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是朋友介紹認識的,兩個人初次見面很有好感,後來就互留了聯繫電話。自從那之後,老公就時不時給我發來微信問候。再加上兩個人興趣愛好相同,於是一來二去,我們就好上了。談了大概一年戀愛,我們就結婚了。快要結婚時,我才發現老公家境比我家要差很多。但當時我們都馬上要辦婚禮了,我騎虎難下,只能硬著頭皮嫁了過去。婆婆哭訴家裡沒錢,沒給我一分錢彩禮。反而是我爸媽心疼我,給我出錢買了一套婚房,讓我陪嫁了過來。
對於老公的家境,我是有苦難言。雖然我不是一個物質的人,但老公一開始並沒有跟我坦白他家的情況,我覺得他是欺騙了我,哄著嫁給了他。為此,我跟他發了好大一頓脾氣。可最後還是因為捨不得這段感情,所以也就忍氣吞聲忍了下來。可沒想到我越是妥協忍讓,老公卻越覺得我好欺負。竟然還背著我拿三十萬給婆婆買房養老。
婚後半年,婆婆突然找上門來,一把鼻涕一把淚跟我們哭訴,說家裡老房子不能再住,她要搬來和我們住,讓我們替她養老。聽到婆婆的話,我連忙拒絕了。婆媳相處,我可不想和婆婆共處一個屋檐下。婆婆看我拒絕,倒也沒堅持要搬來和我們同住,反而讓我們出錢給她買套房子養老。說反正房子遲早也是留給我們的,早買遲買都一樣。老公一口就答應了,可我覺得家裡根本沒有多餘的錢給婆婆買房養老,所以就用我們要考慮為由打發了她。
後來婆婆就一直相安無事,也沒上門來鬧,我以為買房這件事就過去了。結果沒過幾天,我才發現老公早就背著我拿走了我的十萬嫁妝以及我的五萬工資,再加上他自己這些年的工資,給婆婆買了一套房子養老,而房子只寫了婆婆的名字。知道這件事後,我氣得跟老公大鬧了一場,直接收拾東西就回了娘家。
我跟老公發話了,要麼他拿回我的十五萬,要麼他在房子上加我名字,否則我只能跟他離婚。而老公直到現在也沒聯繫我,我也不想再主動去聯繫他。我決定好了,如果老公不按照我的要求做,我只能跟他離婚了。大家說,我這樣做有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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