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每一段情感關係的能量,都是守恆的。就像是付出和回報一樣,人與人的相處,想要得到,自然要先付出。深以為然,這世上,本就沒有免費的午餐,你想要從這段情感關係中得到,自然也要付出。愛情和婚姻,也不例外。婚姻的本質,就是夫妻互相付出,彼此成就,講究一個相互。
如果你沒想著付出,對伴侶只有算計和防備,那最終,看上去像是護住了你在乎的東西,事實上,你會失去更多。陳夢就遇上了這樣的老公,其實這段感情,在一開始就遭到了娘家父母的不同意。父母作為過來人,旁觀者清,了解婚姻的本質,也更能看透陳夢老公的偽裝。但陳夢是一句話都沒聽,以下是陳夢的自述。
我和我老公戀愛2年後,開始談婚論嫁,一開始我和他商量好。根據兩家的經濟條件,兩家都出一點錢,貸款首付買一套婚房。寫我倆的名字,房貸也是我倆來承擔。我老公答應了,然後彩禮嫁妝這些都說好之後,我就開始憧憬我的婚後生活。結果婚房都看好了,我老公卻遲遲沒有找我一起付錢買房。
在我的追問之下,才知道婚房已經買了,但房產證的名字是婆婆。我老公說婆婆只是沒有安全感,反正家裡只有他一個孩子,房子以後還是自己的,所以就同意了。我無語了,兩家一起出錢買房,又不是讓婆婆一個人出錢,她需要啥安全感。再說了,婆婆肯定沒有能力還房貸,最後不還是我老公來還?
說真的,如果婆家全款買房,不管是我老公的名字還是婆婆的名字,我都沒有意見。但現在是貸款買房,以後我老公來還錢,那我肯定想要加上自己的名字,畢竟結婚後夫妻倆的錢,就屬於共同財產了。但我老公和婆婆不同意,反正各種扯皮。而這個時候,我一次嘔吐,發現自己懷孕了。
我向來例假就不準時,加上這段時間又比較忙,所以直到我身體有了狀況,才發現懷孕已經快3個月了。我後來回憶,這個孩子,其實也是我老公刻意為之。因為談婚論嫁之後,他就開始用定下婚期當藉口,不願意做安全措施。他算準了我會為了孩子不忍心。不過老天爺也幫了他一把,因為我身體的關係,醫生說儘量不要流掉。
我思來想去,不想孩子一出生就沒了爸爸,想著自己要儘量把事情往好的一面去想,我老公確實是獨生子,以後房子確實留給他。所以這個婚,我還是結了。本來我老公的如意算盤,還是不錯的,他的工資加提成,每月還完房貸,還剩下3000,他認為拿出1千當日常開銷,就能堵上我的嘴。
加上我的工資,那家裡的生活質量也不會很差。但計劃趕不上變化,婚後第二個月,因為公司整體業績不好,所以他的底薪降了,提成也降了。這麼一來,他每月還完房貸,只剩下差不多800元,估計只夠自己開銷。家用的話,只能完全靠我的工資來承擔。
我再一次提出了婚房加名字的要求,如果實在因為客觀原因加不上去,那就簽協議。我的意思是不能錢花了,房子和我一點關係都沒有。但我老公不同意,婆婆更是跑來各種哭鬧,說我是不是就惦記著離婚,是不是就是想要房子。我氣笑了,可是看在肚子裡孩子的份上,我再次隱忍,我寄希望於孩子的出生,能讓我老公有所改變。
就這樣,我生產的費用,坐月子請月嫂的錢,都是我自己的積蓄和我娘家媽媽給的。我老公愣是一毛錢都沒有出過,或者說他也是有心無力。我婆婆自然更是如此,除了我生產當天來醫院看了孩子一眼之後,後來就再也沒有出現過。我心裡猜想,幸好我生了一個兒子,她找不到數落我的理由,只能說自己身體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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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page}我要是生了一個女兒,我婆婆估計就拿我女兒說事,表示一個丫頭片子,不值當她照顧。如果只是這樣,可能日子還會繼續過下去。但可能是我的再三隱忍,讓我老公和我婆婆覺得我好拿捏。在女兒半歲的時候,老公提出給婆婆生活費。其實子女給父母生活費,無可厚非,但我認為我的婆婆,不值得我給。
我老公要是想給,沒有問題,但他每月只剩下800元,他心有餘而力不足。於是我老公為了讓我婆婆的生活更加愜意,想讓我給婆婆每月1000元的生活費。老公理直氣壯,就像是他提出這個要求,很合理,沒有任何問題一樣。我笑著問他:「你和你媽媽是欺負人,習慣成自然了對嗎?我養了你還不夠?」
我趁著這次機會,和老公說了心裡話,我說:「不論男女,走進婚姻,肯定是為了獲得情緒價值或者經濟上的支持,如果夫妻雙方彼此防備,在經濟上有小心思,那麼肯定提供不了情緒價值。這就意味著,這段婚姻,有一個人,什麼也得不到。既然得不到,那還要這段婚姻幹啥呢?只是為了付出嗎?」
老公聽不進去,我也放棄了,懶得繼續扯皮。我用了實際行動,讓他明白,我和他的婚姻,如果沒有我一直以來的隱忍和妥協,壓根就走不到現在。我提出AA制,各養各媽。我覺得我很厚道了,兒子的一切開銷,我一個人承擔,沒有找他AA。但我老公沒幾天就堅持不下去了,各種鬧騰,說我不識相,不想好好過日子。
我煩了,提出了離婚,帶著孩子回了娘家。我已經想明白了,兒子有這個爸爸,和沒有爸爸,有區別嗎?說難聽一點,攤上這樣的爸爸和奶奶,沒啥好處。至於我,更沒有什麼「損失」,反正也是我賺錢養活自己,離婚了,還不用養我老公。我老公自然不願意離婚,可直到這個時候,他依然不願意房子加上我的名字。
說白了,即使他願意,我也不稀罕了。反正這個婚,我肯定要離。他不願意協議離婚,那就拖兩年,我看他怎麼過接下去的日子。希望我的醒悟不是太晚,我撞了南牆,才知道爸媽當初的勸阻都是對的。不管是戀愛時不要看對方說了啥話,而是要看對方做了什麼事情。還是儘量不要未婚先孕。
但凡我當初聽話,我也不用經歷這段糟糕的婚姻了。希望我接下去的人生會一直順遂,也希望大家都能遇上美滿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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