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月固定給她5000塊錢,家裡的吃喝拉撒用的都我出,給她這個錢,按理說就應該是純存起來的,結果她現在說,這幾年下來一分沒剩下,我無法接受」。
王大哥,今年36歲,是一名普通工人,和妻子小張結婚有6年了,育有一個孩子,婚後夫妻感情一直不錯,家裡經濟狀況良好,他每個月按時給妻子5000元,用作於存起來以後買房或者買車,家裡的其它開支由他支付,就這麼過了6年。
前些天,他看見一樓盤打7折在售,想著孩子也大了,這家裡的房子也舊了,於是便讓妻子提出存款付一個首付,結果妻子告知說這6年來一分沒剩下,而錢的去向,又花在何處,妻子一問三不知,這讓他非常的氣憤。
一個月5000元固定存起,6年就是36萬,這並不是一筆小錢,如果存起來的話確實足夠付首付款了,突然間說一分錢沒存起來,這確實是讓人難以接受的事情,而今這錢花向何處,這妻子對此有一個什麼解釋?
「家裡吃喝用的確實是他出的不錯,但他給的這5000塊錢並非就是固定可以存下來的,首先他不管孩子吃喝拉撒,再者人情往來,紅白喜事節日等等,這些錢算起來並非就一個小數目,所以我根本就沒存下來錢,他的想法是什麼,給了我的就是存起來的,但他根本就沒算其它的事情,而今錢我是肯定沒有,他怎麼鬧怎麼氣,我就是沒有,再者聲明一點,我沒有亂花」妻子小張氣憤地說著。
妻子這番話讓王大哥無法接受,王大哥表示,就算孩子的吃喝用都是妻子所出,一個月算它2000元,每個月算500元雜七雜八的費用,這怎麼算這錢都能存下來一些,不算多也不算少,10萬塊錢總跑不掉,妻子說一分沒有,肯定是沒道理的,而今他的懷疑是妻子將錢用作於娘家裡去,這幾年來,妻子娘家過得不錯,先是建房後是買車,他覺得這應該就是妻子所資助的,而今他的想法就是離婚,這日子過不下去了。
最終,雙方經過協商達成一致,妻子小張堅持沒有拿錢回過娘家,反而是娘家資助了她不少,王大哥無法接受要求離婚,小張表示同意。對此,大家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