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媳因為5元錢鬧翻,婆婆:「就偏心,氣死你」;小兒媳:你等著
老話說:「種瓜得瓜,種豆得豆。」每一個人眼下的處境,不管是好還是壞,都是當初自己的言行和選擇帶來的結果。正如網上曾經流行過的一句話:「自己選擇的路,跪著也要走完。」這個邏輯,其實也適用於感情和婚姻。婚姻生活是否幸福,在一定程度上來說,選擇要大於努力。因為有些事情,你努力了壓根沒用。
十根手指頭伸出去,有長有短;每一個人都有自己的喜好,父母自然不會例外。所以對於自己的幾個孩子,父母有所偏愛,是挺常見的一件事情。只不過有些不會很明顯,而有些就比較明顯。如果你不能接受未來公公婆婆的偏心,那就不要選擇有兄弟姐妹的人家。既然選擇了,就不要去抱怨,畢竟眼下的結果,當初就應該知道了。

我懷孕的時候,老公因為一直出差,所以我是在農村婆婆家度過孕期的。婆家鄰居王大媽,有兩個兒子。在兩個兒子都結婚成家之後,就分家了,她跟著大兒子兩口子養老。說起來,在農村,不管有幾個孩子,一般老人都是跟著小兒子養老。即使小兒子搬去了城裡居住,老人要麼跟著一起去城裡,要麼也是住在當初分給小兒子的房子裡面。
王大媽卻是跟著大兒子一家過日子,這裡面的原因,其實不是小兒子不孝順,也不是小兒子不願意。而是大兒子相對來說有出息,嘴巴甜,會來事,王大媽偏愛大兒子,就願意跟著大兒子一家生活。她家的小兒媳,叫李晴,是一個獨生女。當初李晴娘家媽媽就是因為王大媽偏愛大兒子而不同意女兒的這門婚事。

娘家媽媽認為自己女兒是獨生女,壓根就不知道父母偏愛會帶來的一些剪不斷理還亂的事情。而自己當初就是嫁了不被公公婆婆偏愛的老公,在很長一段時間裡面,生活都很壓抑,所以她不願意女兒也重蹈覆轍。但李晴沉浸在感情中,認為結婚是兩個人的事情,婆婆的疼愛,她不稀罕。
所以她堅持死活要嫁,娘家爸媽自然拗不過,最後結婚了。婆婆的偏心,其實從婚禮上就能看出來,兩個兒子一個天上一個地下的區別對待,村裡人都說閒話了,李晴自然有感覺。但因為剛結婚,她雖然不舒服,但也沒多想,覺得自己能忍,可以不在乎。但我們都知道,有些事情,可以不在乎,但經不起再三比較。
一開始兩場婚禮的區別對待;每月自己給婆婆生活費,而大伯家兩口子可以不用給;當初嫂子生孩子,婆婆出錢出力,不僅承擔了在醫院的一切開銷,還早早就請了月嫂。自然了,後面也是出錢出力,帶大孫女。到了李晴這裡,除了生產當天來看了一眼,後來就沒出現過了,話里話外都是誰生的孩子誰自己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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