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禮18萬首飾6萬,女友還要花6萬拍照,這婚不結了:不當冤大頭
戀愛中,感情一直都不錯,因為我們的歲數都不小了,所以戀愛一年之後,婚事提上了日程。我覺得自己還是挺實誠的,感情穩定的時候,我個人和家庭的一些情況,都告訴了陳莉。關於婚房,我和陳莉說過,因為是全款買下的房子,所以是我一個人的名字,但裝修她來主導,我家承擔費用。
如果覺得沒有名字就沒有安全感,那也可以兩家一起出首付,貸款再買一套房子。只不過這樣子的話,那彩禮可能就只能走個過場,不會很多了。我還說了,全款買下的這套學區房,可以租出去,租金用來還房貸或者生活開銷都行。我認為彩禮和嫁妝,無非就是雙方父母給小兩口新家庭的一種支持,所以只要說清楚,沒有必要耍心眼。

但很可惜,陳莉似乎不是這麼想的,或者說她爸媽似乎不這麼認為。陳莉不接受一起首付貸款買房,選擇要多一點的彩禮。我可以接受,本身也是我說好的兩種方式裡面的一種。但談婚論嫁的時候,她提出來的彩禮也太多了點。她家要18萬的彩禮,我當時就愣住了。但想著她多少也會拿回我們的新家庭中來。
就算不拿出來用,放在她手裡,和放在我手裡,也沒多大區別。但我沒有想到,陳莉要這麼多的彩禮,就是為了多要錢。她媽媽告訴她,我婚前有房子,她吃虧了,所以領證之前,能多要錢,就多要錢。當然了,這個是我後來才知道的。當時彩禮的金額一說,我爸媽也目瞪口呆,但想著我好不容易找到一個兩情相悅的對象。
所以和准親家溝通無效之後,也就答應了。彩禮定下來之後,就是首飾的錢,我們這邊一般都是兩三萬。可以選擇要現金,也可以選擇讓男方帶著一起去店裡買,但即使去店裡買,基本上也是在金額之內,就算最後超預算,也不會太多。但我帶著陳莉去買首飾,她完全就是衝著重量去的,挑選的戒指還有耳釘這些,都不是她平常喜歡的樣式。

後來一算價格,快10萬了,我悄悄和她說了預算,表示咱們談婚論嫁的時候說好了買首飾的錢是3萬。陳莉不樂意了,滿臉不高興,和店裡的櫃姐一唱一和埋汰我。陳莉說結婚是一輩子的大事,只有一次,就想要點好東西,怎麼就不行了。我很無語,這話是沒錯,但咱們普通人還是要根據實際情況來。
我沒有這個能力,如何滿足呢?總不能為了這一輩子一次的婚禮,然後接下去的日子喝西北風去?好說歹說,她勉為其難去掉了幾樣,最後算下來是6萬,死活不願意再減少了。我給我爸媽打了電話,我媽沉默了好一會,說:「兒子,買吧,爸媽手裡還有點錢,總要幫你把媳婦娶進門。」
最後付了錢,陳莉才算是給了我幾分笑臉,接下來也沒想著節省一點,又要去餐廳吃大餐,又要買衣服。我心中嘆氣,想想媽媽剛剛的語氣,又覺得自己無能。如果一切到此為止,接下來的事情,陳莉不要隨意提升檔次,像有錢人一樣各種花錢,可能我也不會想要退婚。要知道,我對她的感情是真的。

但很可惜,就像最後吵架時,她說漏了嘴,說婚前能從我這邊拿到多少錢,就拿到多少錢,這樣才保險。陳莉壓根就沒有收斂,婚慶也好,喜宴的規格也罷,她都要貴的,完全不考慮我和我家庭的實際情況。每次我勸她找實惠一點的,不要打腫臉充胖子,婚禮過後我們還要過日子,她總拿結婚是一輩子只有一次的事情來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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