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穎今年29歲了,經營著一家淘寶店,生意做得有聲有色的。因為之前一直忙著創業,眼看著馬上要變成大齡剩女,林爸爸和林媽媽都很著急,一直催著她趕緊找對象結婚。
今年初,林穎經人介紹認識了葉城,比林穎小2歲,是一個普通的公司職員,月薪只有5000元。她覺得葉城為人老實,對自己也不錯,再加上身邊的人一直在催,就答應了和他交往。
林穎家境很好,父母經營著一家菸酒行,7年前,林穎大學畢業後,因為不喜歡朝九晚五的工作,就自己出去租房開淘寶店。
林爸爸心疼她蝸居在髒亂差的出租屋裡,就全款80萬給她買了一套90平的房子。
葉城老家在農村,父母都是務農的,一直盼著兒子能夠在城裡結婚生子,然後他們就可以住到城裡幫忙帶孩子,享受一下城裡人的生活。
葉城原本在城裡租了一個單間,在確定關係後,他就提出要搬去和林穎一起同居,還說這樣可以方便照顧林穎的飲食起居,他也可以省下房租。林穎同意了。
今年8月的時候,林穎意外懷孕了,正好兩人年齡都不小了,雙方父母都在催著他們結婚,葉城就和林穎商量乾脆把孩子留下來,春節就領證結婚。
兩個人商量好後,就通知雙方父母一起商量婚事了,林家爸媽覺得彩禮可以不用太多,但是婚房必須要有。
但是以葉家的條件根本不可能在城裡買房,葉城的媽媽就提出,把老家的房子賣掉,拿出40萬給林穎,然後在她的房本加上葉城的名字,就當做是婚房了。
反正當初林爸爸買這套房子才花了80萬,他家掏了一半,也不算是占林家的便宜。這樣一來,還省了一筆重新裝修的錢,他們老兩口正好搬到城裡一起住,還方便帶孩子。
林穎一聽就氣炸了,她那套房子現在的市值至少是160萬,葉家拿出40萬就想要一半產權,簡直是太會算計了,臉怎麼就這麼大呢?!
林家爸媽自然也不可能同意這麼荒謬的提議,他直接強調,婚房必須要買,哪怕是在偏僻一點的地段。還有,小兩口堅決不跟葉城的父母住在一起,就算是幫忙帶孩子,也可以在同一個小區里另外租套房。
葉城跟父母說了林爸爸的意思,葉媽媽就說,既然這樣,那就先晾她一下。等到他家閨女肚子大起來,自然就會知道著急了。
第二天,林穎就問葉城,跟父母商量出什麼結果了。葉城就按照媽媽說的,避重就輕地說,他父母要賣掉老家的房子才能有錢買新房。
過後,林穎每次問起這件事,葉城都採用拖字訣,一拖就快要過年了,眼看著林穎肚子裡的孩子就快4個月了,她終於忍無可忍地提出了分手。
葉城自然是不捨得分手的,他想要再找到一個像林穎這樣的女朋友,可沒有這麼容易,更何況林穎肚子裡還有他的孩子。
於是,葉城就苦苦哀求,還說看在孩子的面子上。提起孩子,林穎就更生氣了,葉家不就是因為她懷孕了,才敢這麼做嗎?現在她只恨自己當初不小心,說不定連懷孕都是葉城算計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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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page}想清楚之後,林穎就對葉城說,孩子她會打掉,從此男婚女嫁各不相干。說完,就把葉城連人帶行李趕了出去。
葉城既捨不得孩子,又覺得林穎心太狠了,他又不是沒有出錢,林家當初也不過是花了80萬,怎麼他就不能用40萬加個名字呢?
作者的話,我只能說,千萬不要跟不講道理的人爭論,在他的意識中永遠都認識不到自己的錯誤。
按照正常人的思維都會明白,房子是會增值的,7年前的80萬可以全款買到一套90平的房子,7年後的40萬可能買不了一個陽台!
然而,在葉家人心目中,卻只認為,你家不過是花了80萬,我已經掏了一半,就應該分我兒子一半產權。
更何況你家女兒還懷著孩子呢,除了嫁給我兒子,還能嫁給別人嗎?識相的,就應該乖乖答應我們家所有要求,否則你家女兒就成「破鞋」了。
所以,姑娘們,懂了嗎?婚前同居,就得做好萬全的防護措施,必須堅決不給男人一點算計你的機會。你可以婚前同居,但是千萬不要未婚先孕,否則絕對會讓你提前經歷婚姻最黑暗的一面。
當然,我一向的主張是姑娘最好不要婚前同居,尤其是讓男人住進你的全款房裡,憑什麼呢?你是有多恨嫁,才要讓一個男人吃你的住你的?
要知道倒貼的姑娘,從來都不會得到珍惜的,只會讓男人享受得更加心安理得,反正是你自願的呀。
最後,我想說的是,姑娘,男人對的所有態度都是你允許的,只要你挺直了腰杆做人,誰也不敢把你踩到地上。萬一不幸像文中的林穎,被算計懷孕了也沒事,打掉孩子,及時止損就是了,千萬不要為了孩子妥協,那才是一個爬不上來的火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