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當戶對的婚嫁觀念之所以經歷了幾千年風雨的洗禮,依然備受推崇,自然有它存在的道理。在很大程度上,門當戶對能夠保證雙方在各種觀念上的一致。愛情可能只需要彼此喜歡,彼此吸引,但婚姻更多是夫妻之間,甚至是兩個家庭之間,各種觀念上的碰撞。只有相似的三觀,才能減少生活中的摩擦,才能更好地保證婚姻的穩定性。
但很多年輕人,沉浸在愛情中,把門當戶對簡單等同於經濟條件,覺得長輩都是嫌貧愛富,不懂得愛情。趙鋼作為一個鳳凰男,就死活不肯相信門當戶對,他認為和老婆克服了兩人原生家庭經濟上的差距,婚姻就能幸福。殊不知,因為諸多觀念上的不同,帶來的感受也不同。
趙鋼認為自己的要求合情合理,為家庭著想。但老婆卻認為趙鋼得寸進尺,擺架子,不尊重和孝順老丈人,最後更是提出了離婚。趙鋼委屈不已,今天他想說出自己的故事,讓大家來說一下,他和他老婆,誰錯了。
講述人:趙鋼
我出生在農村一個家境普通的家庭,我還有一個弟弟和一個妹妹。雖說三個孩子,生活條件比較緊張,但因為爸媽比較勤勞,日子也算溫馨。後來因為爸爸一次意外受傷,落下了病根,幹不了重活之後。這個僅靠媽媽支撐的家庭,日子越來越不好過了。
一日三餐的變化自然是明顯的,但更要緊的是我們兄妹三人,只能有一個人念書了。我成績最好,弟弟妹妹二話不說選擇了放棄。我當時就承諾,以後自己有出息,一定會回報父母和弟弟妹妹的付出。但我爸爸卻和我說,不需要回報。
我爸爸的意思很簡單:「父母在能力範圍內撫養孩子長大,供孩子上學,是應該的。以後工作了,能善待父母就行,不能因為父母而影響自己的人生。至於弟弟妹妹,一來學習成績不好,繼續念下去也沒啥用;二來他們沒法繼續學業,是父母的責任,而不是哥哥的責任。所以哥哥無需負責。」
我爸這麼和我說,我只能先答應,但心裡還是抱著原來的念頭。我覺得我能繼續念書,就是用弟弟妹妹的前途換來的。我是在考上大學,去了大城市之後,才頭一次聽說「鳳凰男」這個說法,然後幾經判斷,我覺得我很符合。但我不覺得我是鳳凰男,就有什麼問題,我壓根就不自卑,因為我現在就和他們站在一條線上。
所以後來我遇上了我老婆,也絲毫不怯。她是本地姑娘,家境優越,可能是因為我和圍在她身邊的男人都不太一樣。她對我情有獨鍾,我也很喜歡她的笑容和爽朗的性格,我們很快就走到了一起。但我倆的婚事遭到了雙方父母的反對,她爸媽自然是覺得我配不上她,和她苦口婆心,說什麼婚姻光有愛情是不夠的,說我家條件太差,負擔太重。
我老婆告訴我的時候,我心中冷笑,無非是擔心我拖累他們。可是我要是和我老婆結婚了,那不就是兩家人變成一家人了嗎?既然是一家人,互相幫忙,怎麼能說成是拖累。當然了,這些話我沒有說出口,誰的爸媽誰搞定,我一早就和我老婆說好了。我爸媽也反對這門婚事,一開始我是不能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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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page}我爸媽說門不當戶不對的婚姻,基本不會幸福。勉強結了婚,最後可能相看兩生厭。我知道我爸媽是擔心我老婆和我結婚之後,生活質量肯定會直線下降,而且我的身後,還有諸多負擔。我倆一旦對這些事情,有不同的觀念,肯定會吵架。但我聽不進去,我覺得我老婆肯定會理解並且支持我,因為我們之間有愛情。
在我和我老婆的堅持下,我倆的婚事還是成了。老丈人沒要我彩禮,還給女兒陪嫁了婚房,雖說名字是老丈人兩口子的名字,但我能理解,畢竟我家沒出錢。現在有房子住,挺好的。我本以為我的婚姻生活,會和我憧憬中的一樣,溫馨幸福,越來越好。但實際上,卻恰恰相反。隨著我對原生家庭的幫襯越來越多,我老婆開始有意見了。
我一個月是8千元的工資,以後肯定還會漲。然後每月給我爸媽3千元生活費,我現在賺錢了,爸媽應該享清福了;給弟弟和妹妹每人1千元,我能有今天,也因為當初弟弟妹妹的退讓,所以現在每月給1千,算是一種彌補。我爸媽說不用這麼多生活費,每月給1000元差不多,家裡還能種地。
弟弟妹妹一開始也不要,但我硬要給。我覺得我每月還剩下3000元工資,夠用了。但我老婆覺得我把錢都花在了原生家庭,她說她不反對我給公公婆婆生活費,但按照我現在的工資,給3000元太多了;小叔子和小姑子要幫襯也可以,但不能每月給錢,而且還給1000元這麼多。
我知道我老婆是覺得我對她爸媽沒有這麼好,覺得我雙標。我就和她掰扯了一下,我說:「咱們沒給你爸媽生活費,是因為他們有退休金,每月都用不完,還想著貼補你,你說我們再給有意義嗎?我雖然沒給你爸媽生活費,但哪一次你娘家有事,我不是沖在前面?而且每一次去你娘家,我都包圓了家裡所有的事情。」
我表示對長輩孝順,不一定要從錢上面去看,我沒在我爸媽身邊盡孝,多給一點,是正常的。我老婆看上去被我說服了,雖然還是會嘮叨,但總算沒有繼續和我吵架。後面我讓她幫我弟弟妹妹找工作,她一開始不樂意,說我弟弟妹妹既沒有學歷,又沒有技術,在城裡不好找工作。我好話說盡,她才算幫了忙。
但弟弟妹妹過來上班沒多久,因為一些失誤,給公司造成損失,兩人就被裁掉了。我讓老婆去說些好話,畢竟是老丈人朋友的公司,而且只要是個人都會犯錯,咱改正不就行了,為啥動不動就辭掉,都是親戚朋友。但我老婆不肯,還和我鬧騰,說我給她和她爸爸惹事,讓她娘家丟人了。
我氣壞了,本來弟弟妹妹要是能一直做下去,我們兄妹幾個都在城裡,這樣過段時間就能把我爸媽接到城裡來一起生活了。我老婆不肯幫忙,讓我的想法落了空。當然了,這兩件算是稍微大一點的事情,還有就是日常生活中,我倆的矛盾也不少。我覺得吃飯也好,看電影也罷,在家就能做到的事情,為啥要浪費錢去外面?
但我老婆就覺得要是一個星期沒在外面吃過一頓飯,看過一場電影,日子就沒意思了。還有我覺得衣服鞋襪這些,能穿就行,但我老婆喜歡追求潮流,遇上喜歡的,每個顏色都恨不得來一樣。等等這些事情,讓我煩惱不已,我覺得她太浪費了,她覺得我不懂生活。然後沒完沒了因為這些事情鬧彆扭,一開始我還會哄她,後來就累了,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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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page}不過我還是沒想到離婚,我結婚就是為了好好過日子,不可能動不動要離婚,但我做夢也沒想到,我老婆卻提出來了。前段時間,我爸老毛病犯了,我想著大城市好,就堅持接我爸來了城裡。我媽不識字,自己身體也不好,肯定沒法在醫院照顧我爸。我和弟弟妹妹要上班,肯定也不可能一直在醫院陪著我爸爸。
我問過醫院的護工,但人家說要300元一天,我爸要住院十幾天,要是請護工,幾千元就這麼沒了。我不捨得,我情願這錢給我爸媽買吃的,買穿的。我想來想去,想到了我老丈人,他退休了在家沒事做,之前還一個勁催我老婆趕緊要個孩子,他們兩口子還能幫我帶幾年孩子。反正閒著也沒事做,那不如就去醫院照顧我爸爸。
兩親家公可以說說話,加深感情,我還能省掉請護工的錢,一舉兩得。但誰能想到,我提出這個要求之後,先是老丈人發了火,說我把他當成啥了。我老婆知道以後,也和我大哭大鬧,說我有病。我很無語,老丈人反正閒著也是閒著,照顧一下我爸爸,怎麼就不行了,我這不是為了省錢嗎?
可不管我怎麼和老婆解釋,她都聽不進去,反正我提出讓我老丈人給我爸當幾天護工,就是得寸進尺,就是給臉不要臉。最後還要和我離婚。我後來都說不用老丈人來了,直接請護工,都不行,就是要離婚。你們說,我爸生病住院,我為了省錢,讓老丈人給我爸當護工,有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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