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大娘的老伴去世後,她就把這兩畝地也給了兒子種植,而兒子每年都會給她6袋麵粉、煤炭和水電錢,再後來她年齡大了,就讓孩子們制定了輪流照顧的贍養制度。
但矛盾就發生在她和三女兒這兩畝地被徵用後,因為兒子一直是實際的種植人,所以錢就打在了兒子的戶頭,對此,大娘並沒有任何意見,兒子領了也很正常,但兒子就是不願意把錢拿出來。
對此王大娘的兒子非常委屈地說到,恰逢年根,他們在城裡做生意很忙,根本不知道村裡征地的錢已經到帳,當時母親住在三妹家,打電話跟他要錢,可還沒等他解決,就被三妹和母親給告了。
三妹承認,她和母親一起把哥哥告了,這也是因為哥哥總是推脫的原因。
大娘的兒子生氣地說,母親並沒有想要告,全是三妹在背後挑撥,補償金還沒發下來的時候,三妹就帶著母親弄得滿城風雨,村長、會計等全都知道此事,讓他很沒面子,並且他當時就給了三妹一個定心丸:村裡說你應該分多少,就給你多少,錢到位就給你。
可誰料三妹仍然不同意,還攛掇母親一起告了他,而他當時還蒙在鼓裡,還把母親叫回家過了個春節,誰料剛出了正月,就收到了傳票。
他說,為了不破壞兄妹情,他找到了村支書、村主任和本家有威望的親戚進行調解,他已經把錢給了親戚,讓其轉交給三妹,可無論如何三妹都不同意,還執意要求母親也一起告他。
王大娘當時說,三女兒讓我按手印,我就按了,我啥也不知道,我不願意告我兒子。
王大娘的孫子解釋到,奶奶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三姑蒙蔽了,奶奶輕信了她,並且父親當時就把12萬元,全部拿了出來,三姑抱著就立馬走了。
大娘的兒子說,當時給了錢後,他就叫母親回家,但老人卻非要跟著三妹走。
從那時起,錢的事情雖然解決了,但一家人的親情卻受到了巨大的傷害。
王大娘的兒媳說,我們的條件就是,老人必須先體檢,因為怕女兒以後還告他們,萬一老人回來後身體有什麼問題,他們怕說不清。
三女兒指責哥哥道:不能因為倆人打了官司,就不讓母親回家,哥哥做得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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