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去世我收養了侄女,後來侄女給我買房,我卻遭到前弟媳的威脅

因為說起我這個弟媳,我真的挺反感的。
30年前,妻子嫌我家窮,拋下3歲的女兒跟我離婚了。我也因為窮,加上帶著一個女兒,再也沒人願意嫁給我,我也因此成了老光棍。
因為我沒能為家裡剩下孫子,所以為了傳送香火,家裡的老人都把希望,寄托在小我5歲的弟弟身上。為了給弟弟結婚,父母賣了耕田牛,和當了太爺爺傳下來的古董碗,最後攢了幾千塊錢,成功給弟弟找了個媳婦成了家。
那個時候,我們這邊都是男多女少,男人要娶妻都得去外省女人找。所以,為了這個弟媳,我父母也是花了不少錢的,託人從隔壁找回來的。
弟媳來的時候,表現的挺賢惠的,種田種菜喂雞鴨做飯等等,通通都很會幹,而且來了不久,就為我弟誕下一胎女兒。雖然是個女兒,但我父母也沒有不看好,畢竟還可以鼓勵弟媳再生。

然而,原計劃過了兩年,我這個侄女大一點可以走路了,就讓弟媳再懷一胎生個男孩的。誰知,我弟弟卻出事了,在一個下雨天騎單車回家途中,意外摔下河裡溺亡了。
本來弟弟年紀輕輕去世,已經讓我們一家人很受打擊了,不料弟媳的做法,更是給我們來了個暴擊。弟弟沒辦喪,直接火化入墳了。可才入墳沒一周,弟媳就偷偷拋下2歲的女兒,並帶走了結婚時給她買得首飾,家裡一些錢財跑了。
這讓我父母很是受不了,母親還差點暈厥走了。雖然說弟媳要走,我們是攔不住的,畢竟因為弟媳戶口在外省的原因,一直都沒辦理結婚證,還算不上合法夫妻。
原本我是打算報警的,但父母卻說還是算了吧,家醜不可外揚,這件事就當做是我們為了兒媳好,把她趕走的。

弟媳走了,2歲侄女就成了個問題,因為我父母都已步入70歲,兩夫妻過日子還可以,要他們養一個小孩長大,確實很困難。父母本想把侄女送親戚養的,但我看侄女可憐,覺得送到別人家裡,肯定不如在這個家好,於是我就提出了我來養,反正我家也有一個女兒,一個兩個都一樣養。
那時候,我女兒也開始懂事了,可以在家幫忙照顧,所以我就沒讓父母把侄女送人。也不知道是老天眷顧,還是侄女打小就懂事了,自從來我家生活後,她除了4歲之前會鬧人以外,4歲過後都表現的異常懂事。
因為侄女是未婚生的,一直是黑戶,辦理一些手續很麻煩,所以一直到她7歲要上學的時候,我才花了點錢,給辦了戶口,並歸納我名下,關係寫著是父女,但我一直還是讓她叫我大伯。
不是我區別對待,而是想讓她記住,她是有個親爹的。而對於侄女,我從來沒把她當外人看待,一直都是女兒有的,她也一樣有。我女兒也沒有排斥她,打小兩姐妹就特別親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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