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爸媽在農村過得好好的,最近這陣子爸媽說把我們三個孩子拉扯大不容易,到了晚年了也想去城裡享清福。我和姐姐都沒意見,想著讓爸媽輪流住著,可爸媽總說住女婿家不方便,提出想在城裡買套房,讓我們三個子女出點錢。
既然爸媽有這個心,我們也同意了。
前天我們三家聚了一起,商量如何給爸媽買房。
母親發話了,讓我們三個人各拿15萬,當然我和姐姐也同意了,哪知弟弟說錢都被弟妹管著,如果一下拿出15萬,弟妹肯定跟他鬧離婚。
母親見弟弟不願拿一分錢,她也沒說什麼,後來母親的意思是讓姐姐拿15萬,我出30萬。
我一眼就看出了弟弟的心思,弟弟有錢卻不願意出一分錢。他肯定是想著我和姐姐出錢給爸媽買房了,將來這套房子肯定是留給他們,這算盤打的真好。
我和姐姐一合計,同意出錢買房,不過我們提出了一個條件:房子只能寫我和姐姐的名字。
母親不樂意了,他們說這房子要是寫了我和姐姐的名字,他們住著也不踏實。
後來我們做出了退讓,名字可以寫爸媽的名,但這套房子只能留給我和姐姐。
都說親兄弟明算帳,如果弟弟能拿錢和我們一起給爸媽買房,我們也會不計較這房子到底寫誰的名字,將來爸媽不在了,我和姐姐也願意把這套房子給弟弟,可弟弟倒好,一分不出卻想盡得幾十萬的收益,怎麼可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