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伴侶,全然不顧你的感受,只聽他家人的話,你會作何感想?
有人說,如果伴侶的家人說得對,聽他們的話,能過上好生活,就可以接受家人的干涉;
也有人反對說,不論跟著伴侶的家人,能否過上好生活,雙方長輩都不應該干涉小兩口的生活。
因為小兩口有自己的婚姻生活觀念,不論婚姻中是歡樂還是摩擦,一起向幸福探索的過程才是更重要的。
你同意哪個觀點呢?
不急,我們先看一看,現實生活中,只聽長輩話的伴侶,他們在婚姻中的真實體驗。
公公直言兒媳騙婚,他還半夜給兒媳發騷擾信息
74歲的公公劉大爺,一見到調解員,他就說,懷疑花了20多萬娶的兒媳,像是騙婚的,因為兒媳和兒子過著名存實亡的夫妻生活。
他繼續說,雖然兒子已經結婚2年多,但是兒媳回了娘家,一年都未回來。
劉大爺的兒子滿中,承認他和妻子的生活,早已名存實亡。
調解員也見到了劉大爺的兒媳曼曼,曼曼對丈夫滿中說:你們每天來我工作的地方鬧,非要逼「死"我嗎?
曼曼情緒激動地拿出了手機,她讓調解員看公公給她發的信息。
她說,公公通過簡訊的方式騷擾她,不論上班期間,還是晚上一兩點,都會收到來自公公的騷擾信息,並且公公還給女方的家人們發了類似的消息。
曼曼繼續說,公公經常來她工作的地方騷擾她,這讓她苦不堪言。
曼曼的說法,得到了女方家人的證實,他們作為親戚,也經常會在半夜兩三點,收到曼曼公公的騷擾和辱罵信息。
公公劉大爺表示,在兒媳沒有提出離婚之前,他從未罵過兒媳,這些行為,都是在兒媳提出離婚後,他才做出的。
對此,調解員向曼曼的丈夫滿中確認,劉大爺是否經常罵妻子?
滿中只是說,他對此並不是很清楚。
滿中的這一回答,讓妻子曼曼感到失望,她反駁道,自己曾經給丈夫發信息,告訴了對方這件事,但丈夫卻反而讓她思考自身的問題。
調解員提醒劉大爺,作為公公不能干涉小兩口太多,雖然理解他想讓兒媳回家的心情,但總是來兒媳工作的地方鬧,並且給女方家人發騷擾信息,只會將事情弄巧成拙。
聽完調解員的話,劉大爺承認是自己的不對,但是他說,這也是被兒媳逼的。
調解員轉頭問兒媳曼曼,為什麼回娘家一年,至今不歸?
曼曼說:我們倆哪天在一起住,哪天不在一起住,公公全知道,公公每天發簡訊問,為什麼和丈夫在一塊住,為什麼不在一塊住,這樣的私密問題,讓她很是羞臊。
當問起滿中,為什麼父親會知道小兩口的私生活時,滿中看了看父親後說:是父親猜測的。
公公也說,是小兩口吵架時,他湊近看到兒媳在沙發上睡覺後,知道的,並說他從那時候開始,心中的不滿就難以抑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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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page}公公激動地說:我花錢(給兒子)娶媳婦,就是為了傳宗接代,她和兒子分房睡,我接受不了,就這麼簡單。
兒媳曼曼說,沒有孩子,不是單方面的問題,這可以去醫院檢查,做規劃,但不能把沒生孩子的責任,全都怪在她的身上。
調解員提醒公公,他已經完成了給兒子娶媳婦的任務,兒子的婚姻,應該是小兩口的事,他不宜參與過多,對於生孩子,年輕人有年輕人的想法。
曼曼說,她和丈夫曾經討論過,如果買房,她想買到鄭州市,哪怕是四環外呢,就是考慮到孩子的上學教育問題,但小兩口所說的私房話,第二天就被公公知道了,公公還發簡訊問她。
當時,她反問公公是怎麼知道的?她提醒公公,他的行為已經越界,過於干涉她的生活了。
但公公當時反駁道:我是我兒子的爹,我有權利代表他的一切。
調解員問滿中,他是否把買房的事,告訴了父親。
滿中瞟了瞟父親,他弱弱地說:我沒有,我爸肯定想在這邊買房,這裡離家近,並且發展也不錯。
劉大爺也為兒子說話,直言這不是兒子告訴他的。
其實,從現場的溝通過程可以看到,每次滿中說話,都會瞟一眼父親的表情,所以,雖然父子兩人都不承認,可他們倆應該心知肚明。
調解員繼續提醒公公,他已經干涉兒子兒媳的生活過多,不利於解決問題。
公公說,在結婚前他就說過,不讓孩子們當房奴,這也是為兒子兒媳考慮。
他說,買房是按照自己的實際能力來決定的,他計劃在本地全款買一套安置房,然後裝修好,難道為兒子兒媳著想也有錯嘛!
聽完公公的解釋,曼曼仍然不滿地表示,這些都屬於小兩口的生活範圍,公公不應該強行干涉。
通過調解員的分析,公公了解到了自己的過於強勢,導致了兒子的懦弱和兒媳的不滿,他越界的的確過多。
公公直言:我以後放手。
但是我們也從他的表情中看出,他願意放手是真的,但是他擔心放手後,兒子過得不好也是真的。
可最終,即便公公表示會完全放手,曼曼沉默一陣後,還是選擇離婚。
她說,在發生矛盾時,丈夫從未為她說過話,直言:他爹鬧成這個樣子,我還回去和他過,我是有多麼不要臉啊!我現在已經沒臉了,我再回去,是真的過不下去了。
丈夫滿中聽了妻子的話後,也弱弱地說:如果她想分開,我覺得可以放手了。
他說,他深知之前的行為,給妻子造成了很大的傷害,他願意尊重女方的意願。
小潞觀點
包辦型溺愛,只能讓孩子為父母而活。
丈夫滿中,在調解過程中,每回答一個提問,他都會時不時地看一眼父親,在公媳發生矛盾時,他也沒有自己的立場,只是一味地順從父親。
同時,父親幾乎包辦了兒子的生活,無論小時候,還是成年娶媳婦、買房等規劃,全由父親做主,兒子已經習慣了生活在父親的這種「庇護」下。
滿中也很想自由地生活,也想有自己的想法,但他知道,自己已經失去了獨立判斷,獨立做決定的能力。
他更是不敢承擔,因獨立判斷,而造成損失的責任,所以他在心理慣性上,只能依賴父親的意志,壓抑自己的內心想法。
溺愛的真相是,剝奪了孩子自我獨立成長的空間。
心理學上說,給予孩子無條件的愛,只限於0——1.5歲,超過這個年齡段,這種無條件的愛,就會異化為溺愛。
比如孩子小時候,他們想要得到遠處的某物,父母就會代替他,從遠處給他拿過來,而不是讓孩子自己走過去拿。
作為孩子,他失去了探索的過程,缺少了對過程的付出體驗,從而變得對過程越來越不感興趣,只要求父母幫他直接拿到結果。
在孩子小時候,父母可以在各方面對孩子做到滿足,但當孩子進入到學校或者成人社會時,他們的很多需求,其實作為父母是難以滿足的。
可孩子從小就失去了對過程探索的興趣,進而沒能建立起獨立人格和獨立意志,更沒有解決問題的能力,但父母的溺愛,讓他們又養成了對結果無比渴望獲得心理,這種心理和現實的反差,讓這類孩子更容易感受到挫敗和失望。
持續的溺愛,只有兩個結果,要麼孩子變成缺乏自我的人,作為父母的簡陋複製品;要麼自我不斷膨脹,變成極度自我的人,成為別人的「夢魘」。
真愛,是尊重孩子的自我成長探索,一個人的成長過程,就是他成為他自己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