來照顧親家公,親家母就過來跟我們住。
這樣的做法本就不公平,可他們一家人都同意了,就連女婿也一句反話都沒有,還對我勸說道:「媽,我媽把我養那麼大不容易,以前是她不願意跟我住,我沒辦法只能給生活費。現在她中風癱瘓了,她也樂意跟我住,正是我盡孝的時候,我不能不管她,不然就是太沒良心了……」
這話我聽著挺不舒服的,但那是女婿的母親,女婿需要把自己的母親接過來,我也沒有立場反對。可是這樣的話我又該何去何從?
結果還沒等我想出個所以然,女婿又無恥的說道:「以後我媽過來你也有個伴,我們夫妻倆白天上班,你們倆還能夠相互做伴,就不會孤獨了。我媽身體不方便,就勞煩岳母在我們不在的時候幫忙照顧,你們倆就住同一間房,這樣就方便了。以後我都會一視同仁,好好孝順兩位母親。」
我很生氣,原本女婿去把親家母接過來我就難以接受了,畢竟他以前說過兩個親家都不會跟著他養老。現在不僅改變了不說,還讓我去伺候親家母,慷他人之慨。
我真是上輩子欠他的麼,我把自己的房子賣掉給他們買了套房,生活費都我出,家務也是我超時,現在還讓我伺候他母親。這未免太過分了,我真的後悔極了,我當初就不應該把自己的房子賣掉,更不應該過來投奔女兒。
如今我房沒了,手裡的錢也不多,以後的日子該怎麼過?女婿可能也知道這一點,所以這次他的態度尤為強硬,就只給我這一個選擇。
但我不可能妥協,前幾天我就自己買票回老家了。如今我寄住在親戚家,未來怎麼打算我還不清楚。無論是自己租房住,還是去養老院都好,反正我是不可能再回女兒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