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過去,因為養兒防老的觀念,所以大多數父母都有重男輕女的思想,覺得家裡的一切都應該兒子來繼承,而女兒向來是嫁出去的閨女潑出去的水。
可是隨著社會的發展,人們思想意識的提高,人們越來越尊重女性,開始講究男女平等了,那麼在給父母養老這件事上,兒子和女兒也都是同等的有責任和義務的。
正因為如此,如果家中一兒一女的情況下,大多數父母也開始一碗水端平,兒子有的,女兒也要有,不偏不倚,但是這樣做的結果是兒媳婦不樂意了,因為她們仍然認為公婆的錢都是應該給兒子孫子的 ,女兒只是一個外人,真是挺自私的。
婆婆給女兒買房,兒媳:經我們允許了嗎?婆婆:我的錢我做主
張阿姨有一兒一女兩個孩子,因為相差只有兩歲,所以從小,張阿姨就對兩個孩子同等對待 ,兒子有的女兒也要有,在張阿姨心裡兒子女兒都一樣,都是自己的孩子,不能偏心。
在兒子沒結婚之前,張阿姨無論做什麼都是秉承著兒子女兒公平公正的原則,兒子女兒也相處的很好,兄妹倆挺親的,也從來沒有在東西的分配不均方面有過任何的矛盾。
可是自從三年前,兒子結婚以後,家裡的氣氛就不一樣了,本來兒子結婚,張阿姨給兒子另買的婚房,而且還特地買在了和自己同一個小區,張阿姨覺得和自己的兒子媳住得近相互能有個照應。
按理說婆婆與兒媳不住在一起,會減少很多的矛盾,可是在張阿姨家裡好像矛盾並沒有減少,而矛盾的大部分原因也都與女兒有關。
去年的時候,女兒結婚了,婆家給了8萬8的彩禮,張阿姨就又陪嫁了8萬8,讓女兒一起帶走了,這在張阿姨看來,這是一個母親應該做的,可是當兒媳知道這件事之後,馬上就不願意了,她找上門來說張阿姨陪嫁的太多了,她認為女兒出嫁,陪嫁一兩萬就不少了,一下拿8萬8,也真夠大方的,還說女兒嫁出去了還能給你養老咋的,當時張阿姨就很難受,覺得兒媳婦太過份了,可是女兒結婚是一場大喜,她不想在這個節骨眼上跟兒媳計較,怕她萬一鬧起來,影響女兒的心情,讓女兒走得不安心,所以張阿姨一直忍著。
所以雖然兒媳不滿張阿姨的做法,也只能發發牢騷,當著婆婆的面埋怨幾句,再或者見了面不搭理張阿姨,張阿姨也沒在意,她想,我的女兒我想給多少陪嫁就給多少,關你什麼事啊!所以這件事也就隨著時間的推移過去了 。
可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女兒只結婚了一年,卻要離婚了,原因是女婿在女兒坐月子期間出軌了,女兒發現後,女婿是跪地求饒,可女兒說啥也不原諒,月子一過,堅決離婚。
離婚後,女兒無處可去,就帶著孩子回了娘家,看著女兒哭紅的眼睛和還在襁褓中的小外孫女,張阿姨也流淚了,可事情到了這個地步,張阿姨本想說女兒做事鹵莽 ,可是看女兒已經夠難過了,所以張阿姨只能開導勸慰女兒,表示她們願意和女兒一起撫養小寶 。
這邊女兒還在悲痛中,那邊兒媳就開始說風涼話了,什麼離婚了還不讓父母安寧,還帶著孩子,要我說這孩子就不該要,應該給男方,憑什麼他的錯讓你承擔呀!女兒本來就夠糟心了,嫂子這一挑撥,女兒更心煩,所以張阿姨從內心裡不想讓兒媳來這邊,可不來又不行,因為兒媳婦還要每天讓張阿姨給她們看孩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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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page}所以兒媳說什麼,女兒不聽也不行,這還沒過一個月,女兒就不想在娘家住了,非要搬出去租房子住,張阿姨不願意了,她心疼女兒,女兒住在這,她還能幫幫女兒,至少女兒還能吃個心凈飯,這如果自己住,還要一個人帶孩子,恐怕連飯都吃不上了。
好不容易女兒堅持住了一年,小寶一歲了,女兒堅持要搬出來,女兒還說了,這輩子不結婚了,要帶孩子自己過,張阿姨也沒敢說啥,因為她知道女兒還沒有從離婚的陰影中走出來 。
女兒說干就干,抱著孩子就開始四處找房子,她準備租一套房,然後帶著孩子自己過,張阿姨看在眼裡,疼在心裡,這時就想給女兒買一套房子,哪怕小一點,女兒也算有一個自己的家。
女兒起初不同意,因為她不想連累父母,她覺得父母都那麼大了,雖然退休金不低,也還有幾十萬的積蓄,給她買房子不是問題,但她覺得自己還年輕,她想憑自己的努力買房子,不想讓父母年紀這麼大了,還拿出自己的養老錢給她買房子。
見女兒不肯接受,張阿姨就說要不我給你首付一套,將來你自己還房貸,她女兒這才勉強同意了,但還一再表示,如果將來有錢了一定還會還父母的。
於是,張阿姨就拿出了40萬給女兒首付了一套房子。
這事張阿姨沒讓兒媳婦知道,她覺得自己的錢,想咋支配是自己的事,沒必要和別人說。
所以,不久後兒媳就知道了這件事,這下可不得了了,她跑到張阿姨家就大聲嚷嚷起來,語氣很沖地問:「媽,你給小妹買房子了?怎麼也不跟我們商量一下?」
聽見她這麼說,張阿姨就很不解地說:「怎麼了?為啥要跟你們商量?又不是用你們的錢,也沒讓你們拿錢,奇了怪了。」
兒媳仍然不依不饒地說:「媽,你怎麼這麼拎不清呢?女兒和兒子能一樣嗎?你搞清楚了,等你們老了是我和你兒子在你身邊的,不是你女兒,你還想指望閨女天天伺候嗎?一套房子上百萬,你一聲不吭就拿出幾十萬給了女兒,好歹你也跟我們商量一下,經過我們允許呀?再說你也得給你孫子考慮,攢點家產吧!」
張阿姨聽了兒媳的話,就覺很彆扭,她沒好氣地反問:「 我給我女兒買房,憑啥要跟你們商量啊?你們沒有權利干涉吧?我也不瞞你說 ,就憑你們現在對我的態度,我都不能保證房子還讓不讓你們住。」
張阿姨說這話也是有底氣的,因為兒子的房她是付的全款,而且寫的還是她和老伴的名字,如果按法律,張阿姨隨時都能收回自己的房子。
張阿姨之所以這樣說,還因為平時兒子兒媳對自己很不好,讓張阿姨很失望。
因為兒子兒媳平時根本不把她和老伴放在眼裡。她有一次夜裡生病不舒服,因為老伴不會開車,所以她就大半夜聯繫同在一個小區的兒子,想讓兒子開車把她送到醫院, 結果兒子接了電話,那頭兒媳一句"又不會死,扛扛就過去了,再不濟也要等到天亮了吧,真是折騰人。」兒子聽了兒媳的話,硬是等到了天亮才來把張阿姨送到醫院。
自那次之後,張阿姨就徹底對兒子和兒媳死了心。心想自己平時還給兒子兒媳看孩子呢,這要不看孩子,還不知道是什麼態度呢?
平時她跟兒媳說話,兒媳也都是極不耐煩的樣子,一句:「 你又不懂,」經常掛在嘴邊時不時就懟張阿姨,經常把張阿姨懟得一句話也說不出來。
想給兒子抱怨抱怨吧,兒子又是個沒主見的人,所以媳婦說啥就是啥。關鍵兩人啃老還啃得理直氣壯。平時一有花錢的地方就是給張阿姨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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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page}親生的兒子對自己都這樣,更何況兒媳呢,雖說離的近,一年到頭也不跟她們說不了幾句話。一見面就拉著個臉,像她欠了她們們幾千萬似的。所以張阿姨也想明白了,有錢還是拿自己手裡牢靠,反正就目前來看,兒子兒媳都指望不上,大不了老了進養老院算了。
所以這次兒媳找到張阿姨說買房不和她商量,還說沒經她允許,想著現在我們還沒有依靠他們呢!就開始惦記我的錢了,等將來自己老了,不知道還會怎麼樣呢!所以她覺得,自己的錢給誰是自己的自由 ,兒媳婦想做的主,也得讓她們願意拿。
想當初,兒媳覺得結婚是張阿姨全款買的婚房,房本上是張阿姨和老伴的名字,所以兒媳知道了就經常鬧,說自己住著公婆的房子沒有安全感,不是自己的房子,住著不踏實,如果離婚了將來啥也沒有,所以就非要張阿姨再買一套寫她名字的房子,這樣她才能住得安心,否則就離婚,張阿姨沒辦法,就又首付了一套寫兒媳名字的房子,月供讓兒子兒媳還,但兒子偶爾還需要她們幫扶還房貸。
反觀女兒結婚前什麼都會幫著做,對她們也無微不至,遠在外地只要她說有什麼事,她都會立馬趕到身邊。現在女兒離婚了,買個房子,總歸是自己的家, 可都被她拒絕了。她想靠自己努力掙錢,後來也是實在拗不過,女兒才答應,就這女兒還說是算借的,以後她會還她們的。
為此張阿姨表示:「還不還的我們不在意,為人父母都希望你們好,咱家有條件,更應該兒女平等。將來你和哥哥一起分擔就好。」
女兒還開玩笑地說:「你們這樣說,搞得好像你們給我買房,我才會給你們養老一樣 ,你們就是不買,我是女兒,同樣也是有責任的。」
現在房子買好了,兒媳知道了,所以就氣沖沖地來找張阿姨理論,張阿姨才不聽她的呢!任她說得天花亂墜,她也沒覺得自己有什麼大錯。手心手背都是肉,有能力,肯定要雨露均沾。真要較起真來,她們始終還是沒有端平。因為說到底她們還是為兒子付出的多,所以在保證兒子生活質量的同時扶持一下女兒,有什麼問題呢?
大家覺得張阿姨做得有問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