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婚房我媽給10萬,你為啥不要;婆婆的錢要不得,要了房子就沒了

婚禮是我娘家承擔的費用,簡單的婚禮之後,我和我老公就開始了我們憧憬的婚姻生活。因為房子是租來的,所以有一套屬於我們自己的房子,成了我倆的執念。沒有依靠,只能自己來,我和我老公在婚後更加努力了,可以說是埋頭苦幹,利用一切空閒的時間,兼職打工賺錢。付出還是有回報的,三年後,我倆差不多湊夠了首付。
但這個時候,我發現我意外懷孕了。買房子很不容易,大多數的家庭,一輩子可能只買一次房子。我想著肚子裡的孩子,想買一套學區房。我知道,我要是現在不一鼓作氣買了,以後估計就買不起了。但是買學區房的話,我和我老公手裡頭的錢就不夠首付了。娘家爸媽知道後,給了我們一筆錢,但算來算去,還是不太夠。
這個時候,知道我們要買房,婆婆出現了,要給我們10萬。婆婆說:「都是兒子,我向來公平,當初你們結婚,我沒給彩禮,也沒辦婚禮。去年小兒子訂婚,我給了彩禮、辦了酒席。差不多也就10萬,所以這10萬給你,你們拿去買房子吧。」我老公當時就高興壞了,伸手要接。

我阻止了,表示錢夠了,這10萬還是婆婆自己留著養老用。不管婆婆怎麼說,我都不接受,最後婆婆罵罵咧咧,說我不識好歹,說我老公是妻管嚴,一點男人氣概都沒有。婆婆帶著錢摔門而出之後,老公很納悶,問我為啥不要婆婆給的10萬。我嘆了一口氣,和老公說了我的擔憂。
說心裡話,我何嘗不想要,有了這10萬,我和我老公都不用問朋友借錢了,還不要利息。但問題是,我可是旁觀者清,我老公以為婆婆終於開始心疼他,但我知道她別有目的。我老公這個從小就不被她疼愛的兒子,還真不值得她拿出手裡頭所有的積蓄。我和我老公結婚後,每月給婆婆500元生活費。
婆婆三天兩頭說不夠,去年小叔子訂婚,婆婆讓我們給禮金。我說只有結婚給禮金,沒有訂婚給禮金的說法。要是家裡寬裕,倒也無所謂,但是我倆現在不寬裕,自然不會給。再說了,當初我可是啥也沒有,你咋好意思讓我給小叔子給禮金。老公也覺得我的話有道理,幫著我拒絕了,婆婆氣壞了,除了要生活費,壓根就懶得搭理我們。

前段時間,我老公生病住院了幾天,婆婆都沒啥反應,這次我們湊錢買房,她怎麼可能會這麼好心。弟媳婦沒有我這麼好糊弄,小叔子也被寵壞了,所以兩人結婚,肯定要有婚房。但婆婆的積蓄,估計只有10萬了,買不了房子,連首付都不夠。婆婆著急不已,頭髮都白了很多,這次是知道我們要買房,她動了歪心思而已。
我要是拿了她的10萬,我們買下來的房子,即使是我和我老公的名字,最後也會被鳩占鵲巢。婆婆肯定會拿10萬元說事,說房子她有份,既然她有份,那麼小兒子就有份。反正最後我老公肯定吵不過,也鬧不過,畢竟10萬元確實拿了,這麼一來,房子沒了。我說完我的擔憂,我老公一開始不信。
但後來婆婆幾次三番來找我們,硬要把錢給我們,讓我老公也開始懷疑了。畢竟婆婆對我老公,實打實就是不好,即使改變也不可能這麼快。後來我們買下了房子,婆婆倒是不來了。不過,小叔子開始談婚論嫁的時候,婆婆又來了,哭著讓我們幫幫小叔子。婆婆想讓我們把房子借給小叔子當婚房,說都是一家人,不要讓房子影響了小叔子的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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