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自己的利益而爭論,人人都是雄辯家 。 ——奧維德
是啊,有那麼一句話,說人有自私的天性,這句話說得不錯。
可正因為我們知道,如果人的身上,只有唯利是圖的自私,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
所以我們才有了教化,自私是人的動物性,可我們人與動物的差別,就在於,人會通過教化,來管控本能,因為自私地傷人,最終傷的還是自己。
為前男友產子8天後,閃婚相親男,丈夫養娃8年後,婆婆哭訴人財兩空
40歲的陳冰潔和調解員說,她跟前夫張斌已經離婚三年,然後前夫在去年八月份的時候,偷偷地帶走了兩個孩子。
陳冰潔哭著說,孩子想跟她在一起生活,但是前夫張斌總是阻撓,並且還和孩子們動手,導致孩子的心理壓力變大。
而孩子如果和她在一起生活,不論是物質條件,還是情感上的照顧,都會讓孩子感受到輕鬆且愉悅。
陳冰潔說,自己母親過世時,曾想讓兩個女兒來奔喪,但遭到了丈夫的斷然拒絕,丈夫還罵她罵得很難聽。
原來,兩個女兒本身是和她在一起生活的,但因為工作原因,就放在前夫家寄養一年,誰料等她回來去領孩子時,卻遭到了拒絕。
陳冰潔還告訴調解員,她和前夫視頻時,看到了前夫和女兒動手,起因僅僅是因為,她讓女兒叫現任丈夫爸爸,前夫和7歲的大女兒動手,還導致了大女兒第二天身體的嚴重不適。
原來,大女兒是她婚前帶過去的,並非是前夫的親生骨肉,她是二婚,而張斌是頭婚。
大女兒是她婚前和前男友所生,在生下大女兒8天後,就閃婚嫁給了,僅相識一個月的前夫張斌,所以陳冰潔猜測,前夫對兩個女兒的待遇並不平等,和大女兒動手,是出於對她的怨氣所致,同時,她現在的生活條件比前夫好很多,所以前夫心存不滿。
這時,她還拿出了離婚前的一份文件,上面寫著:
由女方直接撫養其獨立生活,兩個孩子的撫養費,由男女雙方共同負擔,每個月男方出2000元。
陳冰的前婆婆戴遠紅一見到前兒媳,就立馬帶著孩子回到了屋內,並不願開門進行交流。
戴遠紅說,只允許調解員進入家門,不允許陳冰潔進入。
她說,孩子生下來一個月,就一直是由兒子帶著,不信可以問兒子,她還主動地打通了張斌的電話。
調解員也在電話中,向前夫張斌問了自己心中的疑惑,既然這麼喜歡孩子,為什麼當初會在協議里,放棄對孩子的權利。
前夫張斌說,他徵詢過孩子的意見,孩子們都很願意和他生活在一起,正因為有兩個女兒的支持,自己才會下定決心,要一手把孩子養大、養好。
陳冰潔的前婆婆戴遠紅說,她根本沒資格看孩子,孩子是她一手養大的,陳冰潔一年出三次國,常年去馬來西亞出差,孩子一直由戴遠紅專門帶,已經是第八個年頭,對方只知道打麻將。
陳冰潔對戴遠紅的說法很是不屑,她面帶嘲笑,嘴裡發出滋滋的不屑聲,並否認戴遠紅的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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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page}戴遠紅和調解員說,彩禮花了6.8萬元,還發了很多紅包錢,並且在未離婚時,陳冰潔就未經男方家人允許,把家裡的東西運往了女方的姐姐家,因為把她當兒媳看,所以就沒有防備,誰料連不屬於夫妻倆的東西,她都運走了。
聽到這裡,陳冰潔惡語相向,完全否定前婆婆的付出。
戴遠紅憤憤不平地說,我兒子是頭婚,她沒結婚,卻就帶著一個女兒,我們從未嫌棄過她這個女兒,我們從第二個月就開始帶著,如今八年了,就算請保姆,一年也要錢吧,讓大女兒的親生父親,把這些年的撫養開銷補償給她,她就可以同意把大女兒還給對方的。
調解員也給遠在廣西上班的前夫張斌,打了視頻通話,向他了解打孩子的問題?
張斌直言:就是因為前妻帶著兩個孩子,讓兩個女兒叫她現任丈夫爸爸而導致的,當時他明確地給兩個女兒說,只能有一個爸爸,另一個只能叫叔叔。
關於陳冰潔說,因為前夫打了女兒,致使女兒直接把粑粑拉在了褲襠里的事情,他十分無奈地說,前妻永遠不會實事求是地說問題,只是一味地激化矛盾,大女兒本身身體就不好,還會時常地痙攣,張斌的母親還拿出了大女兒的看病記錄。
張斌繼續說道,他和女方相親,是在女方生完孩子的第八天,那時孩子生下還不到半個月,他一直陪在女方和孩子的身邊,為了女方的身體,他買了羊肉、豬蹄、排骨等給女方補充營養,給孩子洗澡,包括洗尿片、做飯等活自己全包了。
陳冰潔遲疑地說,是姐姐伺候她做的月子。言外之意,她並不領前夫的情。
張斌並不理會繼續說道,在大女兒滿月時,女方主動提出要結婚,而他想,至少應該相處一年左右,再談結婚的事情,之後,自己就做主,按照女方要求的時間,辦理了結婚,都沒和母親商量。
他不願意放棄孩子,也是因為在這段感情里,實在付出了太多,不能割捨對孩子的愛,對兩個孩子的愛都是一樣的,兩個孩子從小都一起長大,所以也不能讓兩個孩子分開,接受不了一人養一個的方案。
陳冰潔和調解員委屈地說,自己當時因為剛生下孩子,所以,非常缺乏安全感,只是想找一個對孩子好的男人,所以通過相親,在認識一個月後,就閃婚了,可在婚後一個月時,她就曾想過要離婚,最終在相伴5年後離了婚。
兩天後,張斌趕回家裡,並主動聯繫了調解員。
張斌的母親很激動,崩潰地說:我好辛苦的,我帶了8年的孩子,如今陳冰潔竟然兩個孩子都要奪走,這是要我的命啊!錢沒了,孩子也沒了,我怎麼活!我養孩子做錯了什麼!我一定要我的孫女。
當初給兒子娶媳婦,都是他們出的錢,如今竟要人財兩空,她崩潰大哭。
張斌說,這邊男女比例失調,所以從未嫌棄女方未婚先孕帶著前男友的娃嫁給他,同時婚前,女方承諾會孝順父母,但在婚後短短的一年,女方就變了,因為女方內心裡,總是裝著離婚的想法。
當他問起妻子離婚原因時,妻子只是說:和我性格不合。
張斌還隨手拿出了他給兩個女兒買的衣服,衣服是同款同色的,並沒有差別對待,孩子讀書,每天連辮子都編的一樣。
調解員也看到了,雖然大女兒隨母姓,小女兒隨父姓,但張斌一直都無差別對待,甚至對非親生的大女兒更加關愛,大女兒上學用的是新書包,小女兒還在用舊的。
張斌說,從心裡說,如果只能留下一個女兒,要不是迫於父母的壓力,他更願意留下大女兒,因為她是第一個叫他爸爸的人,讓他感受到了做父親的溫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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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page}他繼續說,大女兒來到家裡兩個月時,就高燒40度以上,臉頰通紅,嘴唇發烏,人處於抽筋狀態,嘴裡都是白沫,自己就用手去撬嘴巴,因此在他的手指上,能看到留下的咬傷,這種情況至少不下三四次。
他坦言,正是這種付出的心血,讓他難以忍受女兒被前妻帶走的情況。
張斌一直都記得,大女兒第一聲叫他爸爸的場景,他直言:在離婚三年後,父母逼我相親,但考慮到女兒的成長,我放棄進入下段婚姻。
在現場也能看得出來,孩子和張斌都很親,常常會吻他的額頭。
他還說到了當時離婚所寫的協議內容,他說這和他之前看到的不是同一份,但在簽的時候沒注意看,婚房價值80多萬,賣掉後前妻告訴他賣了78萬,然後實際到手,只給了男方3萬元。
如今看著這份協議,他十分後悔,他直言,當時只是想以此來博得女方的回頭,並未想到是真的離婚,所以才簽了這份,完全偏向女方的一紙協議。
這也是張斌不成熟的地方,按照這樣的協商,女方是可以帶走兩個女兒的。
調解員為此,單獨找到了陳冰潔,問她,男方在她最需要的時候,給了她莫大的幫助,她是否對男方心存感激、感恩和愛?
陳冰潔回答,她心存感動,也有感恩,但不確定是否有愛。
調解人也向她說,你們在家住,婆婆就給你們帶孩子,你們去了瀏陽住,婆婆也跟著去,包括你們後來去山西大同,婆婆同樣跟著去帶孩子。
陳冰潔不耐煩地說,都是我帶,去大同也就才幾天而已,言外之意,她並不覺得前婆婆有什麼付出。
調解人員建議,從雙方家庭的感情和孩子的成長考慮,雙方各自撫養一個孩子,但遭到了陳冰潔的拒絕,兩個孩子她都要帶走。
小潞情感分析
陳冰潔說:我對他有感激、感恩,但不確定有愛!
可現實更為殘酷,通過她的行為,並未顯露出她對男方及婆婆,有任何的感激、感恩和愛,這三樣全沒有,她的說辭,只是迫於調解人在場而已,迫於道德的壓力。
甚至她的這些無情行為,已經在婚前就決定了。
就像陳冰潔說的那樣,自己剛生了孩子,急需找依靠,所以就嫁給了相親僅一個月的張斌。
她知道,她並不愛這個男人,至少她愛的是前男友,只是前男友不能娶她。
不論她內心是缺乏安全感,還是迫於家庭的壓力,又或者是內心和前男友賭氣,而提出的閃婚要求,她的這一行為,都為這段婚姻埋下了無愛的隱患,而這個最大的隱患,就是她。
她把這段婚姻當做自己的權宜之計,她精緻的利己主義,把男方一家人,包括兩個無辜的女兒,拉入了痛苦扭曲的泥潭。
當然,她的這些利己行為,可能是無意識的,但客觀上,的確給人造成了,「騎驢找馬」的、不地道的印象。
背叛從她心裡總想著離婚時,就早已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