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伴結婚後就一直在一家工廠上班,雖然時間不太自由,但薪資很穩定,福利也很好。
正因為這樣,兒子大學剛畢業,我們就全款給兒子買了房。
這套房子地段很好,還是個小三居,我們什麼時候想過來都可以。
本以為我和老伴的未來生活應該是一片光明,可怎麼也沒想到,兒子女友橫插一腳。
兒子女友名叫靈花,從小父母雙亡,一直跟小姨相依為命,小姨為了不讓她受欺負,這些年也一直單身未嫁。
這是我兒子跟我說的靈花家情況,聽起來是不是很感人,很勵志?
但事實情況是,靈花的小姨之所以一直沒結婚,是因為她事兒太多,沒人願意娶她。
還因為她小姨的原因,靈花如今都快30了,也一直沒有嫁出去。
而且兒子很明確的告訴我,他和靈花結婚後,靈花的小姨要跟他們一起住,因為靈花說了,她得給小姨養老。
我雖不高興,但也知道兒子打定了主意要和靈花結婚,所以嘴上並沒有說什麼。
「住就住唄,反正咱們家是三居室,我和你爸住一間,她小姨住一間,足夠了。」我語氣輕快地說。
可誰知兒子聽我這樣說之後,竟讓我和老伴先別搬過去。
「靈花說她不願意跟公公婆婆一起住,不自在,媽你們還是先在老家吧,等以後時間長了我再接你們過去。」
我聽了這話,恨不能白眼翻上天,她不讓我們過去住,竟讓她小姨住,這不就是故意刁難我們嗎!
我剛想跟兒子爭論,老伴就拉住了我,示意我別那麼強勢。
老伴平靜地說:「我們現在還有工作,先不過去住,你們好好相處。」
兒子滿心歡喜地答應。
就這樣,兒子和靈花結了婚,她小姨順勢住進了兒子的婚房,還住的我們給自己留的那間房。
我心裡那個氣啊,她算個什麼東西,太不把自己當外人了。
可事已至此,我也不想給兒子添麻煩,就一直沒有多管這件事。
誰成想不到兩個月,兒子竟給我打電話,說想讓我和老伴搬過去住一段時間。
我很驚喜,兒子這是轉性了?知道爸媽的好了?
我和老伴興高采烈地收拾行李,以最快的速度搬進了兒子家,結果大失所望。
原來是靈花小姨生病了需要人照顧,靈花想到了我,這才讓我和老伴過來住。
「你們來了啊,正好做飯吧,我小姨現在生病呢,可不能餓著。」靈花趾高氣揚地說。
我氣的不行,「她該吃飯了,你怎麼不自己去給她做飯。」
靈花也沒想到我會反駁她,當即冷了臉,「我把你們接過來可不是吃乾飯的,讓你做個飯是看得起你,別給臉不要臉!」
這像是一個當兒媳婦的應該說的話嗎!我怒火攻心,剛想跟她理論,沒想到兒子卻突然開口,勸我趕緊去做飯。
「媽,你別跟靈花喊了,趕緊做飯吧,我也挺餓的。」
聽了兒子的話,我心裡無比絕望。這還是我那個乖巧的兒子嗎?現在竟然這麼偏心自己的媳婦兒,等我和老伴老了,還能指望得上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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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page}經此一遭,我在心裡暗下決定,既然他們不給我好臉色,那我也沒必要一直慣著他們。
當初買這個房子就是為了我和老伴有地方養老,現在看兒子兒媳這個樣子,估計不會接我們過來了,那我何不把房子賣掉,拿著錢去住養老院?
反正房子寫的我和老伴的名字,我有權利賣掉。
思及此,我立馬拉著行李和老伴出了房門。兒子一見我要走,趕緊來攔我。
靈花則冷哼一聲,「既然要走,那以後再想來我都不讓你們來了!」
我冷漠回頭,「你放心,我就算死外面,也絕不登你們家的門!」
我不顧兒子的阻攔,拉著老伴就回了老家。
回家之後,我翻箱倒櫃找出了房本。幸好我給自己留了一手,沒有把房子過戶給兒子。
第二天一大早,我拿著房本就找了個房屋中介,把房子掛了出去。
不到一個月,就有人看上了我們的房子,我當即帶著人去兒子家看房。
此時兒子兒媳一臉懵,完全處於狀況外。
當靈花聽到我要賣房後,立馬不幹了,「你憑什麼賣掉我們的房子!你沒資格!」
我開懷大笑,「我還真有那個資格,這房子是我全款買的,寫的我的名字,我不想給你們住了,你們就得搬走!」
這下靈花徹底安生了,再也沒了往日的刻薄,流著眼淚求我不要賣房。
可惜她悔悟的太晚了,我也不聽她這一套,最後我果斷賣房,當著她的面,把房子過戶給了買家,拿著錢頭也不回的走了。
不過一個星期,人家就把兒子兒媳和她小姨趕了出去,看著他們連個安身的地方都沒有,我心裡別提多痛快了。
這就叫多行不義必自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