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也是張斌不成熟的地方,按照這樣的協商,女方是可以帶走兩個女兒的。
調解員為此,單獨找到了陳冰潔,問她,男方在她最需要的時候,給了她莫大的幫助,她是否對男方心存感激、感恩和愛?
陳冰潔回答,她心存感動,也有感恩,但不確定是否有愛。
調解人也向她說,你們在家住,婆婆就給你們帶孩子,你們去了瀏陽住,婆婆也跟著去,包括你們後來去山西大同,婆婆同樣跟著去帶孩子。
陳冰潔不耐煩地說,都是我帶,去大同也就才幾天而已,言外之意,她並不覺得前婆婆有什麼付出。
調解人員建議,從雙方家庭的感情和孩子的成長考慮,雙方各自撫養一個孩子,但遭到了陳冰潔的拒絕,兩個孩子她都要帶走。
小潞情感分析
陳冰潔說:我對他有感激、感恩,但不確定有愛!
可現實更為殘酷,通過她的行為,並未顯露出她對男方及婆婆,有任何的感激、感恩和愛,這三樣全沒有,她的說辭,只是迫於調解人在場而已,迫於道德的壓力。
甚至她的這些無情行為,已經在婚前就決定了。
就像陳冰潔說的那樣,自己剛生了孩子,急需找依靠,所以就嫁給了相親僅一個月的張斌。
她知道,她並不愛這個男人,至少她愛的是前男友,只是前男友不能娶她。
不論她內心是缺乏安全感,還是迫於家庭的壓力,又或者是內心和前男友賭氣,而提出的閃婚要求,她的這一行為,都為這段婚姻埋下了無愛的隱患,而這個最大的隱患,就是她。
她把這段婚姻當做自己的權宜之計,她精緻的利己主義,把男方一家人,包括兩個無辜的女兒,拉入了痛苦扭曲的泥潭。
當然,她的這些利己行為,可能是無意識的,但客觀上,的確給人造成了,「騎驢找馬」的、不地道的印象。
背叛從她心裡總想著離婚時,就早已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