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每月工資10000,給父母3500,給弟弟2500,不給兒子900學費
就這樣我們結束了兩人一起經營了十年的婚姻,身邊的親友總是不理解我為何與李偉離婚,因為我們倆在他們眼裡是最般配的。
而且李偉的工作穩定,工資也不算很低,在他們眼裡我能嫁給李偉可能是我上輩子修來的福氣。
可他們不知道的是,這麼多年我為了這個家付出了那麼多後,最終還是得不到婆家人包括李偉在內的理解。
在婆家我不僅沒有地位,甚至還得不到婆家人的尊重,每次提出抗議,李偉總是覺得我是沒事找事,他這麼認為,我也不想再解釋什麼。
說起來真的很可笑,自己的兒子明明到了上幼兒園的年齡,但卻因為自己的父親過度「大方」後,希希連上學的機會都沒有,而這一切卻是李偉造成的。
最後不得已我開口和表姐借了三千塊錢應急,這樣才能把孩子的學費交上。
我對李偉已經失去了信心,所以不管身邊的人怎麼勸說,我都要和他離婚,因為我實在是受不了了,以後我們各自安好就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