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經常聽到身邊的長輩,尤其是父母,對於感情和婚姻,會說愛情是風花雪月,是兩個人的事情,兩個人兩情相悅就可以了;但婚姻是兩個家庭的事情,婚姻生活和對方的原生家庭息息相關。這些過來人的話,是人生經驗,是無數的委屈和教訓換來的。就像門當戶對的婚嫁觀念一樣,經歷了幾千年的風雨,一直存在,自然有它的道理。
但很多年輕人嗤之以鼻,覺得過來人太現實。他們不以為然,認為所愛隔山海,山海皆可平。只要彼此之間有愛情,任何問題都能解決,經濟條件相差較大有什麼關係?我們有愛情啊。殊不知,原生家庭的家境不同,造成的不僅僅是外在經濟條件的不同。更多是兩人的三觀會不一致,對待很多事情的看法會不同。
而愛情,即使再炙熱,也只能讓我們隱忍、妥協,而不會改變三觀。所以,當愛情淡去,或者愛情本來就不夠純粹。那麼隨著時間流逝,最終你會發現,當初父母的勸阻不是現實,而是經驗。陳萍在感情上的心路歷程,就是這樣的。從堅信有情飲水飽,到婚後的爭吵。萬幸,她最終選擇了及時止損。
陳萍的自述:
我是在工作中和我老公認識的,他和我算是同行,因為一些工作上的溝通,相處時間多了一些。一來二去,我動了心。我老公倒是實誠,一開始就和我說了他的家庭情況,當然了,他日常的穿著和消費,其實也能看出來。簡單來說,我愛上了一個家境貧寒、原生家庭關係複雜的「鳳凰男」。
關於鳳凰男在婚姻中的短板,和婚後的種種糟心事,我不是沒有聽說過。我爸媽在知道我的戀情之後,也找了許多例子和我說,可謂是苦口婆心。可沉浸在熱戀中的我,被我老公不值錢的甜言蜜語忽悠住了。依舊飛蛾撲火、不顧一切,覺得我爸媽,把我的愛情和金錢相提並論,就是俗氣,就是嫌貧愛富。
我不顧我爸媽對這門婚事的勸阻,在我老公的慫恿下,背著我爸媽,拿了戶口本,領了結婚證。生米煮成熟飯,我爸媽氣壞了,說了重話,表示不認我這個女兒。而我婆家,自然也不可能出錢給我們辦婚禮,或者說,也沒錢給我們辦婚禮。於是我婚後,一直和我老公住在不到30平米的出租房裡面。
沒有父母祝福的婚姻,我肯定有遺憾,不過我堅信只要我把日子過好了,只要我幸福,我爸媽一定理解並且釋懷的。很可惜,我沒能等到這一天,我的婚姻生活,最終還是被我爸媽說中了。婚後一開始,我老公對我很好,搶著做家務,各種噓寒問暖,溫柔體貼。我覺得除了經濟上不太寬裕,別的都挺好的。
為了向我爸媽證明,我的選擇沒有錯,我和我老公商量,兩人一起存錢,爭取早點存夠買房的首付款。我老公答應了,我自然沒有想過,他只是嘴上說說而已。出於對他的信任,我沒有過問他給公公婆婆多少生活費,也沒有阻止他偶爾給小叔子買一些東西。我以為這些都是小事,他的心裡,大事肯定是買一套屬於我們自己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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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page}後來我懷孕了,我爸媽看我都懷孕了,然後我倆的感情也很穩定,到底還是心疼我,妥協了。讓我和我老公商量一下,存了多少錢,不夠的話他們幫我湊一下,在孩子出生前,把房子買下來。我高興壞了,前幾天我恰好問我老公給了公公婆婆多少生活費,我根據老公的工資算了一下,和我的加起來,我倆的積蓄應該差不多有15萬。
晚上老公回來後,我和老公分享這個好消息,然後說自己算了一下,有15萬的積蓄,買房子不夠的話,我爸媽說了會給。我老公一開始挺高興的,聽到我爸媽妥協,願意給我們幫襯。但一聽還是要先拿我倆的積蓄出來,他又變了臉色,開始轉移話題。我很納悶,難道老公不想買房嗎?
在我各種追問之下,我才知道,我倆放在一起的積蓄,壓根沒有15萬,差不多只有10萬。少掉的5萬,自然是結婚兩年來,他時不時給弟弟買東西或者當零花錢了。我很鬱悶,但想著還有10萬也行,別的就到時候再說。結果我老公期期艾艾,又是各種扯皮,後來實在瞞不過去了,才說了錢的去處。
我為了愛情,租房結婚,現在懷孕了,而我老公卻把我倆10萬的積蓄給了小叔子。我當時就生氣了,我和我老公吵了起來,但我老公覺得自己沒有錯。他的意思是,我倆都已經結婚了,我都懷孕了,有沒有自己的房子,關係不大。但小叔子沒有婚房,這門婚事就要泡湯。我氣笑了,我老公的意思是我是煮熟的鴨子,飛不了?
見我不理解,我老公各種解釋,反正他就是認為他沒有錯。他作為哥哥,要幫襯弟弟,不能在弟弟最需要手足之情的時候,袖手旁觀;作為兒子,他要孝順父母,不能讓父母看著小兒子的婚事泡了湯。我笑著問他:「那作為老公,你就是這麼對待你的老婆和孩子的?背著老婆把家裡的積蓄給弟弟,就是對老婆的愛?」
但我老公還是各種歪理,理直氣壯,我意識到他似乎不是給自己洗白,而是他真心是這麼認為的。我終於明白我爸媽當初對我的勸阻,是對的,我和我老公,門不當戶不對,我們的成長環境,家庭氛圍和教育,都是不一樣的。不能說成年後,在工作的時候,相處融洽,就一定合適,因為都沒有涉及日常生活。
所以我老公覺得結婚成家了,夫妻關係不用排在第一位;覺得結婚成家了,也不耽誤幫襯弟弟;覺得結婚成家了,只是多了一個和自己一起幫襯原生家庭的人,而不是需要自己照顧和尊重的人。我沉默良久,意識到和我老公吵不出什麼所以然來,提出了離婚。老公說看在孩子的面子上,讓我不要鬧了。
你看,他還以為我在鬧。我堅持離婚,表示:「離婚,沒商量。」當然了,孩子我會流掉,我不願意和我老公在以後有任何牽扯的可能性,以及我讓他還我一半的積蓄的錢。不然,就鬧到他公司去。老公說我太狠心了,痛哭流涕,說我怎麼能為了10萬元,就不管感情和孩子了,怎麼就要離婚了。
老公的這些反應,不會讓我心軟,只會讓我更加堅定。因為他確實永遠不能明白,10萬元,只是引子而已。果然,門當戶對的婚姻,幸福的可能性最高。果然,父母讓你嫁的人,你不一定要嫁;父母不要你嫁的人,儘量不要嫁。這些道理,我爸媽和我說了,可我沒聽,非要自己撞了南牆,才知道過來人的經驗,真的要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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