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伯本身就沒什麼本事,年輕時都是靠著林娜爸爸照拂,林娜父親死後便奪了人家家產,但卻毫無能力經營,導致這麼多年來自己的日子越過越爛,兒子更是爛泥扶不上牆。
大伯一家天天被追債的威脅,知道林娜現在生意做得好,所以就三番兩次跑來找林娜借錢。
林娜愛憎分明,她無法釋懷大伯夫妻倆的所作所為,所以幾次都讓保安將大伯夫妻倆「請」了出去,開口就是:「先把12年前的帳算清楚吧!」,直接拒絕了大伯母的無理要求。
不明事理的親戚全都見風使舵,也生怕林娜富起來以後不幫著自己,便想趁機給林娜個教訓,因此,他們逢人就說林娜見死不救太記仇,這麼做簡直禽獸不如。
可那又怎麼樣?林娜自己才不以為意,她的生活經驗和閱歷讓她覺得自己恩怨分明並沒有做錯什麼,別人願意怎麼想是他們自身的格局問題,和她自己沒有半毛錢關係。
03
林娜最後的做法屬實大快人心。司法有司法公正,命運有命運安排,個人有個人選擇。
她可以選擇原諒大伯一家給他們無條件善後,但她也有選擇憤怒和憎恨的權利。
世界上有感同身受嗎?有的,但前提必須是自己和他人曾經歷同樣的命運。否則除了當事人之外,任何人都無權替受害者選擇是否原諒。
退一步有時候不僅不會換來海闊天空,反而會換來對方的步步緊逼。如果對方當真是懂分寸知進退的人,便也不會有需要你自己斟酌「要不要退一步海闊天空」的時候。
歸根結底,我們只要做到凡事無愧於心就好,他人不曾體會切膚之痛便對自己的苦難評頭論足本就有失公允,所以我們更不必在意那些無用的言論。
人要學會悅納自我,更要學會無視他人的無禮和無知寬慰自我。
文/無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