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在世,需要承擔很多責任,如孝順父母、忠於愛情、養育子女等都需要我們用一輩子去守護。但當這些責任與利益糾纏在一起之後,每個人的選擇都會有所偏差。有人始終如一,有人的心態卻在發生變化。
女兒與父母爭奪房產
袁勤麗和胡偉雖然生活拮据,居住在一套兩室一廳的小房間裡,但他們依舊非常恩愛,結婚20年,從來沒有吵過架。遺憾的是,他們與女兒袁小花的關係並不好,尤其是她結婚生子之後,很少與父母來往。
這樣的生活原本很平靜,袁勤麗和胡偉也非常滿足。但一件事情的發生,讓這個幸福的小家庭再起波瀾。由於年齡太大,上下樓不方便,老兩口決定賣掉這套價值140萬的房子,換一套小一點的電梯房。
得知袁勤麗和胡偉要賣房子,女兒袁小花和女婿曾磊找上門,要求與他們分割房子的歸屬權。他們告訴父母,如果要把這套房子賣掉,他們必須得到一半房款。在他們看來,他們才是房子的主人。
對於女兒和女婿的要求,老兩口不同意。這套房子是他們一輩子的積蓄,與袁小花夫妻沒有任何關係,兩人的做法與巧取豪奪沒有任何區別。而且雙方的關係並不好,他們怎麼好意思來要房產?
這套房子原本屬於動遷房,10年前,袁勤麗拿出畢生積蓄,才將這套房子買下來,因此房產證上只有袁勤麗一個人的名字。面對女兒和女婿要房子的要求,袁勤麗顯得很無奈,坦言等她百年歸老之後,所有財產都會留給他們,但袁小花和曾磊不同意。
夫妻倆把父母告上法庭
剛開始的時候,女婿曾磊希望在房產證上加入老婆袁小花的名字。但袁勤麗不同意,她認為這是自己的財產,任何人都不能染指。而且這樣一來,她和胡偉如果要賣房子,會很麻煩。
無奈之下,曾磊又想到另一個辦法,他們在二手中介那裡看到一套價值100萬的商品房。等袁勤麗賣掉房子,得到140萬之後,可以把這套房子買下來。當然,其中的70萬他們必須拿走,但他們可以借給袁勤麗和胡偉30萬,讓他們湊夠錢買房子。
老兩口不可能同意曾磊的要求,他們明明可以自己買房子,為何還要倒欠女兒和女婿30萬?這完全是自討苦吃。看到協商始終沒有結果,女兒袁小花和女婿曾磊決定將岳父岳母告上法庭。
原來這套房子的歸屬問題並非那麼簡單,牽扯到財產的分配問題。曾磊曾經從物業中心調出房屋的調配單,上面清楚地寫著袁小花的名字,他們應該獲得袁小花的這份財產。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房屋調配單上是三個人,房產證上也會登記三個人,除非另外兩方放棄自身權利,否則不可能改變。比如袁勤麗、胡偉、袁小花私下約定產權只登記在母親名下。至於將來產生的糾紛,將由他們自行解決。
如果他們曾經有過這樣的決定,肯定只會寫一個人的名字。但曾磊和袁小花表示,他們對母親袁勤麗購買房屋的事情並不知情。但在證據面前,老兩口並不承認袁小花的合法權利。
由此看來,袁小花、曾磊、袁勤麗、胡偉之間,已經圍繞這套房屋的產權份額爭論很久,但是都沒有一個明確的結果。曾磊和袁小花決定把老兩口告上法庭,要和他們打一場民事糾紛訴訟。
未完待续,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nextpage}錯綜複雜的關係
由此看來,曾磊和袁小花已經下定決心要回自己在這套房屋裡的份額,為此不惜與岳父岳母對簿公堂。但話說回來,這個家裡只有袁小花一個女兒,作為獨生子女,她為什麼如此著急地跟長輩分割財產?
這還要從胡偉與袁勤麗的相識說起,原來胡偉並不是袁小花的親生父親。袁小花告訴我們,二十年前,她的父母離婚之後,母親袁勤麗不守婦道,與其他男人保持不清不楚的關係。因此袁小花認為父母離婚是袁勤麗一手造成,否則她會有一個完整的家庭。
與丈夫離婚不久,身為單親媽媽的袁勤麗與胡偉相識,並走入婚姻殿堂。但胡偉和女兒袁小花的關係一直不好,等她結婚生子之後,兩家人很少聯繫。直到老兩口要賣房子,女兒和女婿才找到他們。
為了這套房子,雙方進行多次協商,都沒有一個合理的說法,甚至發生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胡偉持刀將女婿曾磊捅傷,最終鋃鐺入獄,走向不歸路。
按照常理,他們既然已經進入民事訴訟程序,等待法院判決就可以解決問題,為什麼胡偉還要對曾磊持刀相向?其實並非胡偉故意為之,而是因為袁小花和曾磊欺人太甚。
一天下午,袁勤麗和胡偉回到家裡,看到屋裡一片狼藉。兩人的衣服被扔在一邊,桌子和椅子倒在地上,銀行卡、駕駛證、身份證等物品消失不見。老兩口以為遇到搶劫,但結果並非如此,因為當他們要報警的時候,門口突然出現兩個人,他們就是自己的女兒和女婿。
袁小花和曾磊故意扔掉衣服,掀翻桌椅板凳,拿走銀行卡等貴重物品,想要逼迫老兩口就範。看到老兩口回來,女婿曾磊拿起凳子砸岳母袁勤麗,用髒水潑胡偉,甚至拿出一把刀,對胡偉進行恐嚇。
無奈之下,胡偉跑到廚房,拿起菜刀,與曾磊拚命,結果把女婿砍成重傷,鋃鐺入獄。而曾磊也為他的衝動付出代價,躺在醫院,生活無法自理。歸根結底,他先持刀傷人,然而自己被捅傷,完全是咎由自取。
但對於岳父胡偉的說法,曾磊予以否認。他說自己是文明人,不可能做出翻箱倒櫃、毆打岳父岳母、強搶財產的事情。那麼捅傷女婿曾磊,胡偉究竟會受到法律怎樣的制裁?
得饒人處且饒人
在法庭上,我們見到胡偉,他的神色有些憔悴。事發三個月後,胡偉終於承認自己的過錯,對女婿曾磊說出對不起三個字。但傷害已經造成,道歉早已無用,他能做的只有在監獄裡反省。
胡偉故意傷害他人,致其重傷,事實清楚,證據確鑿,最終以故意傷害罪被追究刑事責任,但可以依法從輕處罰。胡偉對此沒有異議,但此時卻有另一個人產生異議,這個人就是曾磊,他認為法律對岳父胡偉的審判太輕,他要求重判。
曾磊的做法讓人始料未及,在很多人看來,他之所以這麼做,都是因為他想從中獲得更多的房產。但法院的審判已經下來,不會因為他一個人的看法而改變。他如果對判決不服,可以再次上訴。
其實這場糾紛更像是一場鬧劇,袁勤麗在十年前買下房產,如今要賣掉房子,這是她和胡偉養老的根本。在老兩口看來,他們與女兒女婿的關係不好,依靠的只有這套房子,但女兒女婿並不理解。
這套房子屬於動遷房,早期由胡偉、袁勤麗、袁小花共同居住。但那個時候,他們其實並沒有完全擁有這套房子,反而更像是在租房。如果曾磊和袁小花按照調配單上的名字獲得分配權,顯然不合常理。
為了一套房子,親生女兒與母親鬧到如此地步,甚至讓丈夫毆打母親,實在不應該。換位思考一下,如果袁小花的兒女以後如此對她,她該如何感想?歸根結底,利益早已蒙蔽她的雙眼,讓她無法看到親情的美妙,你認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