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癱瘓我照顧,宣布房歸我,五年後房拆遷,哥姐要求平分160萬
十年前,父親因病去世,只剩母親一個人住在城郊的老家,當時我和姐姐都勸她和我們一起來住,但是母親不肯,她說鄉間的生活更自在,想一個人在鄉下生活。

就這樣過了五年,76歲的母親突然腦梗癱瘓在床,這就必須要有一個人在床前照顧。剛開始的時候,我們四兄妹商量,每家出一千塊錢,請一個保姆照顧她,家裡的生活開支每家再攤300塊。
但是請的保姆總是不盡如人意,我們每次去看母親的時候,她顫抖著嘴唇說不話,只默默地流眼淚,房間裡一股屎尿的臭味,她的身上還長了褥瘡,很顯然,我們不在家的時候,保姆根本就沒有精心地照顧。
因此,我們四兄妹又商量,必須自己來人照看母親,剛開始我提議四個人每人輪三個月,大哥說,他是個入贅女婿,還有岳父母要贍養,他出錢可以,要是出力的話,岳父母會有意見。
二哥說,他的兩個孫子都還小,他和二嫂每天要照顧兩個孫子,沒有時間和精力來鄉下照顧母親。
姐姐說,她的婆婆長年臥病在床住在她家,她分身乏術。
大哥提議送養老院,母親一聽就嗚嗚地哭,我看著母親的樣子,心中萬般不忍,就提出還是由我們在家照顧母親更好些。
於是哥哥姐姐們主動提出,讓我照顧母親,以後老家的這套房子就給我。
我的小家庭經濟條件一直就不怎麼好,兒子也到了娶媳婦的年紀,可家裡都沒錢給他買婚房,母親現在住的這套老家的房子在城郊,市場價大概在三十多萬,如果有了這套房子,可以緩解我的很多困難。
再一想,我老公反正也沒出去幹活,我只剩兩三年就退休了,我想我上班的時候我老公可以照看母親,我下了班就可以自己照顧,因此我就同意了這個方案。
四兄妹一致拍板,當場寫下了協議,承諾這套房子歸我所有,母親由我養老送終。
既然肩負起了照顧癱瘓母親的責任,我也不敢怠慢,第二天就和老公搬進了母親的家,給家裡來了一次大掃除,把母親床上的四件套全換了新的,給她洗了澡、洗了頭,擦了身,屋裡一下亮堂了起來,母親的心情也好了很多。
想到母親含辛茹苦養育我長大,現在也正是反哺她的時候,我照顧她非常細心,老公也很配合,每到周末,兒子也會來看望外婆婆,一家人雖然累並快樂著。

兩年前,我退休以後,更是每天和老公分工,老公負責買菜做飯,我負責給母親翻身、洗澡、喂飯等等,照顧老人的日子,說不累是不可能,但她是我媽呀,再苦再累我也得咬牙忍著。
照顧了母親五年,母親在去年底去世了,哥姐們趕了回來,一起熱熱鬧鬧地給辦了喪事,期間沒有發生什麼矛盾。
今年初,就在我準備把房子賣掉的時候,突然傳來一個消息,房子被劃入拆遷範圍,這套房子將會得到160萬的拆遷款!村委會已經在挨家挨戶地登記了!
聽到這個消息我很激動,這真是太好了,兒子正準備結婚,有了這筆錢,我就可以風風光光地迎娶兒媳婦進門,這可是解決了我人生的大難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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