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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歲丈夫虐待繼女,37歲女子不讓兒子見公婆,離婚後仍不善罷甘休

2023-07-21 11:13     昀澤     11056

為了這件事,夫妻倆大吵一架,潘晨覺得妻子看不起自己,王招娣認為丈夫害怕自己有錢之後,與別的男人在一起,但她問心無愧,從來沒有做過對不起潘晨的事情。但遺憾的是,除了相互猜忌,兩人還有現實中的矛盾,父女和婆媳之間紛紛亮起紅燈。

王招娣之所以嫁給潘晨,是為了把女兒帶好,但由於夫妻兩人產生隔閡,潘晨開始對她的女兒不管不顧。那個時候,王招娣忙於中介所,晚上八點才能回家,女兒五點放學後,潘晨卻不讓她進家門。只有王招娣回家,女兒才能去家裡吃飯和休息。

與此同時,婆媳之間原本和睦的關係,在婚姻關係逆轉後,發生改變,鬥爭的焦點是潘晨的小兒子。在潘晨眼裡,王招娣為人強勢,說話直率,謾罵父母,從來不考慮後果。更重要的是,王招娣不讓兒子去見婆婆,甚至為了防止兒子回老家,王招娣不再讓潘晨帶孩子。

當心中的壓抑得不到發泄,心中的不滿無法壓制,王招娣和潘晨協議離婚。在協議上,王招娣說兒子不是她的,她不養,也不出撫養費;房子不是她買的,她也不要。因此在這次離婚中,王招娣相當於凈身出戶。

不甘心的代價‍

離婚之後,事情遠遠沒有結束,王招娣開始後悔,不斷糾纏潘晨。或許是對王招娣余情未了,或許當時的離婚很糊塗,兩人最終復婚。但復婚並不代表可以消除矛盾,他們之間的隔閡反而越來越深,最終再次離婚。

但這次離婚與眾不同,王招娣起訴離婚,要求得到一半房產。這套房子是潘晨和王招娣的婚房,不僅見證兩人結婚生子,還見證他們的結婚、離婚、復婚、再離婚的蹊蹺婚姻。

39歲丈夫虐待繼女,37歲女子不讓兒子見公婆,離婚後仍不善罷甘休

有趣的是,兩人為了這套房子,動了不少腦筋,特別之處在於兩人通過搶鑰匙,分配房子的歸屬權。結果潘晨得到鑰匙,獲得這套房子。

與此同時,事情再起波瀾,當要求得不到滿足的時候,王招娣竟然一把火燒掉房子,最終鋃鐺入獄。幸運的是,在這場大火中,並沒有人員傷亡,算是不幸中的萬幸。

在看守所里,我們見王招娣。當我們詢問她為何放火的時候,王招娣對自己曾經的供述完全推翻,並指責我們誣告她,令人哭笑不得。被抓之初,王招娣說她要把房子燒掉,她得不到的東西,別人也別想得到,又說她要輕生。

但如今王招娣直接翻供,她否認自己輕生和有意損壞房子的企圖,但不否認火是她點的。她強調自己在整理東西的時候,發現屋裡有蚊子,才點燃蚊香,引起大火,因此她不是故意為之。

但在事發當天的筆錄中,我們找到三樓的鄰居,從她這裡得到真相。她發現火災之後,跑到王招娣的屋裡,讓她趕快把火滅掉,但王招娣站在那裡不動。由此可見,王招娣是蓄意為之。

至於王招娣為何要放火,還是因為房子的問題。離婚之後,潘晨變更為房產持有人,從以前的兩人共有,變成潘晨獨有。王招娣帶著孩子賭氣離開,成為一種默認的態度。

但氣消之後,王招娣向法院起訴,要求分得80萬房產。經過調解,潘晨同意給予王招娣80萬補償金,並將錢款打入法院的公共帳戶,由法院執行轉帳。

在王招娣放火的當天,她和前夫潘晨一同去法院解決房子的問題,但意見並沒有達成一致。王招娣給出兩種選擇,潘晨要麼給她80萬,要麼她不離開。

對於王招娣的要求,法院答應先給她一部分欠款,等她搬走之後,再給予另一部分。但王招娣不同意,她要一次性得到80萬,兩人最終不歡而散。

要求沒有得到滿足,王招娣用放火的方式進行反抗,犯下大錯。大火在樓道內濃煙滾滾,樓上都是老人,行動不便,一旦大火燒起來,後果不堪設想。幸好補救及時,火情沒有造成嚴重後果,但王招娣的行為足以危害到公共安全,構成放火罪,依法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這場鬧劇中,兩人或許都有錯。夫妻兩人吵架原本是正常現象,潘晨卻將大人的矛盾轉移到女兒身上,不讓她回家,不讓她吃飯,不讓她休息,顯然不應該。這樣的男人心胸狹窄,不值得同情。

39歲丈夫虐待繼女,37歲女子不讓兒子見公婆,離婚後仍不善罷甘休

在婚姻里,王招娣不顧丈夫和婆婆的心情,與他們吵鬧,顯然不對。更恐怖的是,她在想不開的情況下,感情用事,採取這樣一個極端的方式,害人害己。她從來沒有想過,當她坐牢時,她的女兒該怎麼辦。那麼對於兩人的所作所為,你認為孰是孰非?

文章來源:網易娛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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