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是相親結婚的,雙方家長都很滿意,於是我們很快就結婚了。房子是兩家人各出一半,寫了我們兩個人的名字。為了不增加婆家負擔,我連彩禮都沒要,只想著和老公過自己的小日子,不和雙方長輩住一起。對此,雙方父母都很贊同。
結婚後,我才知道老公家裡條件並不如他說的那樣好。公婆住在老家,而小叔子剛上大學,他的學費和生活費都是老公在負責。所以從小叔子讀大學期間,我和老公前後花了5萬塊錢。直到他大學畢業,我們才徹底鬆了一口氣。
小叔子大學畢業後,就來到了我們的城市找工作。因為沒地方住,自然就住在了我們家。對此我也沒意見,一家人,肯定要相互幫襯。於是我每天好菜好飯招待他,就希望他早點找到工作搬出去住。小叔子雖然畢業了,可手頭沒什麼錢,所以我和老公經常私下給他塞一些零花錢,讓他專心找工作。
他找了三個月才找到合適的工作,我自然也不好提馬上趕他走。小叔子找工作期間,他大學的女朋友也來到我們這邊,跟小叔子住在了我家。對此,我心裡很彆扭,可老公卻絲毫不在意。小叔子和他女友工作都穩定後,我就提出讓他們搬出去租房住,或每月給我一千生活費。
畢竟我懷孕了,全職在家養胎,而老公一個人工資又要還房貸車貸,還要養家,實在是顧不過來。結果知道我要趕走小叔子和他女朋友,婆婆從老家趕來,她一開口就罵了我一頓。罵完了就說,既然你們不歡迎小叔子,那你們當哥嫂的就給他們十萬買房,我們老兩口再給十萬,湊夠首付,他們就沒必要跟你們擠了。
聽到婆婆的話,我更是生氣。小叔子讀大學費用我和老公出了五萬,他們住我家我又多花了一萬,現在憑什麼還要我出十萬給他們買房?我一怒之下,把他們全都趕走了。婆婆還對著我罵罵咧咧,老公也指責我的不是。可我並不覺得自己有做錯什麼,大家說我不給錢做錯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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