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歲女孩戀愛,富商男友向她借68萬巨款,父母:他有四個女朋友
隨著深入了解,我們發現龔華確實在老家開過公司,但因經營不善,公司早已破產,還欠下一筆債,名下所有的銀行卡沒辦法使用。公司破產後,龔華為了不連累家人,與妻子離婚,兩歲的孩子判給前妻。
離婚後,債務纏身的龔華無法在老家立足,於是來到杭州。但因為有官司在身,龔華做生意的時候,便冒用堂弟的名字。龔華一直以這個身份和陳萌一家相處,包括那張28萬的借條,他簽的也是龔華的名字。

破產之後的瘋狂
陳萌一家被騙的經過,我們基本調查清楚,不過在調查龔華的銀行帳戶時,又發現新的情況。龔華跟多名女子之間有大額金錢來往,存在與多名女子同時交往的情況。
原來龔華在和陳萌交往期間,還跟另外三名年輕女子交往。龔華用類似的手法與她們談戀愛,獲取大量金錢。當我們找到三人的時候,他們還沒有意識到這是一場騙局。
據調查,另外三名受害人是33歲的徐女士,26歲的趙女士,28歲的王女士,她們都是杭州本地人。直到我們聯繫上他們,告知實情,她們才意識到自己被騙。
王女士和龔華相識的時候,龔華正在和陳萌在談戀愛。但與陳萌不同的是,龔華和她交往之初,沒有隱瞞自己的真實身份和婚姻狀況,原來王女士是一名幼兒園老師。
龔華之所以對王女士沒有隱瞞自己的婚姻狀況,只是想把孩子帶到這邊,讓王女士幫忙照顧。王女士和龔華相差11歲,龔華還是離異,有孩子,但她沒有在意這些,反而很樂意。
王女士表示,她是一個比較注重外在的人。龔華給她的第一印象很不錯,人長得清秀,又做生意,平時對她挺好。王女士覺得,只要龔華對她好,她同意幫龔華帶孩子。據王女士回憶,兩人交往後不久,龔華也提出借錢,一共借給他70萬。
調查中,龔華堅稱,除了對陳萌有所隱瞞,在與另外三名女子交往中,他用的都是真實身份,他和這些女人的金錢往來,只是民間借貸關係,不是詐騙犯罪,但其實龔華和這些女子交往的目的並不單純。
我們發現龔華確實有一個工程項目,這個項目的資金來源主要是他通過和這些受害女子交往,騙取她們的錢財,維持項目的開銷。在龔華和這些女子相處的過程中,為了不露出馬腳,他經常假借出差為由,周旋在四個女人之間。
比如龔華跟陳萌說在工地的時候,其實他已經回到杭州,住在王女士那裡。通過給她挑婚紗,帶她看房子打消她對自己的疑慮。這樣的行為,龔華在與其他人的交往中,經常使用。
對於龔華的做法,我們感到很不理解。作為一個男人,他應該擔當起照顧家庭的責任,而非到處騙錢。結果可想而知,他最終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接受牢獄之災,咎由自取,不值得同情。
自己龔華奔走於四個女人之間,整天提心弔膽的過日子,得到再多的錢,又有什麼用?君子愛財取之有道,不是自己的錢,不要貪,只有拿著應得的錢,花的時候才能心安理得。
更重要的是,愛情和婚姻不是騙錢的工具,我們要懂得且行且珍惜,否則必定自食惡果,你認為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