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老公結婚時,他家的條件很不如人意,我爸媽不忍心我吃苦,所以給我們買了一套小兩居作為婚房。婚後,我們兩個人住,倒也合適。可隨著孩子出生,房子明顯小了,再加上這些年手頭攢了些錢,我和老公一咬牙狠心買了一套大三房。我的那套陪嫁房,則出租收租金來抵掉新房的貸款。這樣我們的經濟壓力就沒那麼大。
可後來小叔子找到我,說我出租的那套房子能不能先借給他住半年。他們買的那套婚房,是期房,還要過半年才能交房。可弟媳未婚先孕了,著急結婚,所以等不了那麼久。婆婆也在旁邊勸我,說小叔子都快30歲的人了,娶個媳婦不容易,讓我幫幫忙。雖然小叔子的要求,讓我很為難,不過看在老公的面子上,我還是答應了他。正好前面的租房租約到了,我就沒再續約,直接把鑰匙給了小叔子。
半年時間過去了,我給小叔子電話,問他什麼時候把房子還回來。小叔子說他的新房在裝修,還要多住半年。我一聽心裡就急了,因為家裡開銷大,我手頭的錢已經花得所剩無幾,每月的房貸車貸以及養孩子費用,又不能停。這讓我的經濟特別緊張,有時房貸都差點還不上。最後我跟我爸媽借了三萬塊錢才能周轉過來。只是小叔子一住又一年,我問他很多次,小叔子都說快了快了,可一直也沒什麼動靜。
後來婆婆生日,我和老公帶著孩子去看望婆婆,結果婆婆不在家,我打電話給婆婆,婆婆這才匆忙趕回來。我問她什麼事急匆匆的,婆婆說小叔子的新租客忘帶鑰匙,小叔子和弟媳又外出不在家,所以讓她幫忙送鑰匙去了。我一聽就不對勁了,我說小叔子新房裝修好了?怎麼還租給了別人住?婆婆告訴我,早就裝修好幾個月了,小叔子覺得新房味道大,所以已經先租給別人一年,等味道散得差不多了,再搬過去。這樣也不耽誤收租金。婆婆明顯不知情,還在噼哩叭啦說一大堆。
聽了婆婆的話,我氣得飯也吃不下了。小叔子明顯是占著我的陪嫁房不願意走了,自己的房子出租收租金,卻免費住著我的房子。他真會算計啊。我越想越憋屈,我決定收回房子,準備賣掉。可當給小叔子打電話時,他卻反而指責我不近人情,說我自私嫉妒。他剛跟人簽了一年的合同,我就要把他一家趕出去,明顯就是嫉妒他收租金。聽到這,我打算以後都和小叔子斷絕關係。這樣的親戚,不要也罷了。大家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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