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說了,我把女兒養這麼大,供她上了大學,在她身上也花了不少的錢,她如今找了一個條件好的婆家。我給她婆家多要點兒彩禮,幫襯一下我兒子,不是應該的嗎? 誰知道我養了一個白眼狼女兒,她結婚以後,連三天回門都沒回。
我打電話問她為什麼不回來,女兒說我收了她婆家的40萬彩禮,卻沒有一點陪嫁,讓她婆婆和老公很不滿意,他們家說我不是嫁女兒,是賣女兒,既然把她賣給她婆家了,那以後她就不回來了。
既然女兒靠不住,我就把所有的心思放在了兒子身上,希望兒子迷途之返,好好工作,努力掙錢,給我娶個兒媳婦,生個胖孫子,也讓我享受一下天倫之樂。
7/10
要說我的兒子是真不爭氣,用他姐姐的彩禮給他付了房子首付,以後他努力干,每個月只需要還3000塊錢的房貸就行了。 誰知道這孩子還是三天打魚兩天曬網的,三天兩頭的換工作,有時候連吃飯的錢都沒有,更別說讓他還房貸了。
好不容易給他買了一套房,我可不能因為還不起房貸。讓法院把這個房子拍賣了,要是那樣的話,我兒子真要打光棍了。
為了幫兒子還房貸,我每天出去打兩份工,白天在超市給人家理貨,上貨,晚上去飯店給人家刷碗,端盤子,打掃衛生,一天干十二三個小時,每天回到家裡都累的腰酸背疼的。 我也不想這麼累啊,但是沒有房子兒子就娶不起媳婦,我不能看著我兒子沒有後啊。
8/10
去年別人給我兒子介紹了個女朋友,兩個人都挺滿意的,談了半年,我說把孩子們的事兒辦辦,誰知道親家張口要30萬塊錢的彩禮。 我這麼多年掙的錢,都給兒子還房貸了,手裡哪有30萬塊錢啊,我和女方商量能不能少點兒,女方說一分錢都不能少,不給30萬彩禮,就不結婚。
沒辦法,我只好坐上公交車,去女兒的單位找女兒,讓她拿30萬來幫幫他弟弟。 女兒在一個大公司上班,門衛很嚴,不讓陌生人進,我跟保安說了半天,保安也不讓我進。 我報了我女兒的名字,讓保安去裡邊叫我女兒出來,說我是她媽媽,找她有事兒。
保安進去了半天,出來對我說:「玲姐說她不認識你。」這下可把我氣壞了,我女兒的心腸是真硬啊。 我既然來了,我就不會輕易回去,她不讓我進去,我就在那門口等。
9/10
下午6點多的時候,女兒終於從寫字樓出來了,她看到我還在這裡等她,就不冷不熱的問我:「媽你來找我幹嘛?」 我就把她弟弟結婚,女方要30萬彩禮的事兒說了一遍,讓女兒看在她和弟弟一母同胞的份上,幫幫她弟弟。
誰知道我女兒一口拒絕了我,還說因為那40萬塊錢的彩禮,讓她在婆家抬不起頭來,現在,她婆婆還動不動用這事數落她,說她怎麼有一個這麼愛財的媽,現在我又給她要30萬,她堅決不答應。
現在女兒是我最後一根救命稻草,她要是不同意拿錢的話,我天天在他們單位門口堵她。 作為女兒,這樣對待親弟弟親媽,真是太沒良心了,我要讓她在單位人面前丟丟人,看她還怎麼在單位待!
我現在是真的是走投無路了,她不幫我,誰幫我?我總不能讓我兒子打一輩子光棍兒吧?那我怎麼對得起我死去的老公啊。