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後,男友就想拿40萬,分我7年前花80萬買的全款房的一半產權
過後,林穎每次問起這件事,葉城都採用拖字訣,一拖就快要過年了,眼看著林穎肚子裡的孩子就快4個月了,她終於忍無可忍地提出了分手。
葉城自然是不捨得分手的,他想要再找到一個像林穎這樣的女朋友,可沒有這麼容易,更何況林穎肚子裡還有他的孩子。
於是,葉城就苦苦哀求,還說看在孩子的面子上。提起孩子,林穎就更生氣了,葉家不就是因為她懷孕了,才敢這麼做嗎?現在她只恨自己當初不小心,說不定連懷孕都是葉城算計好的。
想清楚之後,林穎就對葉城說,孩子她會打掉,從此男婚女嫁各不相干。說完,就把葉城連人帶行李趕了出去。
葉城既捨不得孩子,又覺得林穎心太狠了,他又不是沒有出錢,林家當初也不過是花了80萬,怎麼他就不能用40萬加個名字呢?

作者的話,我只能說,千萬不要跟不講道理的人爭論,在他的意識中永遠都認識不到自己的錯誤。
按照正常人的思維都會明白,房子是會增值的,7年前的80萬可以全款買到一套90平的房子,7年後的40萬可能買不了一個陽台!
然而,在葉家人心目中,卻只認為,你家不過是花了80萬,我已經掏了一半,就應該分我兒子一半產權。
更何況你家女兒還懷著孩子呢,除了嫁給我兒子,還能嫁給別人嗎?識相的,就應該乖乖答應我們家所有要求,否則你家女兒就成「破鞋」了。
所以,姑娘們,懂了嗎?婚前同居,就得做好萬全的防護措施,必須堅決不給男人一點算計你的機會。你可以婚前同居,但是千萬不要未婚先孕,否則絕對會讓你提前經歷婚姻最黑暗的一面。
當然,我一向的主張是姑娘最好不要婚前同居,尤其是讓男人住進你的全款房裡,憑什麼呢?你是有多恨嫁,才要讓一個男人吃你的住你的?
要知道倒貼的姑娘,從來都不會得到珍惜的,只會讓男人享受得更加心安理得,反正是你自願的呀。
最後,我想說的是,姑娘,男人對的所有態度都是你允許的,只要你挺直了腰杆做人,誰也不敢把你踩到地上。萬一不幸像文中的林穎,被算計懷孕了也沒事,打掉孩子,及時止損就是了,千萬不要為了孩子妥協,那才是一個爬不上來的火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