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結婚後懷孕,老公卻把10萬積蓄給了弟弟,我:離婚,沒商量
我們經常聽到身邊的長輩,尤其是父母,對於感情和婚姻,會說愛情是風花雪月,是兩個人的事情,兩個人兩情相悅就可以了;但婚姻是兩個家庭的事情,婚姻生活和對方的原生家庭息息相關。這些過來人的話,是人生經驗,是無數的委屈和教訓換來的。就像門當戶對的婚嫁觀念一樣,經歷了幾千年的風雨,一直存在,自然有它的道理。
但很多年輕人嗤之以鼻,覺得過來人太現實。他們不以為然,認為所愛隔山海,山海皆可平。只要彼此之間有愛情,任何問題都能解決,經濟條件相差較大有什麼關係?我們有愛情啊。殊不知,原生家庭的家境不同,造成的不僅僅是外在經濟條件的不同。更多是兩人的三觀會不一致,對待很多事情的看法會不同。

而愛情,即使再炙熱,也只能讓我們隱忍、妥協,而不會改變三觀。所以,當愛情淡去,或者愛情本來就不夠純粹。那麼隨著時間流逝,最終你會發現,當初父母的勸阻不是現實,而是經驗。陳萍在感情上的心路歷程,就是這樣的。從堅信有情飲水飽,到婚後的爭吵。萬幸,她最終選擇了及時止損。
陳萍的自述:
我是在工作中和我老公認識的,他和我算是同行,因為一些工作上的溝通,相處時間多了一些。一來二去,我動了心。我老公倒是實誠,一開始就和我說了他的家庭情況,當然了,他日常的穿著和消費,其實也能看出來。簡單來說,我愛上了一個家境貧寒、原生家庭關係複雜的「鳳凰男」。

關於鳳凰男在婚姻中的短板,和婚後的種種糟心事,我不是沒有聽說過。我爸媽在知道我的戀情之後,也找了許多例子和我說,可謂是苦口婆心。可沉浸在熱戀中的我,被我老公不值錢的甜言蜜語忽悠住了。依舊飛蛾撲火、不顧一切,覺得我爸媽,把我的愛情和金錢相提並論,就是俗氣,就是嫌貧愛富。
我不顧我爸媽對這門婚事的勸阻,在我老公的慫恿下,背著我爸媽,拿了戶口本,領了結婚證。生米煮成熟飯,我爸媽氣壞了,說了重話,表示不認我這個女兒。而我婆家,自然也不可能出錢給我們辦婚禮,或者說,也沒錢給我們辦婚禮。於是我婚後,一直和我老公住在不到30平米的出租房裡面。

沒有父母祝福的婚姻,我肯定有遺憾,不過我堅信只要我把日子過好了,只要我幸福,我爸媽一定理解並且釋懷的。很可惜,我沒能等到這一天,我的婚姻生活,最終還是被我爸媽說中了。婚後一開始,我老公對我很好,搶著做家務,各種噓寒問暖,溫柔體貼。我覺得除了經濟上不太寬裕,別的都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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