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癱瘓我照顧,宣布房歸我,五年後房拆遷,哥姐要求平分160萬
自述人:方大姐,57歲
這段時間,哥姐幾乎是天天來我家,我被搞得頭很大,他們當然不是來看我,而是為了老家的160萬拆遷款。
我們家有兄妹四人,我上面有兩個哥哥,一個姐姐,最大的哥哥比我大七歲,二哥比我大五歲,姐姐比我大兩歲。照理說我們都已經是五六十歲的人了,父母已經去世,應該兄妹之間互幫互助,可誰知道就因為老家父母房子的拆遷讓他們對我反目成仇。
我們父母都是普通的農民,家住城郊,從小我們四兄妹感情很好,父母忙農活,家裡的孩子們就是大的帶小的,父母根本就沒多餘的精力和閒心來管我們,所以我們的童年有很多上山砍柴,下河摸魚的美好回憶。
後來大哥因為家裡窮,就入贅到附近的鄉鎮做了上門女婿,二哥後來也娶了嫂子,但在家裡也只住了四五年,之後就在城裡買了房子,一家人都搬去了城裡住。
姐姐高中畢業後招工進了城裡的一家國企,也在城裡結婚安了家。
全家就只有我讀了大專,因為父母身體都不好,家裡的經濟條件一直就很拮据,我讀大專的費用,都還是父親如今了哥姐一起,讓他們三人一起供我讀的書。
我大專畢業後分配到了縣裡某事業單位,經人介紹認識了老公之後結婚生子,過上了安穩的日子。
大哥雖說當的是上門女婿,但他們夫妻勤勞肯干,最後也搬到了縣城裡居住,在城裡做了點小生意,和岳父母一起就住在我附近的小區。
這些年來,我一直很感恩父母的養育之恩和哥姐對我的付出,與娘家人來往很密切,他們有難處的話我也會積極幫忙。
但是因為我老公後來下崗了,我們的日子突然就艱難了起來。我老公年紀輕輕就患上了心臟病、腎病等,干不得重活,只得在家休養,一直到退休年齡才拿到兩千多塊錢的退休金。
我們一家三口的日子過得一點都不寬裕,但對於雙方父母該盡的義務我們都盡了,之前我們每個月都會給雙方父母五百塊錢,後來又增加到了八百塊錢,這些錢雖然不多,但雙方老人都在農村,這點錢也給了他們一點保障。
十年前,父親因病去世,只剩母親一個人住在城郊的老家,當時我和姐姐都勸她和我們一起來住,但是母親不肯,她說鄉間的生活更自在,想一個人在鄉下生活。
就這樣過了五年,76歲的母親突然腦梗癱瘓在床,這就必須要有一個人在床前照顧。剛開始的時候,我們四兄妹商量,每家出一千塊錢,請一個保姆照顧她,家裡的生活開支每家再攤300塊。
但是請的保姆總是不盡如人意,我們每次去看母親的時候,她顫抖著嘴唇說不話,只默默地流眼淚,房間裡一股屎尿的臭味,她的身上還長了褥瘡,很顯然,我們不在家的時候,保姆根本就沒有精心地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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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page}因此,我們四兄妹又商量,必須自己來人照看母親,剛開始我提議四個人每人輪三個月,大哥說,他是個入贅女婿,還有岳父母要贍養,他出錢可以,要是出力的話,岳父母會有意見。
二哥說,他的兩個孫子都還小,他和二嫂每天要照顧兩個孫子,沒有時間和精力來鄉下照顧母親。
姐姐說,她的婆婆長年臥病在床住在她家,她分身乏術。
大哥提議送養老院,母親一聽就嗚嗚地哭,我看著母親的樣子,心中萬般不忍,就提出還是由我們在家照顧母親更好些。
於是哥哥姐姐們主動提出,讓我照顧母親,以後老家的這套房子就給我。
我的小家庭經濟條件一直就不怎麼好,兒子也到了娶媳婦的年紀,可家裡都沒錢給他買婚房,母親現在住的這套老家的房子在城郊,市場價大概在三十多萬,如果有了這套房子,可以緩解我的很多困難。
再一想,我老公反正也沒出去幹活,我只剩兩三年就退休了,我想我上班的時候我老公可以照看母親,我下了班就可以自己照顧,因此我就同意了這個方案。
四兄妹一致拍板,當場寫下了協議,承諾這套房子歸我所有,母親由我養老送終。
既然肩負起了照顧癱瘓母親的責任,我也不敢怠慢,第二天就和老公搬進了母親的家,給家裡來了一次大掃除,把母親床上的四件套全換了新的,給她洗了澡、洗了頭,擦了身,屋裡一下亮堂了起來,母親的心情也好了很多。
想到母親含辛茹苦養育我長大,現在也正是反哺她的時候,我照顧她非常細心,老公也很配合,每到周末,兒子也會來看望外婆婆,一家人雖然累並快樂著。
兩年前,我退休以後,更是每天和老公分工,老公負責買菜做飯,我負責給母親翻身、洗澡、喂飯等等,照顧老人的日子,說不累是不可能,但她是我媽呀,再苦再累我也得咬牙忍著。
照顧了母親五年,母親在去年底去世了,哥姐們趕了回來,一起熱熱鬧鬧地給辦了喪事,期間沒有發生什麼矛盾。
今年初,就在我準備把房子賣掉的時候,突然傳來一個消息,房子被劃入拆遷範圍,這套房子將會得到160萬的拆遷款!村委會已經在挨家挨戶地登記了!
聽到這個消息我很激動,這真是太好了,兒子正準備結婚,有了這筆錢,我就可以風風光光地迎娶兒媳婦進門,這可是解決了我人生的大難題啊。
可是讓我沒想到的是,哥姐們在得到這個消息之後,竟然一起來到我家,要求一起分配這160萬!理由是這套房子是父母的遺產,他們都有權利享受拆遷款!
他們商量之後提出,之前這房子值三十萬,這三十萬是當時承諾我照顧母親應得的報酬,剩下的130萬,他們要求平分!
我當然不同意,這套房子早在當初簽完協議之後就過戶到了我的名下,現在這160萬也是打到了我的帳戶上,我為什麼要和他們平分?
哥姐不依不饒,堅決要求分錢,並且每天都會來我家裡吵鬧,昔日的兄妹之情在金錢的誘惑下早已經蕩然無存!
我很氣憤,這本來就是我的拆遷款,為什麼要他們分?我不同意,我一分都不願意給他們。
但是老公做我的工作:你經常說當初哥姐資助你上大專,你要報他們的恩情,現在到了這個時候,為什麼就不能顧手足之情,分他們錢呢?
我語塞,想起了小時候,大哥背著我上學,二哥下雨給我送傘,姐姐燈下給我織毛衣的情節,頓時心裡一陣酸楚。
是啊,我怪他們不顧兄妹之情,可是我呢?我為什麼就要為這些錢而傷了他們的心呢?雖然站在法律的角度,他們的想法是不合理的,但是親情是沒有理可以講的,而且他們的家境也都是一般家庭,這幾十萬對於他們也都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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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page}至於我,照顧癱瘓的母親五年,既然沒有這套房子,照顧母親也是子女應盡的責任啊。
想來想去,我找到了舅舅,把哥姐叫到家裡一起開了個家庭會議,請舅舅主持大局。
我主動提出,160萬,我拿100萬,其他哥姐三人每人拿20萬。
舅舅說,這五年來,細妹子(我)照顧你們母親辛苦了,本來這房子你們大家簽了協議同意給她的,現在遇上了拆遷,她願意給你們每人分20萬,已經很不錯了,她就是一分錢不給你們也占理,如果你們為了這點錢傷害兄妹之情,你們的父母在九泉之下也難以安息啊!
哥姐三人聽了都低下了頭,大哥首先同意了這個決定,二哥和姐姐也相繼表示了同意。
姐姐還動情地說:妹啊,母親這幾年躺在床上全靠了你,你辛苦了!
大哥和二哥也紅了眼圈......
一場家庭鬧劇就此落幕,我很欣慰,我們四兄妹最終還是以血濃於水的親情化解了這場矛盾,我們的親情經受住了金錢的考驗。
兄弟姐妹手足之間,退一步海闊天空!親情是永遠不能用金錢來衡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