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63歲,退休金3千,把房子賣掉投奔女兒女婿,如今腸子都悔青了
就這樣我的房子賣掉了,賣來的錢我很大方的交給了女兒女婿,讓他們買了屬於自己的房子,結束了租房的生活。
女兒女婿都很感謝我,這幾年我在他們家的日子過的還算舒心。女兒像個小棉襖一樣,每天都能陪在我身邊,總是對我噓寒問暖。女婿也把我當親媽對待,很在意我的感受,也很為我著想。
能夠有這樣的女兒女婿我感到很幸福,為此我全身心為他們付出。我理解女兒女婿要工作,家務活我都是能自己干就自己干,不會輕易讓他們動手。

我自己有3000塊錢退休金,我就把那筆錢拿出來用作生活費,也沒問他們要過一分錢。以前女婿也給過我生活費,但我都沒要。年輕人不容易,我有能力就多分擔一點,這沒什麼。
只是近來發生的事卻讓我腸子都悔青了,當初賣房來投奔女兒就是一個錯誤的選擇。
原先兩個親家是跟著女兒的小叔子生活的,畢竟他們兩個老的偏心小兒子。女婿每個月就給生活費,以前我聽女兒提過一嘴,好像一個月要4000塊錢。4000塊錢真的挺不少的了,但是能夠擺脫這樣的公婆,我覺得這錢也花得值。
但是現在親家母中風了,女兒的小叔子就不願意照顧了。要求一人照顧一個,他來照顧親家公,親家母就過來跟我們住。
這樣的做法本就不公平,可他們一家人都同意了,就連女婿也一句反話都沒有,還對我勸說道:「媽,我媽把我養那麼大不容易,以前是她不願意跟我住,我沒辦法只能給生活費。現在她中風癱瘓了,她也樂意跟我住,正是我盡孝的時候,我不能不管她,不然就是太沒良心了……」

這話我聽著挺不舒服的,但那是女婿的母親,女婿需要把自己的母親接過來,我也沒有立場反對。可是這樣的話我又該何去何從?
結果還沒等我想出個所以然,女婿又無恥的說道:「以後我媽過來你也有個伴,我們夫妻倆白天上班,你們倆還能夠相互做伴,就不會孤獨了。我媽身體不方便,就勞煩岳母在我們不在的時候幫忙照顧,你們倆就住同一間房,這樣就方便了。以後我都會一視同仁,好好孝順兩位母親。」
我很生氣,原本女婿去把親家母接過來我就難以接受了,畢竟他以前說過兩個親家都不會跟著他養老。現在不僅改變了不說,還讓我去伺候親家母,慷他人之慨。
我真是上輩子欠他的麼,我把自己的房子賣掉給他們買了套房,生活費都我出,家務也是我超時,現在還讓我伺候他母親。這未免太過分了,我真的後悔極了,我當初就不應該把自己的房子賣掉,更不應該過來投奔女兒。

如今我房沒了,手裡的錢也不多,以後的日子該怎麼過?女婿可能也知道這一點,所以這次他的態度尤為強硬,就只給我這一個選擇。
但我不可能妥協,前幾天我就自己買票回老家了。如今我寄住在親戚家,未來怎麼打算我還不清楚。無論是自己租房住,還是去養老院都好,反正我是不可能再回女兒家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