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完王文就走了,等到徐強回來的時候看到的只有離婚協議書。最後只能是選擇離婚了。
在不少婆婆的眼裡面兒媳婦不是自己女兒,他們嫁到自己家裡面只能是給家裡面傳宗接代,要不就是照顧一家人的生活起居。其實不管什麼時候兩個人既然在一起了,還是需要互相照顧的,因為婆婆也是從兒媳婦轉變過來的。
人與人自己就應該換位思考,婆婆總覺得自己家花了錢沒必要照顧兒媳婦的情緒。可是如果那個是你的女兒,被人家娶回家之後,只是當成一個保姆,那麼婆婆心裏面是什麼感覺呢?想必會很不舒服吧。
因此不管什麼時候只要是結婚了,就一定要為對方負責任,兩個人在一起不容易。我們每天能在身邊看到太多人因為不合適分手了,因為家庭不和睦離婚了。所以兩個人既然決定成立一個家庭就應該考慮到了這一點,不能因為結婚就不照顧對方,就好比廣告語一樣:愛她就要照顧好她。
今日話題:如果你是王文,你會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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