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嫁中,有一句話很流行:「父母讓你嫁的人,你不一定要嫁;父母不讓你嫁的人,你最好不要嫁。」這句話其實沒有錯,父母作為過來人,經歷過,或者正在經營著婚姻,他們了解婚姻的本質,知道什麼樣的婚姻,適合自己的孩子。而且父母在很大程度上,可能比子女本身更了解子女,所以咱們在婚嫁上,多聽一下父母的建議,沒有錯。
不管是姜還是老的辣,還是父母走過的橋比你走過的路還要多等等,這些老話都說明了,父母比我們更加有人生經歷、生活經驗。在婚姻這種人生大事上,不能頭腦發熱,感情至上,要多聽父母的勸說。但話又說回來,這句話有道理的前提是父母是真心疼愛子女。如果父母偏心眼,或者重男輕女,那麼這句話就有可能出現問題。
陳娟就是一個聽話的姑娘,她覺得自己比較戀愛腦,深信父母的眼光。只要父母說出相親對象的不妥當之處,即使她很有好感,也會幹脆拒絕,沒了下文。這也是她相親百次,也沒有找到合適的結婚對象的原因。可最近,她發現自己錯了,父母其實一點都不想她嫁人。父母到底是為了什麼呢?一起看一下今天的故事吧。
講述人:陳娟
我叫陳娟,今年36歲,在婚嫁市場上,妥妥是一個大齡剩女。我長相不錯,脾氣溫和,工作穩定,月工資目前有2萬。在我自己看來,我的條件其實很不錯,而且我不是什麼不婚主義,我很憧憬結婚嫁人,生兒育女,擁有自己的家庭。但不知道為啥,我一直單身到36歲,我一度懷疑,自己是不是就是沒有感情上的緣分?
身邊有不少同齡人,認為我太挑剔,條件太高,才導致一直單身。可事實上,我一開始相親,還有外貌、身高、工作之類的要求。到了後來,我只要求身體健康,對我好就行了。這個要求算高嗎?我看有人的自身條件還不如我,要求未來伴侶的條件比我高多了,照樣順利結婚嫁人,所以,不應該是我要求的原因。
李峰是我的相親對象,雖說最後我和他還是沒成,但也是因為他,我知道我相親百次,依然沒有結婚嫁人的原因。我和李峰見面的時候,其實已經對相親有點麻木了。他一上來就和我說自己其實心有所屬,但父母不同意,所以才有了今天相親這一出。他一個勁道歉,我對他也不是一見鍾情,所以欣然接受他的提議。
多了一個朋友,彼此當一下擋箭牌。我和以往遇上有好感的相親對象一樣,回家和父母說了李峰的情況和自己的感覺。可能是因為這次是假裝的,所以屬於旁觀者,對一些細節的感受也比較客觀。所以我父母說對方不夠好,不夠體貼,最後上升到人品的時候,我感覺有點怪。因為父母的評價,和我心中的感受,相差太大。
但我一直深信父母的眼光,也認為父母是真心疼愛我的,所以我還是點頭答應,說晚點就拒絕下次見面的要求。父母很欣慰,尤其是我父親,說:「你是我們的寶貝女兒,自然要找一個人品好的,不然我們可不敢把你嫁出去。」父親的話,聽上去很溫暖,但因為我心中有了疑惑,所以就感覺有點怪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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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page}當天晚上,我鬼使神差,和李峰說出了我心中的疑惑。可能是因為我身邊一直都沒有什麼異性朋友,而且因為他的坦誠,我對他有一種莫名的信任感,所以我對他說了真心話。我父母打著為我好的幌子,一直都不允許我和異性有工作之外的來往,當時覺得是為我好,現在看來,其實並非如此。
李峰沉默了很久,在得知我的工資基本上都是給了家裡,而自己工作多年,手裡居然都沒有積蓄的時候。說:「你別怪我說話直,你不是還有一個比你年齡小很多的弟弟嗎?你父母是不是就不想你結婚。也就說,他們就是拖著你,把撫養兒子的壓力轉嫁到你身上。」
人在很多時候,沉浸在某一種邏輯裡面,確實很難發現別的事情。所以我一直都沒意識到父母對我的愛,早就變了質。李峰這句話,讓我忽然就轉過彎來了,如果我的父母就是不願意我結婚,那麼我有好感的相親對象,他們自然能找出各種不妥當之處來。我仔細回想,越想越心寒。
一次兩次,可能是巧合,但無數次的話,真的就是故意的了。要知道父母言之鑿鑿說印象不好,或者打聽來說對方人品不好的相親對象。有好幾個後來我意外得知,別人婚後的小日子,有聲有色,夫妻感情和睦,並沒有我父母嘴裡的任何不好之處。我當時即使知道了,也沒多想,但現在被李峰挑明了,我忽然就意識到了。
為了證明我沒有多想,我讓李峰陪我演了一齣戲。我和父母說我對李峰一見鍾情,即使他有缺點,我也想嘗試開始戀愛,嘗試去改變他。果不其然,李峰送我回了一趟家之後,我父母炸毛了,各種苦口婆心,和我訴說嫁給不合適的人,婚後的日子會有多難過。我要不是因為心中已經有了猜疑,肯定就把這些話聽了進去。
我死活不答應,我說:「我已經36歲,同齡人的孩子都大了,我也想結婚了,而且李峰其實挺好的,就算有些缺點,忍忍也不算什麼大事,十全十美的人壓根就不存在,難道找不到完美的人,我就不結婚不嫁人了嗎?」可能是我的演技太逼真,加上我還問我母親要之前她一直嚷嚷著幫我存起來的嫁妝。
我父親著急之下,脫口而出,他說:「不嫁好,不嫁就一直是娘家人,可以把錢留給你弟弟。」說完之後,不僅是我震驚了,連他自己也震驚了。但緩過來之後,我父親見已經沒辦法找藉口來為自己剛剛脫口而出的話洗白,乾脆就「破罐子破摔」。父親說我辛苦養大你,供你上大學,要是沒有我們的付出,有你現在的生活嗎?
我父母的意思,簡單明了,36歲的我,相親百次,他們都不滿意。說白了,就是不想我結婚,他們認為不結婚不嫁人比較好,這樣子,錢都留在娘家,可以留給我弟弟。我那個比我小了20歲的弟弟,我父母拿著我的工資,已經開始幫他存老婆本了。我想起弟弟出生後,父母對我和弟弟明顯的區別對待。
因為當時我已經長大,所以在個人感受上,可能影響不大。但眼下看來,我父母重男輕女,為了弟弟,是可以不管我的人生的。我沒有和父母扯皮,我知道說不通,就像我之前一直都相信父母一樣,從來都不會去猜測父母會委屈我。所以他們也不會認為自己的做法有錯,我一個女娃,一個姐姐,為了弟弟付出,就是應該的。
不結婚不嫁人算什麼,也是應該的。但我肯定不會讓父母如願了,之前的錢要不回來,也算是我回報養育之恩了。下個月開始,我就不會再把工資給父母,我這幾天就會找時間搬出去,我不要這個家的一丁點東西,也捨棄了父母的「疼愛」,但我也不願意繼續給不愛我的原生家庭做嫁衣了。
你們說,我的決定對嗎?希望我的醒悟還不遲,希望我還能遇上我的良人,能擁有美滿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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